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比勒达首次发言(八)
比勒达的名字有“争竞之子”的意思。这确实十分恰当,因为这个约伯的朋友似乎真的喜爱争竞。
雷特欧将比勒达和以利法在风格和知识上作比较:“也许以利法的言论显得欠缺礼貌和尊严,再加上约伯对神有激烈的指控,故他有一些苛刻的指责。对属神的原则一无所知的比勒达,他是绝对崇敬神的尊荣;不容许他被控诉。在这事上他肯定是对的,但他无法游说约伯,因为他的思想有根本上的谬误。其实,神必惩治罪,而约伯确实是罪人;因为他正是受着惩罚。”
八1~7 约伯在质疑神的公义时仍声称无辜,令比勒达很不满意。比勒达控诉约伯不负责任和咆哮。比勒达的论点是:神不可能不公义,神惩治奸恶和奖赏正直,神必不惩罚义人;因此,约伯一定是不义的。他毫不留情地说,约伯的儿女因得罪了神而遭受毁灭。这没有证据指出,纵然曾经有,这样对一个遭受伤痛和苦难的人说,实在是残忍一点。比勒达说。如果约伯殷勤的转向神,仍然有从神而来帮助的希望。
八8~22 跟着他提出历史以证明罪恶与惩罚之间的关系,就如蒲草没有水会枯干,不敬虔的人和伪善者的咒诅也是这样。(第16节上可能暗指从阳光吸收叶绿素)神喜欢以完全人代替邪恶人,并且祝福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