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我愛JESUS〞於 第52樓 的發言: 我告訴你我現在在做什麼吧。我在發起簽名,要求加拿大政府舉行全民投票,否決已通過的同性婚姻法,以及不把同性戀知識寫入教科書。
〝我愛JESUS〞姊妺,已成事實後的簽名運動,表面是 "亡羊補牢" ,但給人的感覺,只是一種政治姿勢多於實際。只是對失望的人作一個交待而矣。
從 "聖公會" 按立明知是有 "同性戀廦好" 的為牧師開始,經歷多年,直至時機成熟,正式向全球公開的 "同性結合祝福" 時,各大基督教派的權威守望者們,不單沒有發出屬靈的警號,更認為不應干涉,因這是只屬於 "聖公會" 的內務家事。
直至加拿大政府討論更改 "一夫一妻" 的婚姻定義,和文字仇恨法案時,才有人驚覺事件成為法案後,所帶來基督教會的嚴重影響。日後凡宣講聖經、指責淫亂和同性戀行為、拒絕為同性婚姻主持婚禮,都有可能被告上法庭。這才紛紛急起高呼反對。可惜至今,仍只是一些 "散兵游勇式" 的微弱行動,全看不見基督教會有作何 "合一實質的策略性" 反擊。
在今屆加拿大選舉國會議員時,出現一個令基督教會有重大的儆醒意義。 其中一選區有兩位候選人,雙方都是掛著基督徒之名,立場鮮明,大賣廣告爭取基督徒之選票。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方是反對 "同性戀行為" 、但另一方卻是贊成 "聖公會" 的 "同性戀行為" 立場。 投票結果令人震驚,贊成 "同性戀行為" 的一位竟然獲勝。而這位議員在對上一屆的選舉,卻是因贊成 "聖公會" 的 "同性結合事件" 立場而落敗的。 為何短短數年間,可以有這麼多的神學家、牧者和基督徒內心之真理,會出現如此極端之變化呢 ?
大家不妨細心一想,不包括其他反對 "同性戀行為" 的教派,基督徒也是遠遠超過 "同性戀人仕" ,數以數十倍計。 但為何這麼多的 "基督教會" 都不能提高世上的道德標準,反而別人郤能不斷改變我們的道德標準呢 ? 為何這麼多的基督徒都變成已 "失了味的盬" 和放在 "斗底下之燈" 呢? 為何那麼多從前反對 "同性戀" 的基督徒,他們可以在短短數年間,能被改變存在心中多年的聖經真理呢?甚麼原因使他們由反對變為同情、由同情改為支持 "同性戀" 呢?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 。〝Hippo2004〞仍是問這一句,誰人應為此負最大的靈命責任呢?〝我愛JESUS〞姊妺,你認為呢?
面對今天屬靈戰爭的實際方法,只有效法 "同性戀人仕" 的戰略,利用 "民主制度的遊戲規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的方法,才有勝算的可能。可惜今天基督兵團的將帥,大都是美其名"為 妥恊而退讓、為包容而縱容"。不惜拋棄屬靈的使命,放棄聖經真理的堅持。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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