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已重生的人还是未重生的人都有自由意志, 神尊重人的选择。 所不同的是,没有基督生命的人,不会选择讨神喜悦的事, 除非他被圣灵关照,愿意顺服神,认罪悔改,接受福音。
如果已经重生的人仍然以神给予我们的自由,选择体贴肉体的事,他就是一个属肉体的基督徒。 我们万不可将圣经中有关“肉体”的概念与身体混为一谈。 圣经中所说的“肉体”指的是属亚当的已经堕落的旧生命,而不是指“血肉之躯”。
腓1:21 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腓1:22 但我在肉身活着,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该挑选什么。 腓1:23 我正在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 腓1:24 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
以上经文也告诉我们属主的人仍然常常面临选择。
罗8:5 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罗8:6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 罗8:7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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