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罗提出:“因信称义”: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 未信主前 (可凭) 恩典 (宣告) 相信 (得着) 救恩 二、雅各提出:“因行为称义”:你们听道要行道;没有信心的行为是死的: 决志 / 洗礼后 (基督徒) 要用行为表明信心,对神的爱和顺服 (面对) 最后的审判 (成义) “鬼魔也信,却是战惊”在梁康民牧师的《天道圣经注释 雅各书》里说,这句话需要联系上下文理解得知:其实是暗示那些听道不行道的人,要小心。因为撒但(本是天使长)是知道神的存在,但是它偏偏不顺服神,偏偏与神为敌。然而它也知道神最后公义的审判,所以它会战惊、恐惧神。同时,若那些听道不行道的人,其实比魔鬼更可悲。因为它知道神的存在,但却不悔改,还自喜以为自己可以得救恩。谁知所得的是恩典,却不能使自己完全地面对神公义的审判。 保罗并没强调“因信称义”就可以不用行为来支持信仰。反而他一直要求信徒要悔改。且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想想从前的扫罗(保罗)的行为,和被神蒙召后成为保罗的行为,便知保罗根本就没有强调“只要心里、口里承认”就可以顺利面对神的最后审判,可得永生。否则他何需为神承受如此多的苦,他完全可以保持自己原有的身份和地位,甚至他也可以继续迫害教会与信徒。但是他却放弃以上的所有,反而不断牧养神的教会与同工。那保罗这样做是否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雅各也并没有只强调只要行为。反而对信主的人提出:用行为表明你的信心!用行为来顺服神,用行为来活出基督的样式来面对神最的审判。 主说:“我赐给你们条新命,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我们的“爱心”要怎样才能让人“认出”我们是主的门徒!是我们口里说,但行为却相反?行为是可以将信心表明出来的,没有行为的信心,哪能算是信呢? 只是现在有许多人是想“鱼”与“熊掌”兼得!他们是想得永生,但又不肯为神悔改、重生!因为体贴肉体是容易的,是“开心”“爱怎么样想,就怎么做”;但体贴神却是“辛苦”“受苦”的!所以“断章取义”认为“因信称义”只是“只要心里、口里承认”就可以了。但事实上真正爱神的人便知道我们爱神便会很自然地“听道就去行道”“信心与行为并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