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mxj99
收起左侧

我该提出离婚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3-2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4-5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妻子还应该住在这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5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本书叫<上帝的花园>讲的就是婚外恋的事情,其中有很多感人的见证```

建议弟兄读读这本书```
平时多读圣经多祷告多聚会,亲近神,神必亲近你,保守你,带领你的道路```

不要害怕也不要惊慌,因为不论你往哪里去,你的神与你同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7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你該不該提出離婚~!但是正如你所說的未了孩子的明天彼此寬恕吧,以我們的信仰立場想想看上帝所要我們做的就是一種寬恕忍耐,就如何西阿與他妻子一樣。。這種事情是受不了可是在上帝裏面給自己加油吧。

還有就是你說你們幾乎沒有那種行爲?????我有點鬱悶了。。這或許就是導致她出軌的一個很大因素。。。女人總是渴望滿足。。而你卻忽略了這點。看來你真是要好好了解了解你太太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7 2:49:43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7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这样的事情很难去包容,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情况,所以先建议楼主弄清楚,现在也只是猜测而已.
说不定网友之间开玩笑呢?
抓贼要抓赃,抓奸要抓双吗?
不能误了孩子的未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9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人,不是上帝,也不是圣经中记载的“文士和法力赛人”!不要被律法束缚了,但是我们确实应当追求完全!但是不要以为我们守了律法,完全按照《圣经》的教导就可以得到神的喜悦了,可以完全了,不是的,那是守律法,和那些“文士和法力赛人”一样,耶稣是不喜悦这样的人的!
亲爱的弟兄,为着你的爱心和忍耐归荣耀与神!感谢他陶造你有这样美好的品质!
——我想说的是,你首先省察自己的心,看看,你对你妻子所做的事情是什么样的态度,你心中所怀的意念是怎么样的,这个是很重要的,神是圣洁的,所以我们必须是圣洁的才能够来到他面前啊,好好省察一下自己,看看自己怎么看待一切的事情,无论是离婚还是不离,你给出的原因是什么,看看你自己给出的原因!
无论如何,存着无愧的良心就好了,不要用律法束缚了自己,没有人能够完全守住律法的,但是请不要放纵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是要严格的,保罗说”竭力追求“那表明他自己没有完全,但是却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我想,这对你也是合适的,我们在基督里是自由的,却是要谨慎自守!
我想,你是不应偷看你妻子的聊天记录的,无论她是否有错,请不要将她犯错当作你可以犯罪的借口!先省察自己,认罪,悔改!然后,你可以无愧的对你自己的良心,也可以没有惧怕的来到上帝的面前来啊!
你怕生活单调吗?为什么呢?是情欲还是别的?如果你真的很难去忍受这样的生活,先搞清楚事实的真相,请你向你妻子先道歉!如果不幸是真的,那离婚吧,你的孩子也许会很受影响,不过我想,你们现在的生活情况不可能不给孩子影响,也许长痛不如短痛吧!
——我的心里很不安!我怕我说的话不合圣经的真理,上面只是我个人的意见,仅供参考,你会怎么做,有神知道,也盼望你能回归到上帝那儿去,只有他才是你的主,没有人能代替的!盼望赐平安的上帝照他的旨意带领你,愿他的旨意行在你身上如同在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9 21:44:0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xj99在2006-3-2 10:18:00的发言:
我们已经结婚9年了,儿子6岁半了,去年年底,我在妻子的QQ聊天里发现她有出轨的行为,和网友有过性行为,还把网友带回家,我问她,她不承认,她还主张离婚,但是为了孩子,我们没有离婚,过着分居的生活,我们几乎没有性生活。她却在外面乱搞,还说我也可以自己找情人,我觉得她太过分了,我该如何呢?我求主改变她的生活态度,但是我们过着陌生的生活,太单调了,我该怎么办?恳请弟兄姊妹给我出主意。

这还用说,离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够,还要告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她真的红杏出墙,那么你提出离婚理由是正当的。不过这些都是原则,实际的情况要复杂的多。以后怎么办,孩子怎么办。已经遇到这种情况,你只有两害取其轻。有可能挽回最好,难以挽回早作决定也是明智的,不过证据确作离婚才对你有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7 03: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