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米人及其妾(一九)
一九1~12 我们来看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道德败坏的故事——关于一个利未人和他的妾。这个利未人有一个妾,她来自犹大的伯利恒。她离弃丈夫,返回她父家,作妓女(行淫)为生。他走到她父亲的家要带她回来,而他留宿了几天。每当他尝试与他的妾一同离开,她父亲便劝他多留一会。最后他在第五天的黄昏与他的仆人、他的两匹驴和妾离去。当他们到达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时已是傍晚时分。但是他们没有停下来,因为那城仍是外邦的耶布斯人住的地方。仆人渴望城里住宿,但那不是合适过夜的地方──“我们不可进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过到基比亚去。”(12节)
威廉斯说:“倘若那个利未人与外邦人一起度宿,比口称为神的儿女的人还好,因为后者变得比前者更邪恶。”
一九13~21 日落时分。他们走到基比亚,在便雅悯境内。没有人给予客旅住宿的地方,所以利未人在街上暂且歇息。后来有一个住在基比亚的以法莲老年人愿意接待他们,他们也接受这个邀请。
一九22~24 黄昏时,有一群性变态的人围住房子,要求把这到访的利未人交出来给他们。圣经记载中惟一另一次同样的败环行为是在罗得的日子(创一九)。可怜那年轻女子,在基比亚没有守护天使,象在所多玛一样。两件事为犯者带来严重的影响。耶和华厌恶同性恋。人性的堕落不能比这更低劣的了。那主人尝试满足邪恶的便雅悯人,把他的女儿……两个处女和利未人的妾交给他们。对于非明文规定接待客旅的律法,在中东最为注重。不惜任何代价保护宾客,是最高荣誉的表现。不过这里对接待客旅惯例的遵守已变得非常荒唐。
孙达雅对他们的行为有以下的评价:“至于那老年人照款待客人的惯例而行,是破坏一个更重要的准则,就是关怀、保护那些弱小和无助的人。这在现代读者眼中尤其重要。女性在古代不被尊重;事实上这很主要由于犹太人的信仰。但尤其在基督徒信仰的影响下,人们有所启蒙,让女性享受他们现在的地位。当时那老年人宁愿牺牲他仍是处女的两个女儿和利未人的妾,来满足那群扭曲欲望的人,也不容许伤害他那重要的客人。”
一九25~30 最后,那懦弱的利未人为怕受皮肉之苦,便交出他的妾给他们。在他们可耻和变态的虐待下,这妾在晚上就死去了。便雅悯人罪无可恕。但我们要指出,如果她之前没有作妓女(2节),她不会受这妓女的死吧。罪残酷地对待它的跟随者。那利未人早上在房门发现她的尸体,他非常忿怒,因为这些行为竞在以色列中这么倡厥,于是他把她的尸身切成十二块,分送到十二个支派,并说明所发生的事。这种传播方式虽然是可怕的,但罪行的恐怖被有效地传出去了,它提醒以色列人认清匪徒所犯的罪行是何等严重,并且要求以色列人采取行动。
这事令整个以色列国震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