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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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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2-2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灶 2001年8月于 [彩虹之约- www.bbsland.com/rainbow] 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 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副) 也许牵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 一、 已经记不得是什么时候第一次听见的这首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第一次听就被吸引住了,因为那时候才知道有个叫做苏芮的台湾歌手,而且在这之前红透半边天的“酒干倘买无”也是她唱的。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特意地关心,所以歌曲红起来的时候,因为被迫持续不断地听,偶尔也哼哼两句,但具体的来龙去脉则常常稀里糊涂。除非有听到特别被吸引的歌曲,然后才会多知道一点歌手的事情,比如名字。 苏芮的嗓音并不妩媚,但却自然有一分成熟的风韵。这首歌的旋律也不复杂,并没有花里胡哨的玄虚,起承转合非常老实,曲子结构也很规矩。歌词算是卖弄了一下,比如很抢眼的名词动用。但总的来说并不破坏意境,相反在朴实中见精巧,倒可算是匠心。一言以蔽之,可谓「平实」。而它所要唱的,也正是这「平实」两个字。按我三脚猫的文艺评论水平,也可以看得出个“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来,所以应该算为上品了。 但说实话,那时所谓欣赏「平实」或者「平淡」,多少带点“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兴辞强说愁”的味道。单纯和愚昧、质朴和平庸、平淡和懦弱的区别,并不是很分得开来。当时真正觉得感动的,其实应该用“温馨”这两个字来描述,或许也可以再加上“浪漫”两个字。 两个两情相悦的恋人,手牵着手一起走人生的路,这画面即使放到现在,一样也能迷死一堆少男少女吧。 二、 我和妻的结识就很浪漫。 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那时我在北美,她在台湾。虽然我在教会里曾有意无意地琢磨过从台湾来的姊妹几次(到了这个年龄,老爸老妈不催,团契里的叔叔阿姨们也着急啊。),但并没有发现真正动心的。感觉不对,你知道吗?就是那个意思。而她更是从来没有打算过要来美国(所以到现在一遇到英文不济的时候,就把我恨得牙痒痒的。早知如今,何必当初啊?当然,这全都是我的错。),直到,用她的话说,被我“打败了”。 我们如何从相知、到相恋、再到成婚的故事,就略去五百字吧。就讲一个小插曲,因为与牵手有关。记得妻后来给我说,一直到下飞机见到我以前,她心里其实都很忐忑。看到我的玫瑰花后虽然好了一点,但仍然还是很紧张。直到她的手和我相触的那一刻。她后来说,“我的手一被你握住,就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只手我喜欢。心情立刻就放松了。”所以我们牵手就成了习惯,以致于到教会里介绍她时,因为要转身面向大家,结果手都拎着了,却还是牵着。直看得那些叔叔阿姨们瞪大了眼睛,说,看不出来这小灶平时不声不响,居然还这么浪漫。后来迎面和一位弟兄说话,想起她站在后面而手没有牵,就下意 识地伸到后面去,抓上一只手就牵着,结果竟然牵错了,笑翻了一大片人。 总之,从“浪漫”的角度来说,我们是真正以为自己体验到了浪漫的实现。我们并为此感谢神。妻曾充满感恩地对我说,她在看了那么多现代婚姻的失败的例子以后,若不因为自己是基督徒的话,也几乎早就对爱情失去信心了。只是因为自己是基督徒,所以常常在实在找不到别的理由来安慰自己的时候,就想,因为我们所信的上帝是全能的(他甚至能让死人复活嘛),总还会有一点希望吧。现在遇到了我,才真知道我们的神是信实的。我也拉着她的手,一面微笑深情地看着她,一面阿门。 所以以后我们走到哪里都是牵着手。 三、 现在许多教会都有一种叫做「婚前辅导」的辅导班,由专职的教牧人员在新婚夫妻结婚前对他们进行的一些辅导和帮助,一方面是传达和教导圣经关于婚姻的教训,因为据说这与世俗的一些观念不太一样,而且唯有圣经所教导的婚姻观,才能给人真正幸福、美满又浪漫、甜蜜的爱情;另一方面则是为结婚以后可能会发生的问题打预防针。我们那时候觉得我们的感情是那么好,而且我们俩都彼此深信,我们的婚姻是神为我们配合的,所以不可能有什么问题。况且,在感情那么好的时候谈感情出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岂不好象在蛋糕上放盐,煞风景透顶?于是我们一致决定不去这种辅导班。直到结婚前一天,一位从洛杉叽专程赶下来的牧师一定要给我们辅导,我们才勉强接受了一个小时的“强化辅导”。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婚姻是在神面前立的圣约,因此在神面前的守约是第一重要的。这我们早知道。我们现在还保留着结婚时的誓言: I, (name), take you, (name), 我,(名字),愿以你,(名字), to be my wedded wife/husband, 作我婚姻的妻子/丈夫, to have and to hold, 拥有和扶持, from this day forward, 从这一天起, for better, for worse, 是好,是坏, for richer, for poorer, 是富,是贫,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疾病中或健康时, to love and to cherish, 都相爱相依, till death us do part, 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according to God's holy ordinance; 正如上帝之神圣命定; and thereto I pledge you my faith. 此我以信为誓。 这就是我们在永生神面前所立的约。 这种婚礼的仪式是我们所特意选择的传统的基督徒仪式,就是为了突显我们在神面前的立约,因为我们觉得我们有如此甜蜜的爱情,当然是值得隆重地宣誓守约,同时也表达对神的感恩,因为我们觉得是他亲自给我们配合的。 整个的仪式并不复杂,与我们通常的崇拜程序类似。牧师先要求众人不可随意(nadvisedly)进入礼拜堂,而是要恭敬(reverently),谨慎(discreetly),怀着敬畏上帝的心(in the fear of God)进入。牧师然后宣布婚姻的意义是在于在上帝面前的圣约(the holy convenant in the presence of God),并先后一依次问我们, Will you love her/him, comfort her/him, honor and keep her/him,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and forsaking all others keep only to her/him so long as you both shall live? 是否爱她/他,安慰她/他,荣耀保守她/他, 无论疾病还是健康; 并只守候在她/他身旁,不再寻找别人 只要一息尚存? 我们依次回答 I will (我愿意)后,就彼此宣誓上面所引在上帝面前所立的誓言。然后交换“那内在而属灵恩典的外在而可见之记号”(the outward and visible sign of an inward and spiritual grace)的戒指。接下来是点同心蜡烛,象征二人成为一体,一个家庭。点完同心蜡烛以后,牧师“奉父子圣灵的名”(in the name of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Spirit)宣布我们成为夫妻。仪式最后以祝福和主祷文结束。 四、 一帮从网上结识的弟兄姊妹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一方面为了答谢,另一方面也趁此聚一聚,我们晚上就到餐馆去开了一桌。本来有人提议讲讲大家的浪漫史,结果不知怎么一来,变成了吐苦水:大家一个接一个地讲起来了婚姻中的问题,以及又如何靠神走过来。我们这才发现表面上恩恩爱爱的一对对们,背后原来还有那么复杂的故事。虽然有点吃惊,但彼此四目相对,就又安心而甜蜜地微笑了。 可惜这样的信心并不长久。很快我们就体会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残酷性了。这倒不是因为我们原先以为的油盐酱醋问题,因为我们都自承是受过教导的,知道婚姻中要处理的问题比谈恋爱时复杂,特别是要涉及到日常生活的层面。于是早做过打算。况且而我们又认为靠神这些问题都好解决。但是问题就在这“靠神”上了。我们都对神太“热心”了。 记得曾有人对宗教改革时期路德宗和改革宗最终不能走到一起深感遗憾。据说在两派的一次会议中,双方拟订的告白文件,一共十五条,双方同意了其中的十四条。而在最后一条中,一共有六点,双方同意了其中的五点。然而这最后的一点,最终没有让两派走到一起,徒添了许多攻击者的口实。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又是最自然不过。因为他们都是诚实地要向神和他的话,就是圣经,效忠。两方的理解不同,但两方都不是最终的裁决者,所以他们只能按所赐给各人的信心各自守着,直到那日。 同样,也有人说,基督徒夫妻吵架往往比非基督徒更惨烈。这是因为非基督徒并不常有终极性的绝对原则,实在吵不过的时候,或早或迟总有一方要放弃;而基督徒不同,他们总会觉得神在自己的那一边,所以到后来谁都不低头,这不仅是为自己,更好象是为了神。这个时候,小事情的冲突很快就可以上升到原则、信仰上的对立。(其实俺们大陆过来的都知道啦,无限上纲上线啦,说穿了还是罪人自义的罪性流露而已。)我们有一段时间就是这样。 五、 我们觉得我们的婚姻,不,确切地说,我们的感情走到了尽头。我曾很深的伤害她说,“我们在一起不再是因为我们相爱,而是因为要履行在神面前的诺言。”而这可以立马让她抓狂,哭得昏天黑地。为了最后的一线希望(我们想,毕竟我们的神是可以让死人复活的神,所以也许或者可以一试),我们决定去找婚礼时一定要给我们作婚前辅导的牧师。 我们各自吐了自己的苦水。她认为我对她已没有感情了。我也认为没有。我甚至把上面那句话也告诉了牧师。我并不是想再一次伤害她,而只是要告诉牧师我真实的感受。我心里其实想的是,牧师可以给我们怎样的理由,好让我们可以合法的分手而不算违背神的约。没想到牧师却对我说, “小灶,你知道吗?你讲的这句话并不全错。只是恐怕你自己都不知道你讲的是什么。” 她立刻又哭起来了。我也大惑不解。 沉呤了半晌,牧师接着说, “你们也许对爱有很浪漫的看法。但是我告诉你们,爱首先是一个意志的行动。” “爱里面当然有感觉,但是在感觉以前的,是意志。是一个决定。是一个意志的行为。爱始于给与。而这是属于意志的,是一种宣告,是非如此不可!” “浪漫这个字本意并没有爱的意思在里面,而只是一种对感性、感觉和情绪化的强调。浪漫最初被用在描述爱情上,正是要表达在恋爱中的那样一种特别的情绪和感觉。而这显然是因为先已经有了爱所致。因此,那种浪漫的感觉不是爱情的发动者,而是爱情的跟从者。” “你仔细想想,即使不从圣经上来看,在世俗的爱情故事中,哪一个打动你的爱情故事,不是因为其中恋人的坚强意志--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情况如何变化,我就是要爱她--而打动你的呢?” “这也就是约的精义了:守诺、信实、真诚、永不改变。” “更何况这约是在永生神面前立的,他岂不更会因你的守约而大大地祝福你,赐给你真正浪漫的感觉吗?” “毕竟,爱是个奥秘。唯有那真爱的源头才能赐予、发动。当我们常常以为已经不在了的,或许却只是被他藏在很深的一个角落里,等到有一天好发芽、长大。” 六、 我作了一个梦。 我和她又吵架了。她又在弄那架破钢琴。她明明在乱弹,却又不听我的纠正。而且她还越发故意的气我。我若有十颗原子弹都引爆了。 “我和你没有什么好讲的了。”我转身而去。我再也不要见到她了。从此没有什么可以再把我带回她身边的,我发誓。 “嗨!你好!”迎面过来一个人,好象是一个熟人,还朝我不怀好意地笑。在这种心情下还要强装笑脸和人打招呼,真是窝火透顶。他恐怕是看出来了。真讨厌。 蓦地一转身,那人不见了!我突然头皮一阵发麻。有鬼! 我的芸儿还是一个人在钢琴那里! 我疯了一样地扑回去,“芸儿!” “怎么啦?”妻推推我,“作恶梦了?”我无言地看着躺在我臂弯里的她,忍不住紧了紧。“没什么。睡吧。”我温柔地笑了笑。我突然觉得从来没有这么甜蜜过。 七、 早上起来以后,许久没有听过的这首苏芮的歌就一直在我脑子里转。回味起昨夜的梦,我决定写下这篇文字。 听妻说,在闽南语中,[B] 妻子也叫做「牵手」。 [/B]
发表于 2002-12-25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我喜欢。虽然我还是单身,但看看这样的文章应该会有帮助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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