『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忘记背后
收起左侧

约拿请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忘记背后在2007-10-1 10:42:00的发言:

约拿——

这话是记得,并且记得非常清楚,现在也回一下:

1、男人永远是对的。

2、如果我发现男人错了,我会自动进行修正。


真理大概只启示给你们男人了,关键时候错的总是女人,是吧?

如果你认为是这样,那你就更有义务让我这个女人知道我错在哪里了。

哎呀,I真是服了U,看来想在女士面前保持一点绅士风度都不行了。说实话我向来不愿意和女人辩论问题,这不是我对女人有偏见,因为这实在是一件很无聊的事。虽然约拿不是什么酷酷的帅哥,总还是想在女士面前保持一点绅士风度滴。一般来说,女人比较感性而缺乏理性,没什么逻辑头脑,所以我向来主张女人是拿来宠的,不是拿来辩论的。倘若辩论赢了,她们会说,你一个大男人,专欺负女人,算什么英雄?倘若辩论输了,她们会说,你连一个女人都说不过,算什么男人?无论辩论的结果怎样,男人横竖里外不是人,最后最倒霉、最没面子的总是男士。

不过既然您一再要求,俺也就勉为其难,拍两块砖头先。


您能接受这个,证明您必须不反对它,因为只有您不反对的时候您才会有“不被定罪”的体验。

首先、您在逻辑上犯了一个错误。“接受”和“不反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反对”不等于“接受”,不反对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保持沉默”、“弃权”以及“任凭”。“接受”也不等于“不反对”,“接受”还有另外一个意思,就是“再观察一段时间”,或者“给对方一个机会”。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请问全能的上帝有没有能力消灭世上所有的宗教和偶像,只留下基督教?答案是上帝绝对有这个能力。但是显然上帝没有这么做,相反上帝允许这些事情存在,并且这个世界每天都有新的宗教和异端产生。倘若按照您的逻辑,上帝接受这些事情的存在,也就意味着上帝不反对这些事情啦。然而事实上,上帝在圣经里一再宣告,上帝是不喜悦这些事情的。您能理解这种看似矛盾、其实并无矛盾的情形么?

 

当您接受其它与神的道无干的宗教到这里发贴立论的时候,这本身就表明您对于主道的解释是这样的:神的圣洁,乃至基督徒的圣洁,是不应该对其它与神的道无干的宗教及其相关言论产生忌邪的;神的圣洁,乃至基督徒的圣洁,不需要坚持排他的原则;接受其它与神的道无干的宗教走进基督信仰的氛围并不违背基督徒当有的圣洁也不触犯神当有的圣洁。

这是您的第二个逻辑上的错误。整个宇宙都是上帝管辖的范围,如果用论坛来作为例子的话,上帝就是宇宙中最大的版主和管理员。按照您的逻辑,上帝应该把一切与主的道无关的东西一律排斥在这个宇宙之外(恕我愚昧,宇宙之外的范围还是上帝的管辖范围,这样我就找不到一个什么样的词来表达了),否则就是有损上帝的圣洁。很显然上帝没有这么做,上帝所做的却是在您看起来“有损上帝圣洁形像”的事,请问您如何理解呢?

 

实则,您不但是这样的行的,也是这样说的,您说:“如果只允许基督徒来这里,那叫‘臭味相投’”!这个贴子说得很清楚,您在这里说的“只允许基督徒来这里”指的并不是不允许其它宗教的人来这里看和说话,而是特指“只允许发表有关基督的话题 或 禁止发表与神的道无干的宗教有关的话题”(因为这贴子的开头所说的其它宗教来这里是指着这里有其它宗教的东西)。泛是愿意来这里的人都可以来,无论他是谁、他有什么样的信仰背景。

论坛既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我们就不能歧视任何人。版主和管理员的职责就是控制与神的道无关的帖子在论坛里所占的比例,保持论坛所讨论话题的总体方向不偏离预定的轨道就行了。其实按照我个人的观点和立场,根本不需要论坛来干什么,因此本站一开始就是不设立论坛的。神的道在基督里总是“是的”,没有似是而非,根本不需要讨论。在真理上我不主张百家争鸣,只主张回到圣经。真理从来都不是靠讨论出来的,我们也没有资格去讨论神的道,毕竟真理只有一个,而众说纷纭则是现在人越来越强的习惯。上帝早已说过:“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上帝要的不是我们去讨论他的道,上帝要的乃是我们去行出他的道。神不把他的真理给那无心遵行的人晓得,只有立志遵行的人,神才给他晓得;神话语中的真义与祝福,惟独向那些坚定地立志要遵行的人开启。

不过话说回来,既然弟兄姊妹要求开设一个论坛,现实中也存在论坛这种现象,哪怕是不符神心意的,也可把它看为一种实际的需要。因此才有了今天这个论坛。

 

但应该让那些来的人在这里闻到基督的馨香,而不应该让这里充满混浊的空气!然而,您竟以纯洁为“臭”!您自己做不来也就罢了,竟然还以这种口吻来判断“泛是基督徒在一起说话的典范”!您以为,如果主耶稣现在站在这里,一边是一个只有基督徒讲说神的道的集合,一边是您这样一个里面什么都有的论坛,您认为主会更喜悦哪一个?当初彼得亲自建立的教会、保罗亲自监管的团契,哪一个不是只讲神的话的地方?是只讲神话的地方。尽管有时出现让人伤心的事,他们都是坚决坚持主道而毫不妥协的人。为何今天您在这里竟然将这样的地方评定为“臭味相投”的场所!

论坛就是论坛,论坛只是一个自由讨论的平台,论坛不是教会,论坛也不是团契,请不要搞错概念。指鹿为马,把马的标准硬套在鹿的身上,难免闹出笑话。当然,每个论坛都有自己的发展宗旨和目标,论坛的发展宗旨和目标也决定了这个论坛偏重讨论哪一方面的话题,真正什么都讨论的大杂烩论坛还未诞生,纯粹单一讨论某一话题的论坛也不存在。

(注:即使是在现实中的教会和团契里,请您告诉我,您看到多少“基督的馨香”?或者您看到更多的是打着神的话语为招牌,进行的却是结党纷争的事情。不然基督教哪来那么多宗派?不然中国教会早就合一了,耶稣也用不着在上十字架之前为教会合一祷告了。所谓“同心合意”不是你同我的心,也不是我同你的心,如果只是你和我彼此同心,那不叫同心,那叫为了共同利益而结党。只有我们都同上帝的心,那才叫同心合意。所以,一群基督徒在一起讨论同一个话题,不一定会散发基督的馨香,也许在计划着怎样去反对另一群跟他们信仰同一位上帝的人,这是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诉我们的。)

 

我就说一个有着基督纯正信仰的基督徒就要在主的道里、其它一切与神的道无干的宗教的东西都不要与我们有染。我幼稚吗?我可笑吗?难道光明比黑暗软弱吗?还是安居在神的灵里会比世界和人的智慧更愚蠢?难道这是人因为软弱而不能持守住圣灵里的刚强吗?不。这不是人因为软弱而失去圣灵里的刚强,是人要用人的刚硬夺去圣灵的温柔。圣灵的温柔不容罪恶的侵蚀,罪恶来袭的时候,温柔就变成忌邪的强壮了。义与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与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旦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我们是永生神的殿。我们既是永生神的殿,怎么还会在这里面容得下其它与神无干的宗教的东西?当您看到其它与神无干的宗教的东西进入到这里的时候,您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不要用您的理性,要用您的灵性,用您寄予基督里面的灵性,安静下来,看看光明在哪里?在接受他们与之辩论吗?不。巴不得我的眼看不见它。我们的心要尊主为大,我们的口要颂扬耶稣,岂能从一个心口里涌出两样东西来?人的心里充满的就从口里发出来。我的口也不提说假神的名。他在我的里面是毫无所有。我们的信心要不沾染世俗。

这是您的第三个逻辑上的错误。您主张眼不见为净?看见就等于接受?看不见就等于不接受?这样我只能建议您到月球上去生活了,因为那里没有您不想看见的东西。但显然上帝把您生在地球上,并且安排在您身边生活的,绝大多数都是不信上帝的人,他们每天所做的事都是上帝不喜悦的事。我想,您在生活当中一定是把眼睛蒙起来,然后把耳朵塞住,这样您就觉得心里平安了。

问题是,上帝要不要我们做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如果按照您的逻辑,上帝一开始就用防盗网把分别善恶树保护起来,这样亚当夏娃就不会犯罪了,我们现在也不用浪费时间在这里讨论这些无聊的问题了。又或者,上帝把所有相信他的人都移民火星,或者到月球上去也好啊,这样皆大欢喜,岂不更好?很显然上帝没有这么做,是否表示如果当初有您做上帝的参谋部长,现今基督徒的处境和属灵生命会大有改观。圣经怎么说呢?“我的弟兄们,你们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因为知道你们的信心经过试验,就生忍耐。但忍耐也当成功,使你们成全完备,毫无缺欠。”(雅1:2-4)上帝需要的,到底是从不经风雨的信心,还是胜过试炼的信心?

 

主耶稣是怎样的圣洁和光明,我们都应该效仿他。如果今天主耶稣临到我们中国他会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他会谈论假神之事来拯救中国这些败坏的人?主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在他并没有转动的影儿,主耶稣从来不曾论及假神之事,口里没有,灵里也没有。……您到是说一说“给撒旦留个地方在这里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对福音有什么益处”?摩西颁布的律法是象您这么说的?摩西是说“你们要跟外邦人对话,你们要跟外邦人讲论,好让他们来信主”?还是主耶稣来了从他口里所出的话与任何外邦的宗教有什么相关的东西?律法和主耶稣都以圣洁为准则,可以说话可以讲论,但所说的所讲的都是神的道。

这是您的第四个逻辑上的错误。请问在这个论坛上,您什么时候看见号称基督徒的会员主动发贴讨论其他宗教信仰的事情?相反,事情的真相是:当有其他信仰背景的人来这里发贴提出他们的观点的时候,基督徒都是本着圣经的话语进行对话和辩论。对话的目的乃是要把真道介绍给对方认识。当您弄清出这个顺序的时候,您就不会乱发镖了。

按照您的逻辑,当那个撒玛利亚妇人对耶稣说:“先生,我看出你是先知。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礼拜,你们倒说,应当礼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稣应当回答她:“撒旦,退我后边去!我乃是圣洁的神子,不和你讨论撒玛利亚的金牛犊!”可是耶稣没有这么做,相反耶稣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

 

您以为给那些不信的人留个谈论的机会他们会因此买福音的帐?如果您真的有这种想法,那就好比您用污秽去贿赂他们指望他们能还给您圣洁并且以您为圣洁一样。还是您以战略的眼光设计一个圈套:我先把你们这些不信的网罗来,然后再同化你们。您能给他们留个地方,这首先就是您信仰上的一个破口,守不住的时候您就会不断地腐败下去,在您还没有开始同化他们的时候,您已经没有出离他们的同化了。

我们从不认为凭着自己能做什么,相反,我个人是相信预定论的。若不是神的拣选,没有人会信主。预定论不是我们逃避传福音的借口,预定论是我们传福音必有果效的保证。如果上帝没有预定人得救,我们传福音就没有任何果效。既然上帝已经预定人得救,而我们又不知道哪一个人是上帝预定要拯救的,那么我们的责任,就是给我们接触到的人一个听见福音的机会(不管这个人原来是什么宗教背景),而不是拒之门外。如果有可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神的话语解答对方在信仰上的疑惑以及反对意见,仅此而已。至于这个人会不会因此信耶稣,不是我们的责任范围,那是这个人和上帝之间的事情。我向来不主张和上帝抢工作。

您看过使徒行传吧?起初耶路撒冷的教会就是所有基督徒聚在一起,过着只有基督徒参加的生活,其乐融融,这正是您最盼望的理想生活。上帝是怎么样看待这件事情的?“从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会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门徒都分散在犹太和撒马利亚各处。……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8:1-4)耶稣原吩咐他们要把见证传到地极,但他们却安于一地,所以主不能不兴起环境来逼使他们分散。逼迫使信徒被迫离开他们在耶路撒冷的家园,他们去哪里了?上帝并没有把他们带到另一群基督徒中间,相反上帝把他们逼到一群不信主的人群当中,而福音也随着他们到了不同的地方。请问上帝这么做,算不算给耶路撒冷的信徒一个破口?万一这些分散到各地的基督徒福音还没有传出去,就已经被当地的不信耶稣的人同化了怎么办呢?这好像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哦。

然而,我相信真金不怕火炼,经得起考验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万一哪一天我不幸被另一个宗教同化了,请您大声地“呸!”一声,然后再大声说一句“活该!自找的!”一个经不起考验的人,是不值得您同情的。


在以色列的历史中,从来那作为管理者的君王就都要为境内拜偶像和违背神的事情负责,但那不在管理之位的先知只负有警示人和劝人弃暗归正的责任。所以,您作为“约拿的家”的发起者和管理者要为这里的这些事情负责,而我,作为这里的一名普通的会员,只要做到劝告的义务就够了。跟你用“您”来说话,是因为你是这里的发起人和管理者并且你要求我们服从你。

如果是号称“基督徒”的犯罪了,我一定会按照圣经原则对其进行劝导。如果是“非基督徒”拜偶像或做其他犯罪之事,我们所能做的只是给他们一个听到福音的机会而已。

在圣经里保罗怎样论到这个问题?“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神审判他们。”(林前5:9-13)

因为我们知道自己的能力很小,负不起那么多责任,所以版规第六条写着“6、论坛上的所有文章不代表本论坛立场,对于线上所有的文章,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最后说一句,您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别人执行您的标准,当初制定版规的时候,为了防止将来某一天有人作出今天您今天的这种举动,因此版规最后一条清楚写着:“20、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约拿的家论坛。”也就是说,在您和我之间对于“圣洁”、“异端”、“异教”这些词有着不同的标准和解释的时候,论坛采用的不是您所理解的标准和解释,乃是我们所理解的标准和解释。我这样说,您听明白了吧?如果您明白了,谢谢您的配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 15:27:51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7-9-30 20:35:00的发言:
呵呵,还记得我以前跟您说过的话么?

1、女人永远是对的。
2、如果我发现女人错了,我会自动参照第一条进行修正。

对于这个帖子我的回答完毕。

约拿兄:

这话一点也不错。。。。。。

呵呵。。。。。。

 回 答 柔 和 , 使 怒 消 退 。 言 语 暴 戾 , 触 动 怒 气 。(箴15:1)

感谢主,

约拿兄的答复值得学习的。



还让我想起了,

退一步,海阔天空。

呵呵。

如果弟兄姊妹碰到种种矛盾的话,

用温柔劝和的方式解决,

那该多好呀。。。。。。

因为我们本是神的儿女嘛。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 15:25:5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7-10-1 14:43:00的发言:


约拿:

在你用来说明我犯了第一个逻辑错误的内容里,同样存在逻辑问题。全能的上帝到现在为止没有消灭世上所有的宗教而只留下基督教,上帝没有这么做,这不能代表他接受或者不反对它们。我们是基于同一事实:神还没有消灭其它的宗教。但是没有消灭并不代表接受和不反对,事实上,神是反对其它宗教、不接受其它宗教的,他的圣洁、忌邪的排他性是显明的。既然神是反对、不接受其它宗教,那么,任何跟从他的人也必然要反对、不接受其它宗教了。你怎么能用普世的现象来证明主的道?摩西律法是神颁布的处理世界问题的神的法律,神通过摩西颁布的律法尚且不能拿来与主的道相提并论,普世的现象能拿来证明主的道吗?不能。既然主的道高过摩西的律法也高过神处理世界问题的法则,你也不要拿着你看到的普世现象来解释神。

关于你说到我的第二个逻辑错误:这仍然是你用普世现象来解释神的继续。神从全世界中拣选亚伯拉罕特要将他分别为圣来彰显他的神圣,神拣选整个以色列民族为要整个世界认识他是怎样一位神圣的神,既然神的拣选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神圣、神的神圣不依附于任何其它的被造,你不能用整个宇宙的现象来解释神的神圣。如果你认为神在整个宇宙中还没有消灭魔鬼撒旦那就是给魔鬼撒旦留地步,这样你就照例在你的信仰中给魔鬼撒旦留个地步,那你亏缺了上帝当得的荣耀。没有任何事能够损伤到上帝圣洁的形像,但是有些事会损伤到神的儿女生命中当有的神的形像。

你看我的逻辑错误还真不少,竟然有三个!耶稣说:“妇人,你当信我。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请问你在这里看到耶稣所讲的有没有不是主的道的东西?虽然他接待的是外邦人,并且还是自己主动去找那个撒玛丽亚的妇人,可是你从他的口中听到不是主道的东西了吗?没有。耶路撒冷的众圣徒被分散到各处,难道分散了灵性和行为会有所改变吗?绝对不会。这些人被分散出去住在不信的人中间,这并不是说他们要接受那些与神的道不相干的东西进入到自己的团契中来。信徒在地上做光做盐如同星星在夜空闪耀,这就是分散。

我们不是温室的花朵,也不要躲避风吹雨打,我们要在地上生活,生活在世界中,我们的眼睛会看见,我们的耳朵会听见,我们有多少圣洁能够抵挡污秽的侵蚀?!金子尚且要经过熬炼才能成为净尽的纯金,信仰的造就也是如此。我们身边不信的人越多,我们眼睛看见的污秽越多,我们的耳朵听见的污秽的声音越多,就越证明神在我们身上有越大的造就,这个时候,要靠着信心胜过,而不是用人的计策去迎合。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为了下文做铺垫:你想把世界挪到这里,在这里传福音如同在世界中一样,你真是将你处理世界中福音问题的智慧发挥出来了,这个我现在看懂了。我承认我犯了一个错误,就是当你采用的是神对待世界的办法来建设这个论坛的时候我却要求这个论坛全然进入主。可是,除此之外,你说我这个逻辑错误,那个逻辑错误,我一概不承认!因为我所说的,若是不用于处理属世的问题,单单说到主的道,你这样的论调也是同样不适用的。

我不相信你会被同化,除非你自己非得要被同化不可,要是你真有被同化之时,我会求神让我好好为你哭一场,免得你会因为想到我可能会为你幸灾乐祸而伤心难过。但我更希望的,不仅是你没有被同化,而是在我们还没有被同化的时候,我们不断地被更新,成为更加圣洁蒙神喜悦的器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希望那些佛教徒 那些道教徒 等等人士多多来访问我们这个论坛的。(当然我不希望他们来破坏捣乱)
让他们亲自来感受一下我们的氛围,从而对基督教有个好感,这样对他们接受福音有大大的好处!

所以我们要尽量做到言语上不要有什么大过失,不要给神的面上抹黑!
说到这里我要感谢一下 赞美上帝兄!是他提醒了我,因为我以前确实做的不够好,说出来的话也不信的人没啥差别! 当然也要感谢一下约拿兄!

所以我笨鱼总是力图在言语上没啥大过失!假如哪时有说的不好,欢迎大家指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10 11: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