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2116|回复: 4
收起左侧

[求助]求助解释经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1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位兄弟或姐妹能帮助我解释一下这段的经文。谢谢!

出埃及记
21: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1:21 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
发表于 2006-3-11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21: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1:21 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
很清楚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3-1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摩西十诫》



  《摩西十诫》
 


第一条:
  “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 神。”
第二条: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戒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条: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第四条: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第五条: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土地上得以长久。”
第六条:
  “不可杀人。”
第七条:
  “不可奸淫。”
第八条:
  “不可偷盗。”
第九条:
  “不可做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条: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奴隶也是人呀,《摩西十诫》第六条:“不可杀人。” 写得清清楚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3-1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过一两天才死就能免刑?”答案很简单:

如果奴仆挨打后立刻死去,主人便有罪了,因为他下手太重,属于存心虐待奴隶(或者说故意杀人),因此不能免罪。

但如果奴仆挨打后过一两天才死,主人就可以不受刑,因为他显然不是存心杀害奴仆,只是他拿捏不好打人的力度,属于误杀人,因此可以不受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7-7 20:4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