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公告提醒公众请勿自采自食野生蘑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6年第14号
今年6月以来,我国辽宁、河北、云南、广西等省区相继发生多起毒蘑菇中毒事件,已造成149人中毒,17人死亡。我国夏季雨水较多,气候潮湿,适宜蘑菇生长,为预防毒蘑菇食物中毒发生,特公告如下:
毒蘑菇又叫毒蕈,在我国毒蘑菇约有100种,常见的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如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等(部分毒蘑菇的图片可在我部网站上查询)。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中毒表现多样,可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精神兴奋、精神抑止、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流涎、流泪、血压上升或下降、瞳孔缩小或散大等神经系统症状;黄疸、肝脾肿大等溶血症状;日光性皮炎和肝、肾、心、脑等脏器损害,其中以脏器损害最为凶险,死亡率较高。
卫生部提醒公众请勿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误食中毒。误食毒蘑菇中毒后,应立即采取刺激口咽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各地卫生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毒蘑菇中毒发生。
二○○六年八月十日
附:毒蘑菇图片[点击放大]
使用道具 举报
那个白色的蘑菇,我们老家也很多。很好吃的啊。能长很大个,做汤很好吃。估计跟那个不一样的品种。看来也不敢吃啦。
东北的野蘑菇和小鸡一起炖 味道很好的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7-6 19: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