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灵果在2007-5-29 21:30:00的发言: 我是本贴的楼主,贴中所论乃属事实,它就发生在我们的教会。我为这个姐妹感到非常的难过,我曾多次找她谈过这事。可是,此姐妹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处理女儿的事情。她的女儿和她的男友今年实际年龄都才十九岁,距合法的婚姻年龄还有三年(男性合法婚姻年龄为二十二岁),在这两三年中,会发生什么事情, 谁也无法预测, 但这位姊妹坚持说“不会地生什么意外的”。目前,女儿的男友依然留住在她的家中……。教会目前所能作的也就停止她的事奉工作。
我想问问大家,作为她的弟兄, 还应该做些什么工作来帮助她呢?
这么说来,那个男孩只是住在女孩的家里,没发生什么关系吧.
但是为什么那个男孩要住在女孩的家里呢,他自己没有家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