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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饼二鱼要道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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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普通信徒,也是主的卑微而又软弱的器皿。这里想把我的点滴领受和看见与主内肢体分享,不对之处,还请不吝赐教。 一、信心。“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11:1),这句话通俗一点说就是:信心是对所盼望的事情的成功可能性的一种确定,是对目前还不能看见,理性上通不过、不可能的一种有把握。信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本于信,以至于信”(罗1:17)就说明了这一点。随着我们对神的逐步深入的了解,和主的关系的日益密切,信心也就逐渐深入,一直到见主那天达到最高峰——不需要信心。信心包含的意思是认识、了解、相信、接受、顺服、遵行。是在明白真道的基础上的对神的相信和顺服。信心包含了理性上对神的认识、了解和感性上对神的委身、顺服(委身、顺服意味着生命主权的转移)。有真实的信心必定有真实的行为,而真实的信心来源于真实的生命,来自神(徒3:16,弗2:8)。信心和行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就好比钱币的正反面。信心是源头,行为是支流;信心是根本,行为是枝叶。没有信心的行为和没有行为的信心都是死的。信心不等同于感恩和决心,也不等同于感觉和眼见。建立在眼见和感觉层面上的信心不是真正的信心,因为眼见和感觉是容易变化的;这样的信心也就等同于把房子建在了沙土之上(太7:26)。感恩之心和决心也是靠不住的,也不能长久。信心的眼睛只见耶稣(太17:8)。信心的标记是对神的顺服,大的信心必是大的顺服。信心虽是抽象的,但是信心并不神秘,是可以看得见的,通过一个人一贯的稳定的表现可以看见。信心的果效有:罪得赦免(徒10:43)、称义(徒13:39)、不被定罪(约3:18)、得救(可16:16)、成圣(徒15:9)、不死(约11:25-26)、成为光明之子(约12:36,46)、得生命(约20:31)、得永生(约3:15-16)、作神的儿女(约1:12)、进到神的面前(弗3:12)、得造就(提前1:4)、得保守(约10:26-29)、得基业(徒26:18)、与神和好(罗5:1)。 二、祷告。祷告是一个信徒每天必做的功课,其重要性相当于人的呼吸。祷告简单说就是向神说话;但祷告并不简单,是信徒一生要学习的功课。吴耀宗先生对祷告有过一番精辟的论述——祷告并不是让神改变他圣善的旨意,而是藉着祷告,让神的光照进来,除去我们里面的黑暗,使我们的性情、思想逐渐与神的美善的性情合拍。——圣经对祷告的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1、“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太6:33)。这是在内容方面的要求。神爱世人,为拯救全人类,藉耶稣的代死预备了具有永远功效的救恩,使人可以重新回归神的国度,坦然无惧自由快乐地在神的国度里侍奉神。这是神的佳美心意。我们是首先蒙福的,就应该“以基督的心为心”(腓2:5),为完成神的恩典的大计划,献上自己,“当作活祭”(罗12:1)。所以“神的国和神的义”就应该成为我们祷告的中心和主题(当然必不可少的前提是,我们自己首先进入神的国,披戴神所赐的“义袍”)。“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2、“进你的内室,关上门”(太6:6)。这是对环境的要求。这里的环境既指外在的环境,更是指内在的环境,也就是说有一颗安静的心。心里若是充满忧虑、悲伤、焦急、气愤,是很难做好祷告的功课的。有安静的心,可以在任何的环境里向神倾心吐意的,工作中,马路上,汽车里都可以与神交流的。顺便讲一下祷告的形式。应该说,基督教对祷告的形式没有严格的要求,或站或跪,或坐或行,都是可以的。关键的是心灵对主的敬畏,尊主为大。另外祷告的次数也没有严格的规定。“随时多方祷告祈求”(弗6:18),神喜欢我们常常与他交流。3、“奉主的名”(西3:17)。因为“除他(耶稣)以外,别无拯救”(徒4:12)。“名”象征着“权柄”,神已经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交给了主。是主以无罪的生命为我们付出了罪的赎价,只有靠着他的代赎,我们才可以到神的面前来祷告。除他之外,都是罪人,他(她)首先必须为自己的罪承受相应的刑罚。他(她)没有资格去赎他人的罪,更无权赦免。“奉主的名”不应该仅仅成为一个公式,“奉主的名”首先必须认识主,了解主,明白他的心意。同时还必须顺服神,“行事为人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 三、罪。“罪”的原义是“箭没有射中靶心”,引申为“偏离”,即人偏离了神的旨意。神因为爱而创造。在创造了天地万物之后,他发现没有一样造物能认识并回应他的爱,所以他创造了人。他造人的本意在于让人凭着神赋予的智慧来认识神、顺服神,和神组成爱的团契。他因为爱,就给了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如果他不给人自由意志,让人一切行动听指挥,那么神只能造机器人,这样便失去了造人的价值。)神接着颁布了一条命令,也是第一个诫命——不许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吃必定死。神颁布诫命的目的在于,考察始祖如何正确使用神赋予的自由意志。神在创造之前就预备了两种可能——人或是选择顺服神,在神的引领下,不断认识神,得神自己的生命。肉体可以靠吃生命树的果子得以永活;或是选择悖逆神,神亲自预备救恩,背负人的罪债,使人因为“信”耶稣而罪得到赦免,血气生命在圣灵引领下不断更新。神的生命不断进来,血气的生命不断放弃、钉死(参创3:22下;15“女人的后裔”就是指耶稣,只有他是唯一的女人的后裔;21“皮子”只有杀牲才能获得,预备耶稣的被钉,成就救恩)。并不是善恶树的果子不能吃,或者神不愿给人吃。关键的是看人对神的命令的态度。神既然 把万物都给了人,何况这区区一棵树呢!而且始祖在没有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前,已经可以分别善恶是非(创3:6上)。可悲的是始祖不是选择顺服,而是选择了偏离和违背,选择了听从撒旦的诱惑,使死亡临到人类,并在灵性上与神隔绝!罪的代价就是肉体的死亡和灵魂的永死——在硫磺火湖里永远受痛苦的煎熬(创3:;罗6:23;启20:11-15)。罪的后果不仅是破坏了人与神的关系,而且还破坏了人与自己、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参创3:8,10,4:8,13-14;约8:33-34,9:41) 。这里有必要清楚在始祖犯罪这件事情上的责任。主要责任在始祖,撒旦负次要责任。对待神的第一个诫命,夏娃非常不服(比较创3:3与2:17),亚当轻视。毕竟没有死过,也没有与神隔绝过,所以亚当对诫命当中的“死”不以为然。对妻子的悖逆不加劝阻,反而是乐意顺从,毕竟妻子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3:6下)。撒旦窥见了始祖心中的不服气和轻视,而加以挑唆、怂恿。如果神在夏娃吃果子之前就及时阻止,不等于就可以制止犯罪。因为“不服气、轻视”就已经是在悖逆神。 四、救恩。简单说就是“拯救的恩典”。在基督教里面特指神差遣他的爱子耶稣降生,以他无罪的生命背负全人类的罪,上了十字架,为全人类付出了罪的赎价。使所有信他的人罪得到赦免,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神是主动的、无条件的为人类预备这样的拯救的恩典。藉耶稣这个天梯,开通了人通向神的道路。耶稣不仅是被钉十字架、受死、埋葬、降在阴间,而且在第三天复活了。复活的一个意义在于表明耶稣战胜了死亡;主复活了,信他的人也要复活。这样就彻底解决了罪的问题,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救恩早在神创世的时候就已经预备了,藉耶稣的代死得到了成就。 五、因信称义。因信称义是基督教的一个基本教义。保罗在《罗马书》和《加拉太书》这两卷书信里面高举的就是这个教义。著名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就是从这两本书信受到启发,向天主教举起了改教大旗,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改教运动,使基督教从人为和形式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因信称义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罗3:22)。人因信主,罪得到赦免,神把他自己的义加在我们身上,作为遮体的“礼服”(太22:11-12)。注意这里是神的“义”。我们所要做的只是“信”。从某种意义上说,因信称义的实质是让人真正成为人,让因犯罪而沦为罪的奴仆的人成为拥有“真自由”的神的儿女(约8:31-36)。 六、救恩与律法的关系。神为人类预备了救恩,我们得到救恩的方法就是“信”。“不要我们做什么吗?这么容易?旧约的律法还要不要遵守?”初信的信徒往往会被这些这些问题所困扰;异端也常常利用这个话题大做文章。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救恩和律法的关系搞不清楚。那么二者是什么关系呢? 且看亲自的教导:“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从主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见,律法不能废去,还是要遵守。怎么遵守呢?象今日信奉犹太教的人那样严谨刻板地在遵守? 主在这里强调了成全。“成全”的解释有许多种,这里我不罗列了。简单说就是让人能够真正遵守,不仅是遵守律法,还高于律法。律法的本身是圣洁的(罗7:12),但人的肉体是软弱的,习惯犯罪,是不能遵守全部律法的;尽管有些人躲进深山老林修炼,从形式上是与世隔绝了,但无法与罪隔绝。要想使人能真正遵守律法,靠人自己的努力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须改变这个血气的生命。新约的一个重要信息“重生”就是讲的神对人的血气生命的改变——将犯罪的生命不断舍弃,神自己的生命(永生)不断进入,这个过程在新约被称为生命的更新(约3:1-21;罗12:2;西3:10;多3:5)。这个过程也伴随信徒的一生。有了神的生命后,就自然流露神的性情——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这样不仅遵守了律法,而且还高于律法。所以“成全”还可以理解为主对律法的完善和提高。有了神的生命后还会不会犯罪?“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约一3:9),这节的经文容易被理解为有神生命的就不会犯罪,这样的理解是不符合圣经的原义的。这节经文是指有了神的生命,属于神生命的这部分是不会犯罪的。而老我的生命不是一下子能够完全舍弃,这个还存留的旧生命就还会犯罪。好在从神而来的新生命对犯罪有免疫力,它会在我们听从老我的时候及时提醒我们,并催促我们去对付,去认罪、悔改;否则我们的心就很难安宁。 七、灵命成长的过程 相信——悔改——重生——得救——成圣——丰盛的生命 相信是指对基督教的信息的理性上的基本接受、不怀疑。这个阶段,神大多通过神迹奇事来吸引我们归向他,接受他。 悔改是说我们在接触了基督教之后,逐渐发现自己的言行和心思意念许多的不正确,发觉自己的人生道路或者方向不正确,从而掉转方向。 重生是指从上头生,从神而生。重生的主权在神。神会在他认为最合适的时间光照一个已经基本明白真道的信徒,让他在神的光中看清自己的本来面目,从而发自内心的自愿主动的悔改,把生命的主权交给神。神就将自己的生命——永生赐给这个信徒,并差遣圣灵住在他的心里,引领他顺服神,生命不断更新、成长。重生可以说是新生命的起点。 得救是指一个经历重生的人在神面前的地位,简单说是得到神的拯救。得救源自真实的信心,一个经历重生的人才可以算是有真实的信心。 成圣是指一个有了神的生命的信徒在每天的生活当中对神的顺服。成圣有地位上的成圣和实际生活中的成圣两种情况。前者是指我们因信就得到的神的恩典,也就是因信白白得到神的义;后者则是指我们必须时刻在实际生活中顺服神,这是一生的功课。也只有如此,属灵生命才能不断成长。 丰盛的生命是指在神的引领下,属灵生命不断成长、丰富,满有基督的身量。神的完全是我们人生方向,到天上与主在一起的时候,还要不断学习的。 八、基督徒与世界。 基督徒对世界应该抱什么样的态度呢?有人根据“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因为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一2:15)这节经文就教导说:圣经不允许我们爱世界。还有人根据“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太19:29)和“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太10;37)这两节经文进一步教导说,不仅不能爱,还要撇下。这些说法对吗?应该说看似符合圣经,实际上是断章取义、曲解圣经。上述说法引用的第一处经文之中提到的“世界”究竟指什么?其实接下来的经文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因为凡世界上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一2:16-17)。这几节经文提到的“世界”是指的“情欲”,并不是指世界上所有的事情。关于情欲,圣经还有详细的说明(参罗1:24-32;加5:19-21)。上述说法引用的第二和第三处圣经所讲的“撇下”和“过于”强调是正确处理这些与神的关系,让神居首位、掌王权。里面并不包含着不允许爱这些。因为圣经还多处教导信徒要孝敬父母、赡养老人,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按主的教训养育儿女,爱弟兄,爱邻舍,爱仇敌,爱人如己,爱国家(出20:12,利19:3,申5:16,弗6:2;提前3:4,5:10;约一3:10,4:20;亚8:16-17,太5:43,路10:27;太5:43-48;22:39;23:37-39)。如果人人都来遵从上述错误的教导,那么我们都恐怕都活不成! 那么基督徒应该对世界抱什么样的态度呢?正确的态度或者说是原则是——既“入世”,又“超世”。1、入世。信徒在世上存留一天,就必须要生活,也就必然要和信徒和非信徒打交道。圣经教导我们要尽上自己的本分,在各样的事情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林后6:4)。我们做什么事情不仅仅是别人要求我们怎样做,更要注意主要求我们怎么做;不仅仅是领导、老板、他人在旁边我们认真做,他们不在旁边、没有人监督,我们还是应该认真做,因为我们在天上的父在暗中察看着我们,我们是做给神看的。我们好比是一面被擦去污垢的镜子,来反射太阳的光辉,让神的荣耀通过我们得以彰显。我们自身并没有光发出的。让信徒和非信徒因看见我们反射的神的荣耀得到造就和引导,将颂赞和荣耀归于我们在天上的父,使父的心意因我们得到满足。2、超世。这个方面在上面的讨论中已经涉及到了,就是所信徒要从罪中出来,“分别为圣”,这也是圣洁的意思。因为神是圣洁的,所以信他的人也要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利11:44-45,来12:14)。这个原则也教导我们正确处理对待人和他犯的罪的态度——爱这个人,爱他的灵魂,为他的灵魂付上祷告的代价,并尽可能引他归向神;但不能爱他的罪,要与他的罪划清界限。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但靠着赐智慧和加力量的主,我们会妥善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05-5-2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地狱 地狱在圣经启示录中也称为“火湖”(启19:20;20:10,14-15;21:8),是在主的二次再临进行的审判中不能得救的人的最终归属。地狱和“阴间”不同,“阴间”是暂时存放这些不能得救的人的灵魂的地方,在末日的审判中“阴间”最终也被扔在火湖里面(路16:23;启20:13-14)。不能得救的灵魂在阴间的情形是什么样的呢?结合主在路加福音16章19-31节讲的“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我们来认识一下——灵魂到了阴间,肉体虽然死亡了,但各种感觉还存在:可以看(视觉),可以听(听觉),知道疼(触觉),知道渴。而且还会思想,会说话。时刻受火焰的煎熬 ,没有活动的自由,“他们的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赛66:24),也就是说在被火烤的同时,还时刻被不死的虫子咬。那么到了“地狱”当中又是什么滋味呢?“他们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 ”(启20:10)。预定往地狱去的有:魔鬼(太25:41)、恶人(启21:8)、不顺从真理的人(罗2:8-9)、堕落的天使(彼2:4)、兽和假先知(启19:20)、拜兽的人(启14:11)、拒绝福音的人(太10:5)。 这里有必要澄清一个概念,就是下到阴间的灵魂并不变成鬼。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而受佛教的思想影响比较深,因而来自佛教的“人死之后变成鬼”的思想在人们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圣经告诉我们:鬼是一种确实存在的灵界事物,他们的首领便是撒旦。但圣经没有人死之后变成鬼的教义。这样我们就不能把鬼和灵魂混为一谈,鬼是鬼,灵魂是灵魂。下到阴间的灵魂虽然还具有人活着时的正常状态,但根本不需要衣食住行;衣食住行是肉体活着的时候所需要的。这样,迷信活动中的烧纸钱、供祭物、扎房子等对阴间的灵魂根本没有价值,其实质是“祭鬼”(林前10:20)。招魂的实质是鬼对下到阴间的灵魂的生前的模仿,因为鬼也是有大能力的,模仿得越象就叫人感觉越“灵”。其实在阴间的灵魂根本没有活动的自由,怎么可能被招上来呢?算命、看风水是依靠鬼的能力。神汉和巫婆也实质是鬼的差役,所谓的治病赶鬼其实是鬼玩的把戏。 十、天堂 天堂在圣经里面的常见的说法是“天国”,也称为“第三层天”(林后12:2)、“安息之地”(来4:10)、“乐园”(路23:43)、“天上的基业”(彼前1:4)、“有根基的城”(来11:10)、“更美的家乡”(来11:16)。天堂是神掌权的地方,一般的理解是接受耶稣为生命的救主的信徒最终的归宿,是神为他的儿女预备的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启3:12,21:2,10 )。 天国是解释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信徒最后的归宿。结合启示录21和22两章,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天堂的情形:1、神亲自与他的子民同在,他的子民直接与他面对面,生活在一起,接受神的管理(21:3);2、充满平安、喜乐(21:4);3、黄金街道,碧玉城墙(21:18-21);4、主为城的殿(21:22);5、主为城的灯(21:23-25);6、从羔羊的宝座流出生命河,河边有生命树,树上结有医治功效的生命果(22:1-2)。(二)、被鬼附的人,鬼被主赶走后,天国就在他的生命中彰显。(三)、重生的信徒,从他被主重生起,天国就进入到他的生命中。一个信徒在经历重生的时候,在神的光照下,看到自己的本来的污秽的真面目,从而“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11),心甘情愿地降服在神的大爱下,把自己的生命主权交给神,让神管理,这样天国就立刻降临到到的生命当中。神并且将从他而来的真正的平安、喜乐赐下给这个信徒,做蒙了重生的标记和证据。如此,他的人生就不再是一条线段,而是一条射线,以今生为起点,今生连着永生。“在地如天,终日欢呼”! 关于“乐园”有解释说,是暂时存放得救的灵魂的地方。在末日的审判当中复活,进入“天堂”。在“天堂”当中学习敬拜神。 十一、撒旦 圣经中的撒旦有许多不同的名字:1、说谎之人的父(约8:44);2、空中掌权的首领(弗2:2);3、人的仇敌(彼前5:8);4、龙-古蛇-魔鬼(启20:2)。撒旦的来历不太清楚,《以赛亚书》14:4-21和《以西结书》28:12-19,以及《路加福音》10:18透露了几许线索。撒旦很邪恶(约一3:8)、迷惑人(启12:9)、诡诈狡猾(林后11:3,13-15)、是掌管这幽暗世界的(弗6:12)。但耶稣已经战胜了撒旦(启12:10),在末日,要将他扔到火湖里(启20:10)。 撒旦的工作包括:1、引诱属神的人(帖前3:5);2、蒙蔽人的眼目,使人看不见神的真道(林后4:3);3、夺去人心里的道(可4:15);4、进入人心,住在里头(约13:27);5、在神面前控告信神的人(启12:10);6、阻止神的仆人遵行神的旨意(帖前2:18)。圣经要基督徒抵挡魔鬼(雅4:7)、警醒祷告(太26:41),用信德的藤牌灭尽魔鬼的火箭(弗6:16)。——以上引自启导本圣经1008页 在一般信徒的认识中,撒旦和神是对等的灵界力量。其实不然,撒旦尽管很有能力,而且似乎无所不知,但他对神的心意是一无所知的。撒旦是愚蠢的。而且撒旦的活动受神的限制。这里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约伯记》中,撒旦起意攻击约伯,因为他认为通过对约伯身外身内的攻击,约伯必会离开神(1:9-11,2:4-7)。他必须受神的限制,不能取约伯的性命(1:12,2:6)。但他根本不能知道神的心意。因为约伯虽然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1:1),但他对神的认识很不足,还仅仅停留在知识和头脑的层面上(42:5上)。神的心意就是通过苦难引导约伯学习许多的属灵功课,更深入地认识神(7:17-21;9:17,22-24比较42:5下),生命得以进深;也更深刻地认识自己的软弱和生命的脆弱(3:;7:5-7,15-16)。“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撒旦若知道神这样的心意,他怎么能去攻击约伯呢?! 在新约,撒旦以为把耶稣钉死,就可以破坏神的计划,扑灭基督教。但他同样根本不明白神的心意。神正是藉耶稣的无罪的生命作为赎价 来背负人类的罪,为人类预备了救恩。撒旦若明白神这样的心意,又怎么能夺去耶稣的生命呢?恐怕是千方百计地保全耶稣的生命! 十二、属灵战争 自有撒旦起,灵界就没有停止过战争。撒旦本是神的天使,但他想与神同等,而坠落阴间,成为空中掌权者的首领(结28:12-19,赛14:13-15,路1:18;弗2:2)。撒旦从神创造人的时候,就开始破坏神的计划,引诱始祖听从他。始祖本身就对神不服气、轻视,怎能经得起诱惑?!在这场战争中顺服了撒旦。神的造人计划因为人的软弱而受到了亏损(创3:;罗3:23,5:14)。神为什么容许撒旦存在而不及时灭绝?圣经没有明确的答案,隐秘的事属于神(但2:22);除了神给我们显明的,我们不要妄加猜测。神做事有他的计划和时间。到我们见主之后,所有的疑问便会全然知晓。 既然这场属灵的战争一直在进行中,我们所应当做的是——时刻顺服神,作基督精兵,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来抵挡魔鬼,不给魔鬼以任何的可乘之机。(提后2:3;弗4:27,6:11-17;雅4:7)。而不是顺服撒旦,沦为撒旦的差役。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一些信徒过于夸大撒旦的能力和作用,认为世界是完全控制在撒旦的手中,是“敌占区”。当知宇宙万物的主宰是神,他掌管着人类历史。撒旦只是罪的世界的首领。 十三、偶像 这个问题也常常困扰初信徒,经常听到有的信徒说:龙、凤是偶像,应当从家中除掉;电视是偶像,不能看;人物的画像(除了耶稣)不能贴,里面有魔鬼……这些说法看似合乎圣经,其实是不明白圣经。 到底什么是偶像呢?偶像是指在人的心目中取代真神的任何有形或无形的事物。判别一个事物(除了真神)是偶像的标准是:把它当作了神。龙、凤本身并不是偶像,如果把它们当作了神来敬拜,就无疑把它们当作了偶像;反之,如果只把它们作为装饰物品,就没有把它们当作偶像。同样,如果适当的看看电视,看适当的节目,电视就不是偶像,而是媒介和平台;而如果痴迷于电视,不加选择的什么都看,就明显把电视当作了偶像。其他的事物可以依此类推。至于无形的事物可能初信的信徒有点困惑具体指什么,这里举例一二以作说明。1、知识。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总和。基督教的传播必须以知识作为载体和媒介。如果把知识作为认识神和传播信仰的媒介,就是善用了知识;而如果把知识作为炫耀自己或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则无疑把知识变成了偶像,这也是“知识是叫人自高自大”的本意(林前8:1)。2、能力。同样,如果把能力为神所用,使更多的人得到造就,就是善用了能力;反之,把能力作为炫耀自己或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能力就变成了偶像。 还有些信徒可能问:信徒能不能在游览风景的时候进庙宇呢?那里可是偶像充斥啊!应该说可以进去,但不能跪拜、上香,只是把它们当作景观。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一定要根据各人的信心而定是否进去。如果是信心软弱的,或者在信主前拜惯了偶像的信徒,一看到那些泥塑木雕就以为是神,并因此恐慌、担心,就最好不要进去,因为“凡不出于信心的就是罪”(罗14:23)。信心刚强的信徒也应当谨慎,如果因我们在这方面的自由而绊倒了那些信心软弱的信徒——他们看见我们可以进充满偶像的场所,便放胆去敬拜偶像——,这就是我们的罪了。所以,尽管有这方面的自由,也当为软弱的信徒而放弃(参林前8:)。 十四、食物 旧约中区别了动物的洁净和不洁净,并明确规定了不允许吃不洁净的动物(利11:;申14;3-20),这些规定现在的信徒还要不要遵守?新约的著名的“耶路撒冷大会”规定了“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徒15:29),我们现在怎么看待这些有关食物的规定?(很多的信徒是严格遵守的,甚至把这当作真信徒的标志) 旧约规定了洁净与不洁净的生物,理由只有一个:要求当时的以色列民族成为圣洁的民,因为那招他们的是圣洁的(利11:44-45)。关于律法与救恩的关系前面“五饼二鱼系列”的第六方面已经作了论述了,这里不再赘述。总而言之,在新约的恩典时代,不需要再去遵守这些条例了。 理解耶路撒冷大会的规定,必须结合《使徒行传》的上下文。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不是食物,而是“割礼”,即已经归信基督教的外邦人还要不要受割礼。在圣灵的带领下,经过讨论,再结合使徒彼得、保罗和巴拿巴的见证,最终由主的兄弟雅各作出了决定(使徒雅各这时已经死了,是被希律杀害的,见徒12:2)。除了上面提到的几样食物和奸淫外,没有提到“必须受割礼”。而在食物方面的规定是为了尊重那些已经归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因为他们从小就严格遵守摩西律法。 究竟我们现在的信徒在食物方面该怎么做呢?我们还是让圣经来说话。1、《马可福音》7:14-23,这是主亲自的教导。主在这里明确地指出了食物都是洁净的,不能污秽人;真正污秽人的是从心里发出的各样的恶念。主在这里确立食物方面的总原则,并且没有特别作出说明是哪些食物,显然包括所有的食物。2、《罗马书》14章和《哥林多前书》8:4-13使徒保罗关于食物的教导。首先,保罗明确指出:食物在神的国并不重要,并不能叫神看中我们;重要的是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14:17-19;林前8:8)。其次,保罗明确指出:所有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偶像不算什么,所以吃祭偶像之物也不算什么(罗14:14;林前8:4-6)。接着,保罗又着重指出,虽然什么都可以吃是我们的自由,但我们还必须照顾到信心软弱的信徒,不致使他们因为我们这样的自由而被绊倒(罗14:15-16;林前8:7,9-13)。另外,“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保罗又郑重指出:吃的人和不吃的人应该互相尊重,不可彼此论断(罗14:1-4,10-11)。 关于“血”的问题也一直是有争议的。“血”既然是食物的一种,应当遵循上述的原则。旧约严禁吃“血”,是因为它与祭祀有关。在祭祀中,来祭祀的人必须藉着动物的流血代死,将自己所犯的罪归在已死的动物身上,才可以来亲近神。而新约是主耶稣为我们流血舍命付出了罪的赎价,不再需要借助动物的代死。况且动物的血怎么能和主的宝血相比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4 18:03: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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