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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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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那还需要守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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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0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5楼,
主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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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10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angyanqiu在2005-8-9 12:29:00的发言:

在恩典中,当顺着圣灵的引导,在圣灵的引导下,这首先就是不会犯罪的!从神生的就胜过了世界!不在律法之下!爱神的人就完全了律法,这爱也是靠着神去行,从神来的爱!

答:既然我们在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那我们就无需再“守”律法。然而,我们是义的奴仆,就当结出义的果子,那就要成为圣洁---遵守律法。这怎么说?
1,基督徒不需要守律法:律法是软弱的。我们蒙神喜悦并不在乎律法,乃是基督因着他的死已经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我们称义是靠恩典(本乎恩,因着信),而非守律法,律法对我们没有了权柄,不能向我们追讨什么。我们就不要守律法了,我们已经得了自由。
2,基督徒还要守(成全)律法。基督徒的自由是侍奉的自由而不是犯罪的自由,我们是义的奴仆,当结出义的果子(就是圣洁,不犯罪,而律法使人知罪,故要结义的果子就要遵守律法。)。然而,我们侍奉的动机和方法都已经改变:我们无需再消极的“守”律法,唯唯诺诺,战战兢兢,唯恐犯罪受律法的制裁,而是我们知道圣灵把律法写在了心上,圣灵给我们能力去成全律法――-爱。如:无需控制自己消极的守 十诫中的后四条,而是心中有爱就自动的成全了这律法。

不知道这个回答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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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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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守护上帝的戒律难道还会触犯世人的法律呢>世人的法律是不做就没事.我们呢是想不可以.!是我们的高还是他们的高呢/.你既然可以不想犯罪就想为上帝做事怎么会触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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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基督的生命在里面,硬守旧约的律法是一件非常非常痛苦的事,而且500%守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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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


几千年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神拉着以色列人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与他们立约,就是在西乃山所立的约,但他们不能恒心遵守(来八:9)。耶稣说:“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为什么想要杀我呢?”(约七:19)这证明律法之下的人,都只有外表的敬虔,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的。今天我们大家都知道律法时代已经过去,但认为十条诫是永存的,必须要遵守的,这岂不是也和以色列人一样,遵守那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吗?他们遵守渐旧渐衰的前约,却忘记了那恩典之下的新约,他们的结果也必和以色列人一样,成为顽梗不化的人(罗十一:7)。我们要认识双重的恩典就是宝血与圣灵,在十条诫中没有应许的圣灵,因为西乃山的约,好像亚伯拉罕从夏甲生的以实马利,是凭血气生的,不是凭应许生的(加四:21-26)。我们既是凭应许生的,像以撒一样,不再在西乃山下守十条诫了。

愿主的恩惠平安常与蒙恩的弟兄们同在!




拾取自《商天行证道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8 15:13: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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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十:4)。——希伯来书说: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象(来十:1)。律法中所有的节期,他的精意是基督的影儿。逾越节(基督的死)、初熟节(基督的复活)、五旬节(圣灵降临)。五祭之中四种是用牛羊流血献祭的,是表基督流血各方面的意义;素祭是表主耶稣的生活。玛拉苦水的木头,表信徒在苦难中记念主的十字架。吗哪表样基督是生命的粮。主耶稣有律法在他的心里(诗四十:8),所以约柜也是他的表样,帐幕或圣殿(耶稣以他的身体为殿)。磐石的活水,也是基督(林前十:4)。发芽的杖是表样他复活的生命。利未记十四章所记大麻疯的礼物,是基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的影儿。在旧约律法中的人(君王、大祭司、先知)与事物,无非是那要来的救主的预表。所以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大卫的预言说:“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诗四十:7)。可见,现今在恩典之下,不信基督,而靠牛羊的血赎罪,不靠永远的大祭司,而靠照律法的祭司,乃是忘本忘形,而捕风捉影了。
律法既有字句和精意的两方面,有形和影的两方面。

关于新约的律法

加拉太书上说: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

首先我们要认识放在我们里面,写在我们心上的律法,并非是十条诫。安息日会的传道人说旧约是十条诫写在石版上,新约是十条诫写在心版上,但是十条诫是前约,因为前约有瑕疵,有缺欠,所以要寻求后约。主明明说明,所另立的新约,是不像拉着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所立的约(来八:9)。在出埃及地的时候所立的约,即是出于西乃山之约,约上的话,即是放在约柜内的十条诫,前约既有瑕疵,难道后约也有瑕疵吗?岂不知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吗?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来七:18)耶稣对犹太人说:“摩西岂不是传律法给你们吗?你们却没有一个人守律法”(约七:19)。

十条诫不是本于信,没有所应许的圣灵,所以不能写在心版上。十条诫是吩咐古人的话语,新约的律法是主对我们所说的话(见马太五章),这个界线我们必须清楚,不要再套上奴仆的轭(加五:1)。

新约的律法就是主的道,山上的教训。从虚心、哀恸、温柔、饥渴慕义、清心、怜恤,以及说到心里的发怒,爱和恨,思虑与忧愁,都是写在心上的话。耶稣的一切命令教训都是说到心里的事,所以能写在我们的心版上,而且积极的使我们为善。不像十条诫只禁止人不可作这样或作那样,而没有命令我们去服侍人,爱弟兄做世上的光。而且新约的真理,不是像十条诫那样保护富足人的利益,乃是叫他们变卖一切所有的周济穷人,不是叫他们积蓄多年的财物。写在心版上的律法,就是信徒心里所存的真理。


拾取自《商天行证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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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9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里讨论的律法仅指“十诫”,那我认为,除了守安息日现在该怎么理解外都是必须的,其中后几条更是反映了作为一个人必须具备的基本的道德要求,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连真正意义上的人都称不上,更不用说基督徒了。但如果把律法的范围扩大到摩西五经中所有的当时犹太人的戒条,那就不必了。如果把那些都守全了,恐怕就和法利赛人差不多了。至少成为教条主义或是律法主义者了。而这些耶稣已经为我们破除了。教条是叫人死的,精意是让人活的。基督徒只要记住爱神和爱人如己这两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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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前9:21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 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所以还是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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