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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关于主在马太福音5章39节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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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应朋友的要求在我的个人博客里,为那个博客网站的朋友贴点圣经的经文,搞了个所谓的读经专栏。昨天发现在读经专栏的评论里有一个福音朋友提出马太福音5章39节教导的困惑,我也答不上来。

这节经文到底应该怎样正确地解经。请教各位肢体!大家也可以去我的博客帮助用评论解答,让更多的人更清楚地认识我们的信仰。谢谢!


我的该博客地址是http://www.mmmca.com/blog_shulammite/p_full/85791.html#comments
以下是博客中的有关原文
——————————————————————————————————————————————
评论源自: 漫步孤岛 · http://www.mmmca.com/index.php
到底是读过经的,偶喜欢,爽快!
其实,那个主张:“别人打了你的左嘴巴,你应该把右边嘴巴也伸过去让他打··”,现实生活中似乎没有,美国没有,伊朗没有,中国没有,以色列没有···,想必天堂会有,难怪一些人向往天堂,在那儿人人平等,都是光光的。
06-08-20 @ 15:22
评论源自: shulammite · http://www.mmmca.com/blog_shulammite/index.html

漫步引用的是一节很典型的经常被误解的经文,其实圣经是不能断章取义的。关于这节经文请先参照以下文章。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cj/Mat23.htm
06-08-21 @ 16:54
评论源自: 漫步孤岛 · http://www.mmmca.com/index.php
神的原话:“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要想告你,要拿你的内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迟。”
--------------------
如今,有谁能够做到吗?这难道是真理吗?这难道是天理吗?此神之言,唯有此神能够做到。
呵呵,随便聊聊,也许神讲的是对的,吾辈蠢也!




06-08-21 @ 17:52
评论源自: shulammite · http://www.mmmca.com/blog_shulammite/index.html
回:漫步

哈哈,我也承认我现在也做不到。

不过我个人觉得,耶稣在这里说的是一种心态,哈哈也许我这样说也是在误读圣经的话语。不过耶稣在同一章圣经里就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这律法的其中一条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哦。

所以我想打左脸,打右脸这回事情,不应该单单拿出来看。圣经要读透读懂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06-08-21 @ 18:30
发表于 2006-8-22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中很多的教导都是两面性的,如果单看一面,容易让人进入误区。


主耶稣在大祭司审问的时候,有人打他,他没有把另一边迎上去,而是质问打他的那人。
[约 18:19-约 18:23]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
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麽。
你为什麽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什麽;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
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著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吗?」
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什麽打我呢?」




主耶稣教导我们一个忍耐的真理,是与我们有益的,是对我们最好的保护。圣经里面同时告诉我们,宁肯让步,听凭主怒。神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有时我们遭遇一些不讲道理的人,要和他们计较的话只会两败俱伤,对我们的损失也很大。记得以前提起某些地方的黑社会,有时一个眼神或是一句话说的不好,那人也会把人打伤。若是和这样的人计较,真的没有必要。反而要怜悯他们,为他们祈祷。说不定上帝会使他们的脾气扭转,归信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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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很多教训是不能但凭字面解释的。这节经文的意思就是要叫我们基督徒的行为在人面前要无可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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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2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读一下<<耶稣真貌>>第六章.(杨腓力著,刘志雄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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