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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仰上帝使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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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4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由是上帝赋予人的。上帝照他自己的形象(神性)之一即自由意志来造人的。神是自由的;所以人也是自由的。自由这崇高的品质是从神来的。
《圣经》说:“凡事都可行”。这是何等自由!《圣经》的全句是“凡事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处。”上帝给了人自由,还细心地叮嘱人们:你可以任意去选,但并不是所有选择都对你合适,都对你好。你选择的时候可要考虑周到呀。上帝关照我们选择要慎重。
意志自由是上帝所赐。可惜亚当夏娃错用了自由意志,违命偷食禁果,导致从神面前的堕落。可见人需要不断吸取神的力量,与神保持亲密的交通,才能渐趋成熟。有人问,神为什么不禁止他们?!神若禁止他,即收回人的自由意志,那人就变成了机器。虽然人不可能再犯罪了,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机器人不犯罪也不算美德。没有自由,就没有道德(道德乃正确的抉择和行为也)。没有自由,人活着就没有尊严,就只是奴隶。
为保障人的自由,圣经严格限制土地的集中。在禧年(七个七年后的第五十个年份为禧年),所有被买的土地都要由原卖主赎回。卖主一般都是由于贫困才出卖土地,而买主所得到的其实是土地在禧年前的使用权。这样,以色列的社会平等与公正就受到有效的维护。
神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你的弟兄(弟兄指本国人)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的近亲就要把弟兄所卖的赎回。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归回自己的地业(《利未记》)。在这一年,那些卖身为奴的人要全部得回自由,出卖地业的人要重新得回自己的产业。社会公平在这一年就会得到一次有效的调整,使社会经过五十年的贫富分化后,再经历一次公平的调整。所以这是禧年,也是“宣告自由”的年份。
圣经律法中不仅在每隔五十年的禧年有这样的对于基本生存资料的土地有调整,在每七年末的安息年中对于人身自由也有这样的调整: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1056年,一位女伯爵在释放一个女奴时说:“我们皆是从土造出来的,应当互相可怜……凡所交付我们的,应使他们自由。” 一位自由人在释放农奴时说:“原始的时候我们的主上帝立一个乐园,放人在园里面,给他美满和完全的自由”(杨昌栋:《基督教在中古欧洲的贡献》第96页)。1310年,一位英国普通法法庭仪仗官说,开始时,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中世纪英国的约翰.保尔在攻击贵族时说,“如果我们同是父亲亚当和母亲夏娃的后代,他们又怎么能断言或证明他们比我们更应当做主人呢”?1535年一位英国主教说:“最初的时候,人皆是自由的。”英国大法官约翰.福特斯鸠在15世纪下半叶写道:“自由乃上帝植根于人类本性之中。因此,当一个人自然的(天生的)自由被剥夺后,它总想回归。因此,不赞成自由的人是不虔敬的和残忍的。”乔叟借笔下人物的嘴说,有权有势的人不该为他们的权势而感到十分光荣,因为在本来的自然状况下,他们并不是人家的主子,并不能奴役别人,草民们的先祖也就是权势人物的先祖(杰弗里.乔叟:《坎特伯雷故事》,第761页)。
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127118&extra=page%3D1&page=1
发表于 2007-3-4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句话,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自由,而是不想干什么就不干什么才是自由
所以神能帮我们不去做我们不愿意做的事

像世人被烟酒所捆绑,而我们基督徒就不受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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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4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张若楠在2007-3-4 21:54:00的发言:

有一句话,自由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不想干什么就不干什么才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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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2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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