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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迷惘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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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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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钱帮人,不是明智之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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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哦,还是不要借钱帮助弟兄,到最后,可能让姊妹很难...
这样问题就多了
弟兄很困难的话,教会可以帮忙吗?
或者其他条件好点的,可以帮忙。
不过,像这个姊妹学习她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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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07-6-24 18:38:00的发言:

箴22:26 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

借钱就是欠债,所以不宜。

阿门!真好……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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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是做给神看,得主的赏赐,我施舍1元给要饭的,听他说是信主的,我连忙拿10元给他,他70多岁,没人理他...............................我告诉他,感谢神......................................................他哭了......我要是有钱1万也给他.............10万..................也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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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并不是说不可借债给别人,若是贫穷弟兄向你借贷,你若有余,不可拒绝,也不可收取利息。但是要衡量你自己的能力,借贷出去不要求偿还,象楼主所说的这种光景,最好是不要借第三方的钱再来借给别人,你若没有钱,不借就是了,要量力而行,行善不可过份。



[出 22:25]
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利 25:35-利 25:37]
「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手中缺乏,你就要帮补他,使他与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
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
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传 7:16]
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败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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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箴 19:17]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




[路 6:35]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



借给人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指望偿还,这是你借钱给人的时候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你借给他这么多钱不要指望他还回来,否则你就要受到它的捆绑。




当然,这里是指帮助穷乏人,不是指合伙投资,我不鼓励和别人合伙投资作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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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赞美上帝在2007-6-27 9:43:00的发言:
[箴 19:17]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




[路 6:35]
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



借给人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指望偿还,这是你借钱给人的时候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你借给他这么多钱不要指望他还回来,否则你就要受到它的捆绑。




当然,这里是指帮助穷乏人,不是指合伙投资,我不鼓励和别人合伙投资作生意。

现在原则是有借必有还,借贷必相等!

不是吗??

这就是社会,当然我如果有余可以借给需要帮助的人,也可以不还!

还有,不明白版主为什么不喜欢合伙投资呢?? 我认为很好!

生意做大,钱不就是多拉,我喜欢钱,因为没钱的日子不好过!

当然钱不是万能的,但钱多了也可以献给主,不是很好?

哈,我还这个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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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0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几给他一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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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有时爱心太好拉,看别人没钱,宁愿借她!

可是呢,等她有钱拉,希望她会还我!

我是“借贷必相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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