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楼主发贴!对人很有启发~~!! 现在某些姊妹,还好意思说“我和人同居了,对方不对我好了 怎么办?” 真不知羞耻!上帝都因她们的行为而蒙羞!(不知道那些姊妹的肉身父母,知道他们的女儿的行为会不会蒙羞!?) 当然,人人都会软弱!遇到自己心仪的,也会跌倒! 但是我就是不明白,那些叫人恶心的事情干吗还发在论坛上?如果我是她们,我求赦免还来不及,怎可还吃饱了跑到论坛上丢人! 我真不知道她们怎么和她们将来的“亚当”交代? 除非去和那个“奸夫”去结婚!或者去嫁个不信的人! 我知道我的那些话会引起好多姊妹反感!我更知道我又在凭血气讲话!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基督徒就不能生气???难道遇到这些事情我就不能愤怒!?
别以为你和某个人同居了,为了你的信仰缘故,你就一定和他结婚,将来还指望给他传福音叫他信耶稣! 然后你就是为主工作,为主传福音的伟人了! 假设我是那个和你同居,后来和你结婚的“奸夫”,你给我传福音,我绝对会说:“你得了吧,还叫我信耶稣呢!还和我谈圣洁呢!你那么圣洁怎么跑来和我同住了呢?所以我不信耶稣!”
那么事情都发生了怎么办呢?凉拌!!! 自己去和上帝写检讨!而不是跑到论坛上写帖子!
如有得罪 各位原谅!因为我不喜欢说那些叫大多数人都乐意听的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7 19:30: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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