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百姓对官吏,第一应当对他们的职司存最尊敬的心,认它为上帝所委托给官吏的权柄,因此就尊敬官吏为神的仆人和代理人。有些人对官吏虽然十分顺从,毫不愿意没有官吏来叫他们顺从,因为他们知道官吏对公益乃是必要的;然而他们却认为官吏本身不过是一种少不得的恶而已。但是彼得对我们别有命令,因他命令我们“尊敬君王”(彼前2:17)。所罗门说:“要敬畏主与君王”(箴24:21)。彼得所用的“尊敬”一辞,包括诚恳坦白的重视;而所罗门将君王和主连在一起,乃是以一种神圣的尊敬和尊严归于君王。保罗所给官吏的称赞,也是可堪注意的,他说,我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马13:5)。这乃是说,百姓理当顺服君王和官吏,不仅是因为惧怕他们的权柄,如同人向来屈服于一个武装的敌人,因知抵抗会立刻引起报复;而且是因为对君王和官吏服从,就是对授权给他们的上帝服从。我所说的,不是指官吏个人,好像人带上尊严面具,就可以文饰无知,残暴,和穷凶极恶一般,以致将应当归于德行的赞美来归于邪恶;我所说的,乃是指职分本身值得尊重;所以无论是谁来作我们的治理者,只因他们的职位,就当受我们的尊敬。 二十三、百姓既倾心尊敬官吏,跟着有另一个本分,以表示他们的服从,即听从命令,缴纳赋税,履行公务,负担有关国防的责任,并遵守其他命令。保罗对罗马人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凡拒抗掌权的,就是拒抗神的命令”(罗13: 1,2)。他写信给提多说:“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尊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3:1)。彼得劝人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彼前2:13,14)。再者,百姓为求表明他们的服从并非是虚假的,而是诚恳热烈的,保罗劝他们当在神面前为治理他们的长官求福。他说:“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提前2:1,2)。在这里人不要自欺,因为抗拒官吏,无非就是抗拒神。虽然对一个没有武力的官长似乎可以轻视而无虞,然而神却有能力对那蔑视他的人施行报应,以免别人效尤。在这顺服之下,我也包括人对公务所当有的自制,他们若未奉命,就不当干涉国家的事,或是贸然擅取官吏的职务,或是承担任何公务。倘若在公家的行政上有何事件须予以纠正,他们不可激起骚乱,或自行动手,但要使官吏知道这事,因他乃是惟一有权来纠正公事的。我是说,他们若没有受命,就不当有所举动;他们一旦受了政府的命令,他们也就接受了公权。因为正如我们惯称君王的策士为他的耳目,照样可称凡被他委任执行命令的为他的膀臂。 二十四、我们所描写一个克尽职责的官长,乃是国父,是诗人所称为人民的牧者,和平的保人,公义的护卫者,无辜人的伸冤者;凡不赞成这样一个政府的,真应被看为心神错乱的。但是,差不多历代都有一些君王,完全不理政事,不顾一切,纵情恣欲;另有一些君王,自私自利,出卖法律,特权,和判决;又有些君王,掠夺平民的产业,以供自己穷奢极欲;还有些君王,暴戾纵恣,抢劫民房,淫人妻女,屠杀婴儿。许多人不承认这种人是配得服从的君王。因为在这种不但与长上的职位完全不符,而且与任何人也不相称的反常的行动中,他们既然看不见那理当由官吏所彰显的上帝的形像,也看不见那作神的差役的证据——即“不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刑罚那作恶的,称赞那行善的——所以他们并不认为这种官长有圣经所称赞的尊严和权威。人心自然是深恶痛恨暴君,敬爱贤君。 二十五、但是,我们若注意神的话,它就要使我们深入一层,叫我们不仅对那些以正直诚信来治理的君王服从,而且对一切掌权者,甚至对不尽职的政府,也当服从。因为主虽证明官长是他宽仁所赐的保障人民安全的殊恩,并向官长自己规定了本分的范围,然而他同时又宣布,不管官吏的品格如何,他们的政权只是从神而来;那些为公众的福利从政的,固然真是神的恩慈的镜子和雏形,而那些以残暴不仁来治理的,也是神兴起来惩罚百姓的不义的;所以他们都拥有神赋予一切合法权威的神圣尊严。关于这一点,我要加上一些证明。不义的君王是神忿怒对世人所施的审判,这并不需费力便可证明,因为据我看,没有人会否认:这种君王不啻是劫掠我们财产的强盗,沾污我们的床的淫徒,或是企图谋杀我们的刺客,因圣经把这些祸患都列于神所降的咒诅中。但是我们要提出世人心中不易接纳的道理,即是品格最坏和最不配受尊敬的人,若拥有政权,乃真是拥有了主对他的差役所赐施行判断和公义的尊贵的神权;所以百姓对这种官吏也当以敬重贤君的礼来服从。 二十六、首先我要请读者注意圣经所常正确提到的,那即是神在设立国度和指派君王事上有特别的安排。但以理说:“神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但2: 21);又说:“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国中掌权,要将国赐与谁,就赐与谁”(但4:17)。这种经文在圣经中各处都有,特别是在这本先知书上。征服耶路撒冷的尼布甲尼撒的品格是大家都知道的。他侵略别国,迁徙别国人民。然而主藉着先知以西结的口宣布说,他已将埃及地赐给他,以酬劳他攻打推罗(结 29:18-20)。但以理也对他说:“王啊,你是诸王之王,天上的神已将国度,权柄,能力,尊荣,都赐给你;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兽,并天空的飞鸟,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这一切。”(但2:37,38)。但以理又对他孙子伯沙撒王说:“至高的神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因神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兢恐惧。”(但18:19)。当我们听到尼布甲尼撒被神立为王,又当我们想起上天命令我们敬畏并尊敬君王,我们就不要犹豫将神已赐与最坏的暴君的尊荣归给他。撒母耳指责以色列民,将他们从他们的王所要受的遭遇警告他们,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派你们的儿子为他赶车,跟马,奔走在车前;为他耕种田地,收割庄稼,打造军器。必取你们的女儿为他制造香膏,作饭烤饼。也必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你们的粮食,和葡萄园所出的,他必取十分之一,给他的太监和臣仆。又必取你们的仆人和婢女,健壮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供他的差役。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撒上8:11-17)。当然君王无权利作这一切的事,因为律法好好训诲了他们,理当节制;但这称为权利,乃是从人民必须服从,不得自由拒抗一方面来说。好像撒母耳是说,你们的君王要贪得无厌,你们也无权制止,你们只得听命服从。 二十七、但是最可注意的经文,乃是先知耶利米的一段话,这话虽然颇为冗长,我却要引证,因为它最明显地解决了这整个的问题。他说:“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地上的人民,牲畜,我看给谁相宜,就把地给谁。现在我将这些地,都交给我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列国都必服事他和他的儿孙,直到他本国遭报的日期来到。无论那一邦,那一国,不肯服事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我必用刀剑,饥荒,瘟疫,刑罚那邦,所以要服事巴比伦王,便得存活”(耶27: 5-9,12)。可见主要人对那又可憎恶又残暴的君王大大表示顺服和尊敬,乃只因他据有王权;他是因天命而坐王位,达于崇高的王权,这王权乃是不可侵犯的。倘若我们的心目中常常记得,甚至最不义的君王也是那设立一切君王的天命所立的,那么我们就不会存煽乱的心,以为可照一个君王的行为去对待他,而不必顺服一个不尽职分的君王。 二十八、谁也不能说,这是专给以色列人的命令。因为我们必须注意到主所提出的理由。他说:“我已将这些地交给尼布甲尼撒;所以要服事他,便得存活”。是以,主显然将国度赐与了谁,我们就应对谁服从。他一将谁升于王者之尊,便宣布了他乐意叫谁掌权。圣经对于这问题有一般的解答。所罗门说:“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更换”(箴28:2)。约伯说:“他放松君王的绑”,那就是说,剥夺他们的权柄;“又用带子捆他们的腰”(伯 12:18),那就是说,恢复他们昔日的尊荣。若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就只能服事王权而存活。先知耶利米也记述主给他百姓的另一命令,说:“我所使你们被掳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主,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着平安”(耶29:7)。在此我们看到以色列人,既被剥夺一切的财产,撵出自己的居处,被驱逐流亡被掳为奴,却受了命令要为征服他们的求福;这并不像我们都受了命要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一样,而是求主使那王的国得享太平,好叫他们在王的管治下平安度日。同样,那为神指定作王,并受了圣油膏抹的大卫,虽毫无理由地受扫罗逼迫,却因主曾立那追赶他的人为王,所以他以扫罗为神圣。他说:“我的主,乃是主的受膏者,我万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主的受膏者”;又说:“我爱惜你,说,我不伸手害我的主,因为他是主的受膏者”(撒上24:6,10)又说:“有谁伸手害主的受膏者而无罪呢?我指着永生的主起誓,他或被主击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战阵亡。我在主面前,万不敢害主的受膏者”(撒上26:9 -11)。 二十九、最后,对一切治理的人,不管他们的品格如何,我们都当敬爱;这一点我常重复提出,好使我们知道,我们不要考查统治者的本身如何,只求知道,主叫他们担任这种职分,且对这职分赋予了不可侵犯的尊严就是了。有人要说,统治者对他们的百姓也有当尽的本分。那是我已经承认的。但是若有人根据这个道理推论说,只有对公义的统治者才应服从,那就是极坏的理论。因为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儿女,也都有当尽的本分。倘若父母违反圣经所说不要惹儿女的气(西3: 21)的教训,过分严厉和发怒;倘若丈夫对他所当爱惜为软弱器皿的妻子(弗5:25;彼前3:7)加以藐视并折磨,难道儿女就此当少顺服父母,或妻子当少听从丈夫吗?甚至对那些残暴不仁的,他们仍当服从。人人既都当不去过问别人的本分,但要专愿自己的本分,凡服在他人权下的,就当特别注意这一点。因此,倘若我们为一个残暴的君王所苦恼;为一个贪婪奢侈的君王所掠夺;为一个逸乐懈怠的君王所疏忽;或是因着我们的信仰,为一个邪恶亵渎的君王所逼迫,那么我们就当首先省察自己违背神的罪过,无疑,神是用这些苦恼来管教我们。这样我们的急性就可以用谦卑来抑制。我们当想到我们无权纠正这些邪恶,只能求主帮助,因他掌管一切君王的心和一切国度的变迁。只有“神站在有权力者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82:1);至于世上的君王和审判官,凡不肯以嘴亲他儿子的(诗: 2:10-12),和“那些设立不义之律例,为要屈枉穷乏人,夺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以寡妇当作掳物,以孤儿当作掠物的”(赛10:1,2),神必定使他们惊惶,趋于灭亡。。 三十、神在这里表现了他奇妙的善良,权能,和安排,因为他有时兴起他的一些仆人,为民众伸冤,授命他们刑罚那不义的君王,拯救那些被压迫的人民;有时又假手于那些别有用心之人的忿怒,来达成这一目的。这样,他假手于摩西,使以色列民从法老的专制中解放出来;假手于俄陀聂,将以色列人从古珊利萨田的压迫中解放出来,并假手于别的王和士师,将他们从别的苦轭中解救出来。他假手于埃及人,征服推罗的狂傲;假手于亚述人,征服埃及人的骄纵;假手于迦勒底人,征服亚述人的凶暴,并在古列王征服玛代人后,假手于玛代人和波斯人,征服巴比伦的自恃。以色列和犹太诸王,虽受了神无数的恩典,却仍然忘恩背叛,神有时假手于亚述人,有时假手于巴比伦人,来压制惩罚他们。他们都是施行他报应的差役,不过方式不一而已。前者是受神合法的使命,施行报应,毫未违反天命所赐与王者的尊严,他们既受了天命,以在上者征伐在下者,正如王处罚属下一样合法。后者虽照着神所乐意指点的,于无意中作了他的工,然而他们心中所存的,只有邪恶。 三十一、不管我们对人的行为抱什么意见,主总是藉着这些行为来作他的工,毁坏暴君血腥的王权,推翻专制的政府。君王宜倾听,戒惧。但是同时我们当极其谨慎,不得轻视或干犯长官的权威,这权威既是神以最庄严的命令设立的,就是该受最大尊重的,即令它为最不配的人所掌有,且为他们的不义所败坏了。纠正暴政,虽是神所施的报应,我们却不能便断定说,这是交托给我们了,因为我们除服从和忍受之外,并没有受别的命令。这一个道理是我专对私人而言。因为今日若有长官被任命来保护百姓来制裁王权,如古时的五长官(Ephori)对拉克代门人(Lacedaimonians)的诸王,或民众法官对罗马的执政官,或市区行政长官(Demarchi)对雅典的元老院施行制裁,又如今日各国三院级议会执掌权柄,我非但决不禁止他们行使职权来反对君王的残暴或虐政,我反倒认为他们若纵容君王来压迫人民,乃是极不信不义的,因为他们明知自己是为神派立保障人民自由的,却把它欺诈地出卖了。 三十二、但是我们在顺服政府权威一事上,首先应有一个为我们所应注意的例外,那就是说,我们不当因此被诱惑而不顺服神,因为神的旨意, 乃是一切君王所当服从的;神的命令,乃是君王的一切命令所当屈服的;神的尊荣,乃是君王的一切王权所当顺从的。我们若是为求讨人的喜悦,而招致那叫我们顺服人之神的憎恶,这真是何等荒谬的事呀!主乃是万王之王;他一开圣口,众人首先只当听从他,其次,当服从那些治理者,但只在主里服从他们。倘若他们的命令违反上帝,就当置若罔闻,也不要顾及他们的尊荣,因为我们使这尊荣服从至高无比的神的权威,对它并无损害。根据这个原则,但以理不听从王不敬虔的谕令,否认自己犯了罪(但6:22),因为王已经越权,不但对人有损,而且伸手反对神,贬损了自己的权威。在另一方面,以色列人因太顺从王不敬虔的意旨而被定罪。因为当耶罗波安制造金牛犊的时候,百姓听从他的意旨,离开神的殿,皈依这种新迷信。他们的后裔也同样轻易顺从拜偶像之王的命令。所以先知严厉地责备他们 “乐从人的命令”(何5:11)。王宫中的谄媚者不能以谦卑为借口来原谅自己,来欺骗常人,来否认那拒绝服从一切王命的人为合理。他们这样行,好像神既立凡人为治理者,就放弃了他自己的权柄似的;又好像人若顺从那赐王权的主,就把王权贬损了似的;其实在主面前,即令天上掌权的,也都要恐惧战兢。我知道若是我们如此坚贞,眼见将有何等大的危险等待着我们,因为君王被人疏忽,他忍不住要大发烈怒;如所罗门说:“王的震怒,如杀人的使者”(箴16:14)。但是属天的使者彼得既已宣布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5:29),我们就要安慰自己说,我们若情愿忍受任何苦难,而不离弃虔诚,我们就真是履行了神所命令我们的服从。保罗为求使我们不丧胆,以另一思想来激励我们,那就是说,基督以重价救赎了我们,叫我们不顺从人败坏的意旨,更不顺从他们的不敬虔(参林前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