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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加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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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 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 神为敌了(雅4:4)。我们进入 神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9:33)。所以,他在你们信的人就为宝贵,在那不信的人有话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又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彼前2:7,8)。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6:14)。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2:20)。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5:24)。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们若不认他,他也必不认我们(提后2:12)。
发表于 2003-1-25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 我何时能做到:“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救主我的上帝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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