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婴孩的洗或浸或洒的,并不是 "洗礼" ,只是一种 "奉献礼",是父母的意愿,全不是婴孩的心意。 故长大后的 "受洗" ,正确不能算是 "第二次洗礼" 。 要清楚回答这个问题,是存有难度。因 "第二次洗礼" 分有 "主动要求" 和 "被动要求"。事实如下 : 1/ "主动要求" 最普遍的是因当事人 "受洗" 时,不认识 "洗礼" 真正目的和意义。现在完全明白了解了,故要求再次 "受洗" 。 2/ "被动要求" 最普遍的是因当事人 "受洗" 的教会 "洗礼" 形式,不被教会认同。 3/ 当转往其他教会作信众时,有时会 "被动要求" 重新再次 "受洗" 。教会所持原因如下,但各有不同。 A/ 因教会不确定你第一次 "受洗" 时,是否真正已完全明白了解 "洗礼" 目的和意义。故要求你必需重新 "受洗" 。 B/ 须然在 "洗礼班" 的时候,教会有告诉你 "洗礼" 目的和意义。但很多教会认为 "洗礼" 最主要的原因,只为加入教会作信众。 "洗礼" 真正目的和意义,反被眨为次要。 无论如何,"洗礼" 主要原因是为了归入耶稣基督,归入教会只是次次要的。 这是圣经明确的教导,不要愚昧地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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