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fhlin
收起左侧

上帝有可能为我们安排“还没有信“的人做另一半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4-1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im_lin在2007-4-3 16:22:00的发言:


但是经历是不能代替真理来教导的

我并没有把自己的经历当作真理来推广,我一再申明:神对每个人的带领是不一样的。既然不一样,怎么能推广呢?
可能是我发帖子时考虑不周到,从标题到语气上都给人以拿经历当真理的感觉?
如果是这样,求神赦免。不管如何,从大家热烈的探讨中,我也收获颇丰,呵呵,为着这个缘故,感谢我们的主,感谢热心的弟兄姊妹,愿主与我们同在,直到永远,阿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3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情况和楼主很相似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hlin在2007-4-10 9:30:00的发言:
呵呵,我已经退出争论了,因为发现争论多了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益处。
能找到在主内的弟兄做另一半自然是好了,这个我从没有否认过。
但如果找到一个还不是在主内的,慢慢的看到神在他身上做工,看到他一天天的靠近我们的主,心中也是喜乐的。
我的男友,现在虽然还不是很明白,但是,主已经在他身上动工了,这个我能感觉到。
前两天,我软弱了,因为地上的一些事情,而心情不好,反而是他,用圣经的话来引导我,安慰我。
也是通过这件事情,让我真切感受到“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的涵义,两个有着共同信仰的人:“若是跌倒,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没有别人扶起他来,这人就有祸了”

也许是我用自己的意思代替了主的旨意,找到一个还不信的,做自己的另一半,为了这个行为,我要付出代价。
但我们的主是慈爱的,满怀怜悯的。即使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他依然爱我不减一分一毫。他用我的错误,成就了男友的归主,虽然这条道路依然漫长曲折,但我却满怀希望。

忘记背后姊妹,你的逻辑很强,但道理不能救人,看得多了,反而让我心生疑惑。
我是一个还没有认识到太多真理的人,经常软弱,经常疑惑。
但我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那就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爱。
我是一个罪人,虽然自从归主以后,已经好了很多,但罪性并没有完全除去,依然每天犯罪。
我自身没有什么好夸口的,我所能仰仗的,只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大爱。

姊妹,平安!感谢 !看到你叙述的经历,不能不赞美我们的上帝,感谢他的大能作为!在你的叙述中有一些领受,交通一下:
也许是我用自己的意思代替了主的旨意,找到一个还不信的,做自己的另一半
的工作中是没有也许的,看看约伯所经历的,就知道一切有 的美意;
为了这个行为,我要付出代价。这个意念不要接,这就是撒旦的诡计,要恐吓你,我们要奉耶稣的名斥责它离开我们,阿门!
但我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那就是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爱。是的,惟有主的爱是那样的美好,是有大能的
我是一个罪人,虽然自从归主以后,已经好了很多,但罪性并没有完全除去,依然每天犯罪只要知罪,就不是罪了,因为叫你知罪的是永善的灵,让你无罪是耶稣宝血的功效,不是我们自己的力量;
是的,我们自身没有什么好夸口的,我所能仰仗的,只有我们主耶稣基督十字架的大爱。
耶稣基督永远与你同在!阿门!

你现在走的路小弟兄刚走过,靠着我们的耶稣基督现在还在走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3 10:50:4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3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忘记背后在2007-4-2 20:00:00的发言:

我们人,总是愿意把自己做的事情的责任归给神,

人的祷告算什么?不在圣灵里的祷告有多少益处呢?
祷告不合神的心意只会增加神慈爱的管教和归正,
人的祷告神垂听并得以成全,不是人的祷告有什么功劳,
全是神按着他自己的美意成就他自己的心意,
而人,不在圣灵里面,也不会做出神来垂听的祷告,
所以,我们这些祷告的人,不要骄傲,不要把神的工作的功劳归给我们,
我们不过是借着祷告明白神的心意走到神的心意中。
你今天在这里说的这些话,都是你祷告之后得来的吗?

    忘记背后姐妹说得好!
    我们人做错事或犯罪,得到不好的结果,却常常还怪罪神,甚至还美其名曰“是神让我们学习功课”或是“为主背十字架”。
    求主光照我们,怜悯我们,使我们一直都行在主的光中,不再做糊涂无知的人。
    神是公义,必要按我们的行为报应我们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9 20:2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