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23,31)
许多时候,我们很难作出判定,什么是基督徒可作和不可作的事。也许对某人是对的事,或许对另一人却是错。为此,保罗建议我们,当我们要决定是否作某件事之前,首先要将决定通过三个简单的测试:
1、我要作的事,能否真正荣耀神?我能够求他祝福我作此事吗?做完之后,我能够为它而感谢神吗?
2、它对我的属灵生命是有益还是有害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章12至13节明言,凡事他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而且,他也不会受任何一件事所辖制。我们可以问:“我作这件事,是否善用时间、精神,甚或是身体?”它对我有益还是有害?对我有损的事,我绝不会作它的奴隶。然后,他在哥林多前书十章23节再提出另一个考虑的重点,就是那件事是否有建设性?能否造就我?若不,我们就不要去作了。
3、最后,保罗要我们考虑作那件事对别人的影响(24节)。倘若有人看见我作那事,他们会否效法呢?我作某些事情,对我而言可能是没有问题的;然而,我若因此令一位“软弱”的弟兄跌倒,那么,为了他的缘故,我还是不作好了。我们不希望别人从我们身上,学了一些不好的榜样,然后指着我们说:“我是学你的。”
总的而言,这三个基本的测试是:
1、它能否荣耀神?
2、它对我有什么帮助和益处?
3、它对别人有什么影响?
当你要作任何事情之前,愿神将恩典及智慧赐给你,让你认真思考这三个问题,并作出正确与明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