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门徒在2005-6-8 14:24:00的发言:
圣经上说:(玛3:8)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
(玛3:10)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如果神这样带领您,您理当这样去做。但请不要以为神也一定这样要求每一个人!
林后 8:15 如经上所记,多收的也没有馀,少收的也没有缺。
神不会叫一个每月收入1000元,必要支出也是1000元的人,“节省”出钱来去交“当纳”,只会要求一个每月收入2000元,必要支出也是1000元的人,捐出更多的钱来帮助教会。这才符合“多收的也没有馀,少收的也没有缺”!
要求一个收支相当的人,节衣缩食地去捐钱,而不是要收入丰厚的肢体多尽义务,那才是“瞎子领瞎子”,也不明白什么是神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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