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陶林
收起左侧

下了地獄的人還能信耶穌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2-2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1、在今生听到了福音而不信的人,将来在地狱中应该会信耶稣。只是已经没有得救的机会了。
2、在今生没有听到福音的人,将来在地狱中一定不会信耶稣,因为在地狱中没有人向他们讲说耶稣的救恩。
3、人们啊,趁着现在救恩临到,赶快信耶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2-27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千年国度完结之后到新天新地来临之前,这中间有一个白色大宝座的末后大审判,那是最后的审判,所有死了的人都要复活,来到神的面前接受审判,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就被扔在火湖里。由此可见所有人的最后结局要等到白色大宝座的那次审判之后,才能最终定下来,在那之前,我们不敢说那些下地狱的人就肯定不能得救,要知道耶稣基督被钉死之后,他的灵魂下到阴间向那些沉沦在地狱的人传福音,可见那些人的结局并未最后被定,如果结局已经定了,耶稣就根本没有必要去向他们传福音。

白色大宝座审判之后受永火之刑的地方不叫地狱而是火湖,在那之前死了的人是呆在乐园或地狱(阴间),地狱是暂时的,火湖是永远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7 20:27:18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2-2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2-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二楼的说法,但七楼说的对,人死了之后就没有机会信了。而人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死亡来临,就如9.11一样,所以,越快信越好!
千万不能说明天再信也不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2-2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05-12-27 20:17:00的发言:
在千年国度完结之后到新天新地来临之前,这中间有一个白色大宝座的末后大审判,那是最后的审判,所有死了的人都要复活,来到神的面前接受审判,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就被扔在火湖里。由此可见所有人的最后结局要等到白色大宝座的那次审判之后,才能最终定下来,在那之前,我们不敢说那些下地狱的人就肯定不能得救,要知道耶稣基督被钉死之后,他的灵魂下到阴间向那些沉沦在地狱的人传福音,可见那些人的结局并未最后被定,如果结局已经定了,耶稣就根本没有必要去向他们传福音。

白色大宝座审判之后受永火之刑的地方不叫地狱而是火湖,在那之前死了的人是呆在乐园或地狱(阴间),地狱是暂时的,火湖是永远的。


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

22楼的事实都是对的,但拉萨路和财主的故事中,耶稣已经讲清楚了,人死了之后就没有悔改的机会了。即使那些在阴间的灵魂听到福音,他们也不能改变这将来的结局了。这些人只有在启20章白色大宝座审判的时候才能复活,是为第二次复活,是为接受永远审判的。因为他们的名字应该都没有记载在生命册上。
此外,他们在阴间是在受苦,如果他们再得救,那他们还受苦干什么,神自己的作为岂不自相矛盾吗?神虽然有怜悯,但如果这样,他的公义就无法体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6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下了地獄的人還能信耶穌嗎?

严重抗议三楼的说法!!!!有误导的嫌疑!

人只能在短短的今生决定来生的命运,今生不信主,来生(死后)就没有机会。所以,慕道友们一定要把握今生,早日相信基督,不要等到后悔的那天。

我也支持一下四楼的,严重抗议三楼的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7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相信死后还有机会
就这一次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7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的人死了之后,就在阴间的地狱里面,等候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耶稣曾经下到阴间传福音,在原文里面那是“宣告”的意思。是宣告他的得胜,不是给那些在监狱里面的灵魂可以悔改的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到主再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信了,所有的人都要拜他了。等到魔鬼撒旦和其他一切不信的人都被扔到火湖里去的时候,信不信都由不得他们了,不信也得信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18 02: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