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永远解不开的迷 当我们犯了错并因而受苦,良心就告诉我们,惩罚是应得的。但受苦若并非由于我们犯了错,却是另一回事了!这种受苦——彼得称其为“为义受苦”——对神的儿女来说,是一个很难解开的谜。 大卫知道他要受这种痛苦,但他也知道应怎样做。他把案件呈上公义的审判者面前,他有信心必得到公平的裁决。 有时候,大卫好象极其自大地为自己辩护。他大声宣称他的公义、正直和顺服。听来他几乎已经到达一个没有罪的完美状况。但事实并非这样。大卫并不是宣称自己在生活的各方面都没有罪,他针对的只是当前的处境。他是说,他并没有做任何事去激怒他的仇敌。 我们可以改写大卫的陈词如下: 一七1~2 “耶和华啊,求你听我的呼吁,因为我是公义的。求你留心听我的陈词,因为我正被人不公平地迫害。我恳求公平审判的时候,是‘按着事实来交代’——没有诡诈或掩饰真相。在你审判的宝座前,我寻求无罪释放。愿你的眼睛参透案件的各方面,然后作出公正的裁决。” 一七3~5 “你若试验我的心,你若在黑暗中,又在光明中监察我——无论你怎样透彻地试验我——你会发觉我的仇敌并没有适当的理由这样折磨我。老实说——我所说的都是事实。至于人一般的邪恶,我已经能够借着靠近你的言语——圣经——而远避强暴。我已经走在顺服你的道路上。我所倚靠的并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你的诫命和应许。我的两脚未曾滑跌;我没有向我的仇敌诉诸暴力,纵然我有许多机会这样做。” 一七6~7 “我现在向你提出呼吁,我恳求你作出公平的裁决,而且我相信你必听我的言语并应允我。你是救主,用右手拯救那些投靠你,寻求脱离敌人的人。我现在奔向你,求你大大显出你奇妙的慈爱。” 一七8~12 “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我正在思想眼睛的瞳孔,以及它怎样‘受到眼睫毛、眼帘、眼眉、眼骨,和迅速举起的手保护着。’(迈耳)求你将我隐藏在你有保护的和深情翅膀的荫下。这样,我就得到安全,脱离那抢夺我所有东西的,和意图夺取我性命的恶人。正如你透彻地知道,他们被脂油包裹的心没有怜悯;他们的口自夸,吐说准备对付我的方法。他们暗地里追捕我。他们现在已经包围我,他们的眼专注要作出最后一击。他们象一头饿极的狮子那样凶残,又象狡猾的少壮狮子那样蹲伏在树丛里,准备把我抓碎。” 一七 13~14 “耶和华阿,你必作我的防卫,前去迎敌,将他们打倒,用你的刀把我从这些恶人的掌握中拯救出来。他们只关心在今生能得到什么,你已经把足够有余的物质赐给他们,就是他们的儿女也有过度的供应——足以留给他们的婴孩。” 一七15 “对我来说,他们可以拥有这一切,我的兴趣在于属灵的事物,而不是物质的财宝。只要我能够作为一个被宣告为公义的人,而不是有罪的人,来仰望你的面,就已经足够了。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象,就心满意足了。” 沈班杜指出,本节包含约翰一书三章2节的每一个元素: 至高的满足: (约壹)——还未显明……但…… (诗篇)——我就心满意足了。 一个巨大的改变:(约壹)——我们必要象他。 (诗篇)——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象。 扩大的视野: (约壹)——我们必得见他的真体。 (诗篇)——我心见你的面。 (另参看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1至55节和启示录二十二章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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