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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玫瑰花谢(因为这篇文,我从此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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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6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罗丝,R-o-s-e,罗丝......” 记得小学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就是这么教我们背单词的。那时我和罗丝.怀特是同桌。我们很小就认识,并且常在一块儿玩,打打闹闹的。可当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反而静不下去了,慢慢的,我变得烦燥起来。因为我当时还偷偷地爱上了另一个比她更漂亮的同班女同学——雪丽。她是一班之长,也是一班之花,而且能歌善舞,着装却非常朴素。还有她笑的时候嘴边两个漂亮的小酒窝。天经地义,她成了我心目中的六翼天使。但我觉得她离我很远,不论她坐的地方还是她看我时的目光,我都觉得很远,很远。而这恰恰就是我喜欢上她的原因。于是,我便故意和罗丝闹别扭,比以前闹得更厉害。甚至上课的时候也和她打了起来。害得老师不得不把我调走,只听她对我说:“连这么斯雅的小小姐你也看不惯,你想跟谁坐?你自己说。”我说我不想跟女的,我只想跟男的。说着,我把手指向那个梦昧以求的角落——雪丽的前一桌。那儿刚好有一个空位,旁边坐着一个白痴男生,还近视。   就这样,我顺利地来到雪丽身边——她在我后面,传字条什么的都很好说。也没有哪个聪明过头的小白脸告发我们。 一年过去了,我才发现她并不是我想象中那么陌生。她是一个非一般的平凡人,和我一样会哭会闹,会生气会打架。有时无礼傲慢,又有时自艾自怜。但最后,她终于道出了那一句:每个小帅哥都想听的那一句。就因为这短短的一句话,让我死死追随她的小脚印十多年......   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座山村小教堂里看见了她。只见她一身洁白,站在大厅底部的圣歌坛上,和其他穿着与她一样的人站在一起。我终于又有幸听到她那圣泉般的歌声了。 从此以后,每逢礼拜日我都会来这听她唱歌。每次打扮都是白衬衫黑外套,每次坐的都是最后面的那个不起眼的角落。而我总是可以从几十支嗓音中辨出属于她的那一份。我深深地沉浸在这些歌声中,我的灵魂脱离了躯体,转而跟着她嘴里唱出的每一段旋律,让她带我飞向天庭...... 演唱结束后,我又黯然失色地回到原来坐的地方。不知为什么,我忽然变得沮丧,于是站起来安静地离开。就在我快走出教堂院子之时,我又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   “你好,你是主里面的吗?”他们就是这么称呼教会里的陌生人——“主里面的”。“如果是的话就在门口签一个名,好联系”。她说着,语气和其他联络员没什么两样。   “不,我不是。”我转过身,只见她就站在我跟前。那时我吓得差点晕倒——她怎么会在这?一分钟前她还在唱歌呢! “你......”,我有点莫名其妙。 “是的,我先逃了出来。当你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向来如此的。你是主内的吗?”说完,她便裂嘴一笑,露出昔日的那两个小酒窝。她一点也没变,真的,一点也没变。 “是的”,我答道,“喔,不,我不是基督教徒,但我相信基督。”因为紧张,我简直牛头不对马嘴,特别是后两句话,是我经常在男孩面前半开玩笑时说的。其实我就是这么一种人:有强烈的自我约束原则,又不想被任何看得见的环境束缚。   没想到听我这么一说,她随即笑得前仰后合。   “你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最好笑的小孩。哈,哈,哈......”她笑道。 顿时,一种可怕的失落感流遍我全身。我觉得矮我一个头她反而在刹那间变得高大。我听到她说什么了吗?她......叫我做“小孩”。是的,她是这么叫我的。还有她的笑声,为什么跟唱歌的时候不一样?为什么她朝笑我时的声音变得这么粗糙?还有她张大的嘴巴。对,就是那种可怕的变化,那种做为平常女人应该发生的变化。 “对不起,我认识你吗?”我说道,我的嘴唇在颤抖。骤地,我又看见她的手指上戴着的那个戒指,那个金光闪闪又有点生锈的戒指。我的心一阵惊跳,接着眼前暗了下来。要知道,她一向很朴素的,她可是从来都不戴戒指的。而那一只...... “是的,是的,我也觉得你的脸好熟眼。你长得很像一个人,你是不是,哦,我想想看......哦,对了,你是不是......”   “不,不,我,我不是。”我连忙打断她,“对不起,我先走了。真的对不起。”她刚说第一句的时候,我就想跑了。我拌到了一块石头,要不是她赶紧扶住我,我很有可能会失去平衡摔到山下去。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说着,我又冲进教堂的后花园。只听后面又传来她声音:“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觉得好笑......”   我在后花园里找到一个水龙头,拧开以后就拼命洗搓自己的双手。因为雪丽(也许我再也不会提到这个名字了),她刚才拉了我一把。就这么一拉,既拉回我的性命,也害得我洗了半个钟头的手。   不要问为什么?不是我有洁癖,是另一个致命的原因:在我的日记里,我将删去“雪丽”这个名字。因为她已经变成了另一人,一个我从不认识的人。关于她的美丽纯真的记忆,从此在我脑海里,被洗去了。 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没有从城市跑到这个山村来了。她往日的形影被我铸成一具石像,融入到柏拉图的第三理想国——那个人为的艺术国度里。在那儿,雪丽已经不是现实中的雪丽了,虽然我又复制了一个她,一个长得像她又根本不是她的人。    我孤身一人走在繁华的都市大街上,背向那个寂静的山村,越走越远,越走越远......   我的思绪又回到十年前:自从雪丽考不上重点中学(初中)的那时起,我就再也没见到她,反而又和罗丝好起来了。因为我们不仅是同学,还是老朋友。总不会因为儿时的无知而毁了什么吧。必竟我们都很熟了,也不会计较什么无聊的往事。 每逢周末,我们都会举行一次聚会,有时在我家,有时在她家。就这么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发现她越来越不像小时候那朵无知的花蕾了:绽开的玫瑰变得更加鲜艳,而且披金戴玉的,很会打扮。她的歌练得很好,并且能读懂很多经典的诗歌,也开始学会欣赏一些著名的绘画。越来越多的花花公子在追求她。有人问我,她长得美吗?我说是的,但看得太清楚就不美了。那人又朝那朵亭亭玉立的白玫瑰望了望,“还是很美。”他说。 后来我也逐渐发现自己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人往高处走,水向低处流。我们都在长大,也越来越懂得礼节,审美,及一切真善的物件。丘比特和维纳斯也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小爱神,可爱但也很淘气,经常捣乱伤人家的心;后者是完美女人的化身,美丽但一点也不纯真。我想这两个神话人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向她走去。我向她发出邀请,我把手伸给她很客气地请她和我跳舞...... 那一晚真的太美了。我们散步在绚丽的星空下,沿着海滨花园的怡人小径,一起呼吸着夜色中的花香。记得当时她穿着一件素白的连衣晚礼服,头上扎着两个极具本地特色的玫瑰花蕾。是的,我真的爱上她了,而她不是什么六翼天使,她是这苍茫夜色下的一朵白玫瑰。我爱她,我说实话。   从此以后我们亲密无间,但在大人们面前还得装得像小丑。我决定娶她,那时的我十七岁。 岁月如梭,很快我们长大了。我们都有各自的远大前程。她像她父亲一样,决心从事工业,而且有丰厚的月薪。但在此之前她没有考上大学,而她从不放弃,因为这不会影响她的就业,她依然拥有这笔非常可观的月薪。而我立志从艺,为此我花了很多钱。我当过电脑程序员和广告设计师,但我总不能安于现状。我的手头越来越紧,于是我又安排了一次家庭聚会,那是我和罗丝的最后一次聚会。 午餐以后她走进我的房间,四周看了看,随后坐在钢琴旁,沉闷地弹起一首《绿袖子》。边弹边笑道:“我说你为什么偏偏要把自己住的地方打扮得像一个坟墓呢?倒不如搬到我的庄园去住吧。” “什么?不,我觉得这里很好。离开这儿我就不是我自己了。”我说道。   “嗨——”,只听她重重捶击了一下琴键的低音部。我吓了一跳,转头看了她一眼。她烦闷地叹道:“有时我真的搞不明白那张破向日葵,为什么一幅死人的画竟然可以拍卖到上亿美元?”   “你怎么想的?”我知道她又要和我争论关于凡高先生的事了。 “你知道一亿美元可以......”   “我知道,我知道,”我毫不客气地打断她。“你不用说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一定是这么想的:如果把那张画扔到垃圾堆里,就可以用这省下的钱买上几百万架拖拉机了,是吗?那么我问你,国家养着这群不识字的瞎眼僵尸到底用什么用呢?他们除了有吃有喝就尽干贱事,倒不如活活饿死算了。而你,就是这群瞎眼僵尸的领头女王。难道还想让我给你跪下吻你石榴裙下的臭脚丫?”我真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激烈情绪。我从小就热爱科学,被她这么一说,反而挑起了我心中的炉火。我真的很生气,于是越说越无礼。 “什么?”她瞪着双眼,嘴巴张得硕大,“你,你怎么可以这样!” “为什么不行?我十年前就看出你是这种金玉在外,败恕其中的白痴妓女了!”我走出房间,狠命地摔了一下房门。我失去了理智。 她当然也不干示弱。就在房门弹开的一刹那,她从里边窜出,冲我嚷道:“凡高死了,凡高死了!尸体都臭了,你这老不死的还像无头乌鸦一样围着他的百年古尸不走。该死的我也早就料到你是一只只会成天泡妞的毒蝎了。十年前,你就开始无情无理地污辱我,直到现在。你又不知是钓到哪个该死的大淫妇了。你这混蛋——”她骂道,随即啕号大哭起来。   顿时,我傻了眼。难道这就是我和她吗?这是在做梦,还是在演戏?不,这怎么可能是真的,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可怕的事情?我们都说了什么,说了什么? “哈,哈,哈......”我很不自然的有点神经质地笑起来,“原来玫瑰也会骂人的,天载难逢啊,我还以为不会呢。所以我故意安排了这次会面,是我经心设计的,我,我只想进一步了解你,很有意思吧?” 只见眼前“嗖”地飞过一个拳头,重重地打在我的鼻梁骨上。我失去了知觉,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醒来以后我还真的以为刚才喝醉了在做梦呢,但爬起来后还感觉头晕晕的。我去洗脸,才发现鼻孔下面有血。是的,她狠狠地揍了我一拳,很疼。但很幸运她让我睡着了,让我感觉像是一场恶梦,醒来以后就......天,我的心和鼻子还是很疼。 整个晚上我什么事也没做,只是死死地躺在床上。我的头脑很乱,身子也不能动弹。因为每一个动作都会深深地刺痛我的心灵。我想装死,在死神面前装死,不然它会带走我的灵魂。   次日早晨我接到一封信,是罗丝小姐托人送来的。她这样写道:   “你还好吗?没事了吧?我知道你的那些心里话已经憋了很多年了,而我的那一拳也一样啊。要知道,我那一拳的回折也不小啊,我还折断了一只手指,就是可以用来戴结婚戒指的那一只。你的鼻子也真够尖的。另外,你不必来看我了,更不用向我道谦。我们之间的事,就此为止吧。可怜你的罗丝.怀特。” 我的手一沉,信件掉落在地,如同凋谢的玫瑰花瓣。命中注定我们是合不来的。 自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罗丝。据说她又惹上了一个花花公子,红色长卷发,个子高高的,而且很有钱,大手大脚的。于是我就花了很多心思去找雪丽。我东奔西蹿四处打听她的下落,甚至每一所中学里的每一个学生档案我都花钱翻过了。最后看到一本初中毕业档案,那就是她的。但这和现实的时空相差太远了,足足六年时光,全部空白。我只好放弃大海捞针的愚蠢行径。 直到那个晴朗的夏日,我在边远的绿林山庄找到了她。以后每个星期天早晨都去看她,去那所山村小教堂聍听她的歌声,却从没机会和她说话。到了第七个礼拜天,她终于站在我面前,而我,竟失望地发现她已经和教会里的人订婚了。   从今以后我也看不到雪丽了。 这两朵玫瑰从此在我眼里消失,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我在她们面前消失。因为我把我自己藏了起来,过起了类似隐居的生活。而且每天到晚只会埋头工作,创作。除此之外,不知我还能干什么。我简直成了一个躺在墓穴里的活死人。但我认为我的确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很充实,也很有意义。我只是在冬眠,并没有真正死去。因为,我从不会背叛我主,我的上帝。 我虽然不是基督教徒,但我相信基督。我不会再考虑结婚,但我仍然相信真爱,直到永恒。 “罗丝,R-o-s-e,罗丝。嘴巴圆圆,舌顶上尖。结尾微笑,一口白牙......”   我走在僻静的城市小径上,又听到学校里传来这段读书声。我扶着校园的围栏向里边观望,看见一个小女孩在玩沙,这是他们的室外活动课。我看着她,发现她长得很像一个人,不,是两个人。不知到底像哪一个? 就在这时,她从沙土里挖出一个小盒子。我心头一怔,那不就是我和罗丝,还有雪丽一起埋的吗?那时我们三个经常在放学后走在一块,我们相处得多快活。 只见那女孩打开盒子一看,是一些零碎的花瓣。这是我们十年前埋下的,已经枯萎了。 我望着女孩离去的背影,泪花在我眼里翻滚,迷糊了我的视线...... 我今年已经二十三了,但我感觉自己像七十三。我经历了太多情感的折磨,我的爱恋已经泯没。就像小盒子里的那些玫瑰花瓣,早已死去了。 [center]以上文章纯属原创,部分情节纯属虚构 2005-5/200551605746608.jpg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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