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7-9-14 19:29:00的发言: 个人理解,故意犯罪,是指很清楚福音,对真理很明白,但是,他只是把真理当成是一种知识,而从没有真正的与救恩发生关系,他知道这是独一的救恩,但是,他不接受,他还认为,会有别的救赎,别的路可走,但这节经文告诉你,没有了,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你若是不接受救恩,这个赎罪的祭就没有了!!这里是强调救恩的独一性、绝对性、完整性、有效性这方面的思想。 如果故意犯罪是这个意思,那么怎么理解赎罪的祭也没有了呢??
难道这个人以后悔改了,神也不会赦免了吗????? 另外,仔细分析,"他只是把真理当成是一种知识,而从没有真正的与救恩发生关系,他知道这是独一的救恩,但是,他不接受,他还认为,会有别的救赎,别的路可走",言外之意就是这个人还没有真正相信福音,也就是不信的人,难道这样的人就没有得救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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