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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an_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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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一个失足女孩的情感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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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哥林多前书第五章


5:9 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
5:10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5:11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五9 保罗曾经写信给他们,告诉他们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他在这里加以解释。上一封信虽然散失了,却丝毫不影响圣经的启示。保罗所写的信,不是每一封都是神所启示的,只有神认为合适的,才归入圣经之中。

  五10 保罗继续解释,提醒信徒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这不是指信徒要完全避免与任何不敬虔的人接触。只要我们还活在世上,就无可避免地要与未得救的人交往,而我们也不可能得知他们陷在罪中多深。如果要过与罪人完全隔离的生活,除非离开世界方可。

  因此,保罗说,他绝对不是指要与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人完全隔离。贪婪的人,指那些被证实在商业或财务上不诚实的人。例如,任何因瞒税而获罪的人,都应因为贪婪而被逐出教会。勒索的人运用暴力手段,使他人感到有受伤害甚至死亡的威胁,以达到自肥的目的。拜偶像的人全心全意崇拜任何人物或事物,却不敬拜真神,而且参与各种可憎的败德罪行,这些罪与拜偶像的事差不多如影随形。

  五11 保罗其实是要提醒他们,应避免与自称为弟兄,却犯上这些可憎罪恶的人交往。我们大概可以将他的话意译为:

  现在我重申我的原意,有人自称是基督徒,却犯奸淫,或是个贪婪的人、拜偶象的、辱骂人的、醉酒的,或是勒索人的,你们连与这样的人共进饭餐也不可。

  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与未信的人接触,且往往可以利用接触机会向他们作见证。这些接触对信徒构成的危险,比不上信徒与自称为基督徒却仍在罪中活着的人交往。我们不应做任何事,让别人误以为他的罪是可容忍的。

  除了在第10节所列述的罪人名单外,保罗在本节加上了辱骂的和醉酒的。辱骂的人用过分、严酷的言语对人说话。不过,必须在这里加上注脚。如果某人一时间发了脾气,说了些粗心大意的话,他应否因此而被逐出教会?相信这是不必要的,本节是应用于习惯性的行为。换句话说,辱骂的人乃是众所周知地爱用恶言谩骂他人的。无论如何,这应足以提醒我们要好好控制自己的言语。

  醉酒的人过量地饮用酒精饮品。

  使徒保罗的意思是,如果基督徒有这样的行为,我们就真的与他吃饭都不可?本节的教导正是如此!我们不可与他一起吃主的晚餐,也不要与他一起享用社交的饭餐。当然,这也有例外。例如,一个基督徒妻子,虽然丈夫已被停止基督徒的相交,她仍得与自己的丈夫吃饭。然而,基本原则就是自称为信徒的,如果犯上了这些罪,就应受到众人的排斥,目的是让他清楚体会自己的过犯何等严重,从而使他悔改。有人会反驳,指出我们的主与税吏和罪人吃饭。我们必须说明,记载的这些人并没有声称自己是主的跟随者。当主与他们吃饭时,也没有视他们为自己的门徒。经文的教训是——我们不应与过着罪恶生活的基督徒相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14 13:37: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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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8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06-7-4 13:17:00的发言:

最自信不会跌倒的人, 是跌倒得最快、最悲惨的人。

可14:29 彼得说,众人虽然跌倒,我总不能。
可14:30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就在今天夜里,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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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3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你能平静地对待已经过去的事情,这是你的福气,也是主特别看顾你的地方。人若不经历一些事情,就不会对主有更刻的认识。愿你永远忘记那些今人伤痛的事情,在福音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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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4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会有多软弱
若是不靠着主,我们什么也做不成
所以有些事情,不要留下给魔鬼乘机而入的把柄

感谢主对楼主的保全!感谢主给她现在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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