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孙的报复(一五)
一五1~6 当参孙的岳父拒绝让他得回他的妻子,参孙就私自报复,把三百只狐狸的尾巴一对一对的捆绑起来。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把它们放到禾场、橄榄园和葡萄场内。非利士人知道那残酷和挥霍的行径的因由,于是以牙还牙,烧死参孙的妻子和他的父亲。
一五7~13 参孙的反应是击杀大群的非利士人;然后退到犹大境内的以但磐的穴内。但是暴力带来更多暴戾。当非利士人追赶他时,犹大人盲从,提醒他非利士人是他们的统治者。为求自保,他们捆绑参孙,把他带到敌人面前。参孙同意这做法,只要他的同胞不杀害他。他们已陷入奴隶的意识之下,宁愿出卖他们的同胞,忠于他们的压迫者,也不与参孙为友,借以摆脱他们自己的枷锁。
一五14~17 跟着是参孙士师生涯上光辉的时刻。当他被绑带出来时,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以驴腮骨杀死一千个非利士人。他把那地改名为拉末利希(驴腮骨之地,新英王钦定本边注)。第16节是一句戏言:“我以驴腮骨毁了他们的名声。”或“我以驴腮骨把他们聚成一堆!我以驴腮骨攻击那攻击者。”(莫法特译本)
有人或许会奇怪,为何主以这不讨好的武器取得这么重大的胜利。参孙本不可接触任何不洁的东西,腮骨必是动物尸体的一部分。不过这不寻常的武器成为超自然胜利的证据,使用这低微的工具是出于神的。这也是主容许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不依常规办事的例子,但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容许的。
一五18~20 在十四或十五章里,参孙未曾对上帝说过一句话。他现在由于筋疲力竭就求告上帝了(18节)。对于参孙求水的祷告,神奇妙地在“驴腮骨之地”供应水泉。这地名为隐哈歌利(新英王钦定本边注作“呼唤者之泉”)。当时参孙进入当士师的辉煌时期,神的灵记载他作以色列士师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