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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约翰福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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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参考马唐纳的《马太福音注释》,读到第三章注释的附篇 - 天国 中第二段说“神的治权是被人认许的”, 觉得不理解, 难道没有人的认许就没有治权了吗?
发表于 2006-10-1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版本是错的.请看合和本: "天国近了, 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3:2)
或:"And saying, Repent ye: for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at hand."(英文钦定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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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4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注释必定有错。


罗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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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cdccjoseph在2006-10-14 09:54:00的发言:
参考马唐纳的《马太福音注释》,读到第三章注释的附篇 - 天国 中第二段说“神的治权是被人认许的”, 觉得不理解, 难道没有人的认许就没有治权了吗?

不但看圣经不要断章取义,看别人写的注释书也不要断章取义才好。

马唐纳注释的原文如下:“天国是神统治的界限,在这里,神的治权是被人认许的。“天”是指着神说的。但以理书四章25节有这样的阐述:“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下一节则提到“天”的原则。人在什么地方降服神的掌权,天国就在那里。”

在这句话里,“被人认许”就是“降服神的掌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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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6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弟兄姊妹的回复,还是觉得约拿的解释有些牵强,如果是按约拿这样说的话,马唐纳应该直接说“降伏神的掌权”, 以避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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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弟兄姊妹的回复,还是觉得约拿的解释有些牵强,如果是按约拿这样说的话,马唐纳应该直接说“降伏神的掌权”, 以避免误解。
权柄都是出自神的,只是人心中不服。
但是天国不是这样,在这里神的权柄是被人认可的。所以当天国降临到人的时候,人是顺服的,或者说当人愿意承认神权柄的时候,天国就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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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约拿说得很对,这句话全部连贯起来,意思不难理解,这里重点是说在天国的一种特点,而不是说要被人人可之后才能称为天国。
神赐下他的名他的国,是普遍性的,我们认可就能得着,不认可就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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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没有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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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感受是自己直接读经比读他人的注释往往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也可避免被人误导。只要坚持全面读经我们一定会疑问越来越少。此外,注释不可脱离以经解经的原则,否则错误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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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1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弟兄姊妹的回复,同时,对不起,帖子标题打错了, 应该是《马太福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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