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 16:16 "信" 而 "受洗" 的,必然 "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这节经文,是 Hippo2004 肯定 "得救" 是必需加上 "受洗" 的主要论据。 亦是最多人据此作为最主要的否定 论据,因否定 论据原是出自权威牧者的著作文章。 权威牧者的主要理由的根据:是从经文后一句《不信的,必被定罪》而得出的理解结论。 因这句并没有提及《不受洗的,必被定罪》,故此判定为《不受洗的,不被定罪》。 但前一句是 "信" 而 "受洗" 的,必然 "得救"。 "信" 而 "受洗" ,等于 "信" 加上 "受洗" ,即 "信" 与 "受洗" 是一体的。 权威牧者是如何否定 "受洗" 是与 "得救" 的关连呢? 权威牧者的辩解:因奉耶稣基督的名 "受洗" ,是归入基督耶稣的人,( 圣经说的 ) 这 "受洗" 只是为证明不再在犹太教之下,是在基督耶稣的救赎底下。( 权威说的 ) 所以 "受洗" 是与 "得救" 并无任何关连,故 "得救" 不是必需 "受洗" 的。 今天我们的 "受洗" ,只是加入地方教会的一种教会礼仪,是与 "得救" 无关的。( 权威说的 ) 《马可福音 16:16 "信" 而 "受洗" 的,必然 "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这节经文,可说是正反双方争论之关键重点。 "反方" 的弟兄,还有没有需要为此补充,或更正上述论据的错漏。 "正方" 的弟兄也可趁此刻思考,试找出反方不合理,可质疑的地方。 Hippo2004 下一篇贴文先将回应 "赞美上帝" 在第 28 楼的反方论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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