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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马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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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5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国的福音——马太福音诠释》序 马有藻         张序   对使徒保罗及其他新约作者的着作,华人圣经学者作注释的已不少,唯独马太福音注释,由华人圣经学者亲笔写作的有如凤毛麟角,极其罕有.今得马有藻博士致力研究,以他多年教学经验及严谨治学的解经心得,写成这本资料丰富、简洁易明的诠释,实在是华人教会的福气。   马有藻博士博览群书,在本注释中,每遇到在解释上有争论性的经文,他都把各种不同的解释一一列写出来,略加评论,让读者咀嚼,例如「登山宝训」的解释、「天国奥秘比喻」的释论、「复临预兆」的争论等等,圣经学者意见纷纭,本诠释对学者各方面的意见,包罗万有,有时会感到目不暇给,但是马博士把各理论简撮其精意,排列井井有条,使读者一目了然,实在是中文圣经注释中,既富学术研究,又简洁易明的佳作。   马太福音是写给犹太人的福音书,以天国的降临为骨干,然而读经者很多时摸不清楚「天国」的含义--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国度吗?是千禧年吗?是新天新地吗?是现今教会吗?本诠释能抓着马太福音的脉博,加以分析、比较、注解,实在是每一位研读马太福音的人不可不读的注释。   加略山大众神学院院长   张练能   一九九二年二月      自序   旧约神学命题之中心乃预告将来有一位伟大的君王降临地上,执掌王权,统管万有,他的国度取代地上万国(但2:44);这君王有权能砸碎撒但的头(创3:15),他的圭必不离开犹大「创49;10),他的根源来自大卫,他的家、国、位永远立定(撒下7:16),他将透过童女生子的超凡途径在伯利恒面世(赛7:14;弥5:2),他的降临旨在将公义救赎,谦和平安的福音带给世人(亚9:9),他是全地的主,宇宙的王,他的宝座直到万代(诗89:4)。这旧约神学的核心在四福音的首卷马太福音内显露无遗。   马太福音着实是新约数卷难明书卷之一,它不仅是旧约神学的续集,又是旧新两约神学的桥梁,更是新约书信真理的基础,是启示录主题「天国在人间」的第一震天响的宣告,其重要性真不可言谕,因它不只是护教学课本,基要信仰手册,信徒生活指南,又是传福音不可忽略的蓝图,因它强调天国的福音是全人类的福音。   在初期教会时代,马太福音深为众教父所重视,尤胜其他书卷(注1),由初期教会排列四福音次序先后的三个名单可见,他们皆以马太福音为首,这不是无因的(注2)。此后,历代信徒对这福音的喜爱实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甚多极珍贵的释经文献由此而生,大大帮助了后来的信徒。   笔者对马太福音也不甘后人,尤其锺爱,三个儿女的英文名字皆以马太为名「连内子也称马太太,简称马太」。在神学院执教鞭时,马太福音几乎是笔者「注册专利」教授的科目,先在菲律宾圣经神学院,后在美国加州柏克莱市西方浸会神学院、三藩市加略山大众神学院等授此科.此外亦在一些教会及聚会中「如三藩市宣道会、加拿大满地可、多伦多、爱明顿、温哥华等华人教会联合聚会,港九研经培灵会」主讲此福音书,每次领会或执教时,深感本书的神学是博大精深,无与伦比.神所使用的仆人,福音书的作者--马太,确是一位学问渊博的使徒,他的书着实帮助了很多信徒,笔者是其中一个。   监于马太福音的中文诠释书甚为缺乏,笔者不自量力,将历年来教学的笔记、讲义,草草汇编成书,以供读者参考之用,在撰写期间,挂一漏万在所难免,祈望主内各先进不吝斧正。   本诠释的原稿在付梓前,承蒙曾健斌弟兄及张西平弟兄全力协助校对,并提供很多宝贵意见。此外,又蒙加略山大众神学院院长张练能牧师在百忙中给予神学上的更正及惠赐序言,中信同工在出版事上全权处理,使本书能如期面世,笔者衷心向他们致谢。   愿那拥有「天上地下权柄」的主教导我们凡事「良善忠心」,使我们能「享受主人的快乐」。   马有藻于美国加州柏城(Petaluma)   一九九二年六月七日      注1: R.T. France, Matthew: Evangelist and Teacher, Zondervan   1989, pp.13-18。   注2: W.R. Farmer, Jesus and the Gospel, Fortress, 1982,   pp.109-110。
 楼主| 发表于 2005-2-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背景导论

马有藻

     I. 马太福音的重要   马太福音不仅是新约的首卷,也在新约中占首要地位。旧约末卷玛拉基书预告弥赛亚及其先锋的来临,新约首卷则记他们二人到临的应验,所以马太福音是旧约的续集,是新旧约的桥梁,亦是新约四福音书后各书卷的引言。新约学者Arthur Robertson 博士谓:「作为两约之间的桥梁,最主要的因素乃是将新旧两约的属灵需要串连起来,马太在此方面的表现异常成功,他藉着耶稣的家谱将全书的主题连到旧约的应许去。他亦将耶稣的工作带到旧约的预言去,故全书直引旧约共53次,间引76次。旧约39卷书中作者引用了26卷,而耶稣亦亲口引用旧约凡89次之多(注1)。」   从首二世纪之教父常引用马太福音远超他书一事可见 ,本书确是初期信徒甚喜爱的一卷(注2)。英国神学家R.V.G.Tasker 说,教父爱任纽时(175A.D.),教会受马太福音之影响远胜新约其他书卷,此书遂称为「教会的福音读本」(ecclesiastic gospel),可见本书确实不容忽视(注3)。   再者,如美国释经家J.V.McGee博士云:「新约经典次序上的编排是由敬虔及有学问的人,经慎思明辨的原则才编成的。他们将马太福音放在新约的首位,可反映他们极其重视此福音书卷,尤胜其他书卷,连著名反对基督教的法国哲学家雷南(Renan)亦谓马太福音是基督教中最重要的书卷,没有它,基督教便大大逊色了(注4)。」   由是观之,若要明了神今日在世上全盘的计划,则必须研读马太福音;若要明白新约其他书卷所启示的教训,也必先要钻研此书。新约的书卷(除四福音外)主要是论教会真理及信徒在教会内外生活与事奉的原则,但是教会的真理 ,教会的开始,教会的存在,教会的目的,教会的将来等 皆要在马太福音的亮光下,才能看得清楚与准确。      II. 作者的问题      A. 反对马太为作者的论证   1. 书的本身没有提及作者是谁(9:9;10:3内虽有提及作者   之名字,却不能就此证实之)。   2. 书之标题「马太之福音」是125A.D.后的抄本才有,故是后人所附加的,亦不能以此证明作者是马太。   3. 初期教父〔如帕皮亚(135A.D.),   爱任纽(185A.D.),潘提诺(195A.D.),奥利根(200A.D.)〕所说的马太福音是指一本用亚兰文写成的书卷,非新约的希腊文马太福音。   4. 若马太是耶稣事迹的「目击证人」,他不会在其福音书内「抄袭」马可福音的资料。   5. 如马太是其福音书的作者,他的描述应比马可福音更生动活泼,事实却非如此。   6. 马太的神学思潮,文学词藻与书的结构格式皆反映第一世纪后期的气氛,故这福音书不可能是马太著述的(注5)。   7. 马太被视为作者全因他与帕皮亚提及的「圣言录」有关,后来的教会遂借用马太的「使徒名气」给与此福音书一点使徒权威(注6)。      B. 以马太为作者的论据   1. 对上文的反论,不少学者有如下的回答:   a. 初期教父所说新约的马太福音虽是指那本用亚兰文译成的书卷,但他们亦没有否认马太是作者。   b. 书之标题在第二世纪的初期早已盛行,可见本书是使徒时代的作品。这虽不能证实马太是作者,至少能将此书之作者放在使徒时代。   c. 中说马太之福音书以马可的为蓝图,此亦可证明马太是作者。   d. 书之文学是主动、活泼或感人在乎作者的性格,文学造诣及各种修养培育而成,这与马太是否作者似乎脱节。而且,在主的十二门徒中,马太是最具文才的一位。他博深的学养使他的福音书的文学体裁别具风格,而马可福音则根据彼得之口传而记录下来,彼得的门徒中行动最激烈的,他的口述必栩栩如绘,马可因此也被感染。   e. 书内之神学与文学在使徒时代早已盛传,尤在有学识的犹太拉比著作中可见(如保罗这样的人材)。此外,马太的职业训练与自身的背景足使他胜任愉快撰著其书。   f. 若马太福音需使徒马太的「大名」才令人对之奉正典,那么马可及路加两福音书岂非要改名?   2. 此外,支持马太为作者的论据有下列各点:   a.外证方面   (1) 古抄本的证据   所有初期古抄本的标题均冠以「此乃马太之福音」等字(如Aleph,B,D),这些标题字样鉴定约在125A.D.前附加上的(注7)。穆利妥拉碎本(Muratori   Fragment)亦引证此福音是马太的手笔(注8),连抄本激烈派首领的马吉安(Marcion)虽一面猛烈评击四福音的内容,然而对马太是作者却没质疑(注9)。   (2) 初期教父的著作   早期教父的著作(主要的有波利甲的信件(110A.D.),黑马的《相似录》(115A.D.);伊革拿修的《致七教会书卷》(117A.D.),《十二使徒遗训》(120A.D.);帕皮亚的《回忆录》(125A.D.);《巴拿巴书信》(130A.D.);游斯丁的护教信札(150A.D.);爱任纽的《反异端论集》(185A.D.);奥利根《马太福音注释》(200A.D.);优西比乌的《教会史录》(325A.D.);其他的如哥林多的丢尼修;希格士乌(Hegesippus);安提阿的提阿非罗;雅典的Athenagoras等人之著作)皆以马太为其福音书的作者。   b.内证方面   (1) 书内的暗示   9:9及10:3说明马太是犹太人,因此能解释书内极浓厚的「犹太气味」,而在十二门徒中,马太是最具此「风格」的。此外,书内具有甚多没有译出之亚兰文俚语(如5:22的「拉加」,「魔利」;27:6的「库」字)或没有解释之犹太人风俗(如15:2的「洗手」(可7:3-4则有解释);23:5的「遂子」)及其他只有犹太人才会关注的重点〔如1:1-17的「家谱」; 弥赛亚的名号「如『大卫之子』」;「禁食与祷告」(6:16-18);「守安息日的诫命」(12:1-24;24:20);圣殿的献祭(5:23-24);圣殿的税项目(17:24-27)等不赘,这些皆显出书之作者乃一文学渊博的犹太人(注10)。   (2) 引用旧约的方法   马太引用旧约的方法足以显出他是位文学与神学两者极其出色的犹太学者。他是迦百农人,属希律安提帕辖管之地,那处希腊文化鼎盛,故马太之希伯来文及希腊文异常精湛,在引用旧约经文时他运用自如。此特殊之技巧在主之众门徒之中,马太当之无愧。   (3) 马太的职业   马太是一名税吏,故他在数字与细微的事情上尤其关注(E.J.Goodspeed甚至谓,耶稣看准马太这些条件,才呼召他为门徒,使他能日后记录下来自己的生平)(注11),这些特征满布书中字里行间,如书内神迹或讲道的组别格调,家谱的世代,女性的名字等。新约学者R.H.Gundry博士谓,马太为税吏的训练在其选择及编排方面显露无遗(如17:24-27;18:23-35;20:1-16;26:15;27:3-10;28:11-15),他更可能是「门徒团契」内的「秘书」(注12)(甚至有些学者认为13:52的「文士」就是作者暗示自己(注13)),至于13:52的文士是否马太则与马太是本福音的作者与否无关。      III. 著作日期   A. 与符类福音有关   有关马太福音书成日期,学者意见纷纭,主因与符类福音之研究息息相关,但一般保守派学者均一致公认,马太或马可之福音书皆在70A.D.前写成的(其他学派泰半以80-105A.D.为著书日期)。   不少学者认为,马可福音是符类福音中首卷著成的,随之乃路加福音,最后才是马太,但此论说与绝大多数古抄本(如西乃山本;梵蒂岗本;贝沙本;华盛顿本等不赘)及初期教父的见解有别。据查究,初期教父如爱任纽,亚历山大的革利免,奥利根,耶柔米,奥古斯丁,优西比乌及穆利妥拉正典等,均一致接受马太福音为首卷著成的(注14)。英国神学家R.T.France 谓,所有初期的教父(除特土良一人外)均一致公认马太福音是四福音中最先完成的(注15),这立场至改革时代依然一样(注16),尤在十八世纪时德国学者人才辈出,力倡此说,其中佼佼者有Grotius,   Wetstein, Greswell, Fritzche, Meyer, De Wette 等(注17),但在J.J.Griesbach (1745-1812)的笔下,马太福音为首卷奠定了根基。   近年来,世界各国学者纷纷著书立论,力主马可福音为首卷,其中人才辈出,诸如D.F.Strauss (1835); C.H.   Weisse(1838); H.J. Holtzmann(1863); F.H. Woods (1886); P. Wernle (1899); B.H. Streeter (1924); B.W. Bacon (1930); G. Bornkamm(1948); V. Taylor (1952); H. Schonfield (1955); W. Barclay (1968); M.G. Goulder (1974)等。但在反方面,维护与支持马太为首的也大不乏人,其中以F.C. Baur (及其杜平根学派之同僚);T.Zahn; A. Schlatter; A. Hilgenfeld; F.C. Burkitt (1906); D.J. Chapman (1926); R.C.H. Lenski (1943); B.C. Butler (1951); W.R. Farmer (1964); M. Black (1967);D.Wenham (1972);B.F.Meyer   (1974);J.B.Orchard (1976); H.H. Stoldt (1980) 等为最,而 W.R. Farmer 的十六点精辟分析与总结这极复杂的符类福音问题,为马太福音的首位性奠定了无懈可击的基础,他的杰作极富参考价值(注18)。   B. 与教会传统有关   最早引用马太福音的算是《十二使徒遗训》(七至十四章)(约100A.D.)(J.A.T.Robinson却定此书日期为50-70年)(注19)),故著书日期决不能在100A.D.之后(注20)。此外,安提阿教父伊格拿修之《致士每拿人书》(110-115A.D.), 黑马的《牧人书》(110-125A.D.)及《巴拿巴书信》(70-132A.D.)等皆提及马太福音,这样书成的最后日期不难确定。   据古教父爱任纽的记载(Adv.Haer.,iii.1.1):马太用希伯来语为他的同胞写成一本福音书,那时彼得与保罗正在罗马建立教会,他们二人离开后(「离开」二字的原文亦可意指「死亡」),马可遂随彼得的遗训,将其口传有关主之生平事迹记录下来,是为马可福音(注21)。由此观之,马可福音著成的日期必在65-67A.D.年间,马太比他的定位更早。再且,路加福音必在使徒行传前(62-63A.D.)著成,而提前5:18(约在62A.D.写成)曾引用路10:7,故路加福音必在50年代末期著成,时约58A.D.(注22)。再且,路加福音倚靠马太福音的蓝本,已是学者们一致公认的定论(注23),因此马太福音必在第一世纪中叶便大功告成,时约50-55A.D.。   C. 其他意见   固然亦有不少学人认为马太福音是70A.D.后之作品,主因有三(注24):(1)书内多记回想圣城被毁的事迹(如22:7;21:41;27:25);(2)书内充斥评击犹太教的文字(如5:20;7:29;8:12;17:17;23:1-39),那是指约在85A.D.时发生的事,因那时基督徒正受犹太人逼害;(3)书内提及「会堂」时常用「他们的会堂」这字句(如4:23; 9:35; 10:17; 12:19; 13:54),表示犹太会堂已成为城毁后的陈迹。   这些论据疑点太多,不足成立,其中(1)他们将耶稣正解旧约的实意误解了,其实耶稣并非反对犹太教,只是矫正他们对旧约的曲解;(2)他们将耶稣有关圣城焚毁的预言改为历史,此点正是辨答的关键(这正是英国学者D.Guthrie不能接受的地方,所以他将本书日期定为80-100A.D.)(注25),若耶稣所说的是预言,马太福音著成日期必在70A.D.之前;(3)若这本书是在70A.D.之后才写就,那么如R.T. France言,17:24-27之税款缴交的记载便全无意义;23:2-3内对文士的态度,与会堂敌对教会的七八十年代之情况便完全相违(如加玛列二世于80A.D.对教会宣告「咒诅」(anathema))(注26)。      IV. 读者的问题   A. 读者是谁   从书的内容看,读者必是犹太人无疑,证据可从四方面指出:   (1) 作者所用的文字,文法,文学风格极合犹太人的思域(注27)   (2) 作者的主题宗旨,神学思想,旧约引用,资料选择皆合犹太读者。   (3) 作者提及犹太人的文化风俗时并不加上解释,显示读者必知晓此等风俗背景。   (4) 初期教父如爱任纽,奥利根, 耶柔米,优西比乌等均引说马太之福音是为犹太人而写的(注28)。   B. 读者地点   书之内容表示读者必在巴勒斯坦地,尤以耶路撒冷最接近书内的地理及政治气候,如书内提及的家谱,犹太人的经卷在耶路撒冷圣殿均可索查。此外书里亦记载甚多有关耶稣在圣城时所发生的事迹(如2:3,16;   21:10; 27:3-66; 28:4-15)这些事迹据考究全是马太独有之记录(注29),可见这位作者必是久居耶路撒冷及与耶稣共出入的目击证人,但读者正确的居处仍只能靠一些合理的推测。据下文历史背景的推敲,读者大可能是第一世纪时五十年代在耶路撒冷教会的信徒,此臆测有Anti-Marcionite Prologue 及耶柔米的认同(注30)。   其他被提名的写作地点有叙利亚的安提阿(注31)(此见据因有安提阿教父伊革那修(Ignatius)提及此福音书,但亚他那修亦提及约翰福音及保罗书信,这不能说这些书卷均在亚他拿修之地写成,故「提及」只能证明作者是谁,非著述地点。英国新约学者 S.G.F. Brandon 却以埃及的亚历山大为书之著成地(注32),其他地点如叙利亚(Schweizer), Edessa (Bacon),推罗(Kilpatrick; Goulder), 该撒利亚(Viviano) , 庇拉(Slingerland) 等均榜上有名,这一切的支持论点不坚,均不足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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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V. 著书资源   马太在撰著其福音书时曾以何样的资料作他的蓝本?这问题带给学者们一个极大的头痛,据他们的考究,马太选择的材料范围广阔,兹从四方面分析之:   A. 传说文件   据经学家的推测,马太手上可能至少持有两份重要文件,这是他撰著本书之主要资源,俗称「两文件说」,但是否属实仍需要考究,它们是:   1. 马可福音   不少学者接受马可福音(共661节)为首本著成之福音书马太福音的蓝本(共1068节,其中606节「出自」马可)(注33),马太按其需要与主旨随意将之增删,但此说便与马太福音著成的日期有违,反过来说似乎更合理,学者为了「谁用谁」这个问题辩论经年,但最明显的是似最少受人注视,那是在相同故事的记述里,马太显然浓缩马可的叙述(如太8:28-34及9:18-26与可5 比较,马可用了43节而马太只用16节;太9:20-22与可5:25-34作比较,前者用了48字,后者却有154字),这样看来似是马太引用马可为他的著书的参考资料,但在相同的经文里,有关耶稣的教训,马太则比马可更长(如太10(38节)=可6:7-13(7节);太13(50节)=可4:3-34(34节);太18(33节)=可9:35-48(14节);太24-25(94节)=可13:5-37(33节);如此看来,如R.T. France言,在相同故事的叙述里,马太对景物的记述极其有限,对耶稣的教训却极其详尽,马可则适其反(注34)。全因两人据不同目的而著手撰作其书卷。   2. 圣言录(LOGIA)   另一马太可能参用之文件称《圣言录》(Logia)。此文件在早期教父帕皮亚(Papias)的著述中首见。帕皮亚曾提及马太以「hebraioi dialekto」(意「希伯来话」,「亚兰文」或「犹太语文的格式」)「synetaxeto」(意「著述」,「编纂」,「编排」)那「logia」(意「圣言录」或「福音」,古叙利亚译本将此字译成「福音」)(注35),然后各人竭尽其能将之「hermeneusen」(意「解释」,「翻译」,「传递」)之。   初期教会普遍接受马太福音的原本是用希伯来话写成的,再后马太才将之译成希腊文,但现今学者皆持以异议。一般新约学家均认为马太福音虽充斥犹太语气,但仍有绝多论证指出,马太福音原初是用希腊文写成的(注36)。   学者对这本共约250节经文的《圣言录》(以“Q”(德文Quelle),意「来源」代表之,此文件备受北德及荷瑞各国学者所推崇)的存在抱信(如Weisse , Streeter,B.Weiss,Holtzmann)疑(如英国Farrar, Goulder; 美国的Ropes, Goodspeed, Orr, Chapman, Hill, Theissen, Hiebert)两种态度,亦虽有学者能乾脆将“Q”本视为新约的马太福音(如Ridderbos;C.S. Petrie; J.Kurzinger),但较可取的解释乃视《圣言录》是马太为了某种需要而编写的一本精简有关耶稣之训言录,如后期教父优西比乌(325A.D.)所提及(《教会史》3:24:26),绝非新约的马太福音(注37)。事实上,这本《圣言录》只有耶稣的训言而全无耶稣的神迹或其他的活动(注38),故此份文件决非新约用希腊文写成的马太福音。   近年来不少学者(如J.W.Wenham)辩称,马太福音原是马太用亚兰文写成,然后以之为蓝本译为希腊文(注39) ;不少学者(如P.Parker; L.Vaganay; J.A.T.Robinson) 亦附和此见(注40),意说当马太的工作发展至巴勒斯坦地区外时,他便按此需要照自己的「处女作」为版本译成新约正典的马太福音,这「历史重建」的臆测在早期教父文献中虽不见经传,但至耶柔米时已为多人熟识(注41)。照此推论,马太据自其独有的资料先写成《圣言录》,后成为新约的马太福音(注42)。马太精通两希语文,此事胜任有余(注43)。   另一臆猜谓当马太的《家乡话福音书》(帕皮亚提及那本)自面世后备受众教会采用,在他们崇拜时各人随意「hermeneusen」(翻译,解释,传扬,记录)之,而「hermeneusen」此字在爱任纽记马可照彼得的口述「记下」耶稣生平时的「记下」那字便是「hermeneusen」(注44),故希腊文的马太福音遂由此「诞生」,此说虽是有理,但如R.T.France言,「hermeneusen」与「hebraioi dialekto」相 连使用时应意「翻译」似较合适(注45),也许因此这解说未受保守派人士接纳。   B. 旧约圣言   作者著书目的之一,是为了印证耶稣就是犹太人梦寐渴求等待来临的弥赛亚,他降世之目的,是为要成全神在旧约内应许给以色列人的国度与救赎,是以马太多引用旧约(希伯来文本及七十士译本)作证明的基础。据苏格兰经学家W.G.Scroggie 的考究,全书引用旧约共计129次(注46)(此人将这129处逐节列出),可见他是十二门徒中最资深的旧约学者。   C. 目击事迹   马太是十二门徒之一,故对主之言行极其熟识,且他身为学者,在逻辑与推理方面专长,故他的福音书极其有条有理,思路紧密,层次分明,容易记忆。   D. 其他资料   有些事迹马太没法亲历其境,他必从别的途径掌握一切有关事件,诸如其他门徒的口述,蒙主医治或得主殊恩的男女老幼,教会信徒的经历(如林前15章的资料保罗必靠别人告诉他)及其他的可靠的传闻(如B.F.   Westcott所强调的「口传论」(oral tradition)或 Schleiermacher的「碎件论」(fragmentary hypothesis))皆成为马太撰著其书的主要资源。   VI. 著书目的   福音书各卷著成皆有其独立之目的,主要者不外乎「引证」与「辩明」(Prove & Explain),为了要达成著书之目的,作者遂先布下全书的大局,设立全书的架构,又特选资料(如约20:30-31;21:25;路1:1-4)或证明或诠译,又旁征博引,务使读者无疑问地明白全书的论题,故他们选用的材料及著书的蓝图各有相异,马太亦不例外。   再且 ,第一世纪文学特色之一,乃是作者非象近代论文的格式,在书的序言或结论中清楚了截的向读者宣告他著书之目的,而是他们将著书之目的潜伏在内容中,让读者细细体会寻求之(注47)。马太在此的作风与约翰则分道扬镖,他摹仿当时的文学风尚,将目的置于书文内,故读者须细察留意才能寻到。然而在谨慎的探讨下,马太福音著成之目的不难觅见。   不少学者误会了本书的宗旨,以为马太是为了初信的人而写此书,或为了给他们一本生活手册,遂称马太福音为一本「入教手册」(Handbook for Catechists)(注48),如初期教会的《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般。但另一方面,从书的读者犹太人百年来所殷切关注的问题,便可知晓马太福音著成之目的,那就是神向他们应许的天国在何时建立起来,建立时的条件又如何,又究竟天国在那里,是否还没有建立,若否,那末将来是否会实现,此等盼望亦是两约之间之虔敬人士的梦想(如所罗门智训17:12,23)(注49)。然而在天国建立前,信徒该作些什么?此等问题均是他们极其关注的,在马太福音内,他们的疑惑获得完满的解答。另方面看来,如Van Elderen 指出,本书著成之目的亦回答了初期教会的困惑,他们不明白为何神的选民不能进入神的天国内(保罗的传道经历可足证此点),故马太福音著成之目的亦是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注50)。综言之,马太福音著成之目的有五,每点循序渐进(注51):(1)证明基督之降生为要应验神与以色列所立的诸约,尤其是有关弥赛亚的身分,工作及他要建立的国度;(2)介绍基督在地上时的建国计划,立国方针;(3)解释基督意欲建立之国度为何,与如何遭蒙拒绝;(4)阐明基督因此只能成就部分的天国计划(5)预告全部天国计划要在将来完成。      VII. 书的架构   马太是一位有构思头脑的作家,在他笔下,范围广阔及复杂繁   琐的资料给他运用得井井有条,主题思路前后连贯,脉络清晰,极易明了与记诵,兹从五方面简介如下:   A. 按地理而分   1.背景导论(1-4上)   2.加利利宣道(4下-18)   3.比利亚宣道(19-20)   4.犹大地宣道(21-28)   B. 按论谈而分(注52)   1.背景导论(1-4)   2.第一篇论谈:登山宝训(5-7)   (轶事:8-9)   3.第二篇论谈:差派门徒(10)   (轶事:11)   4. 第三篇论谈:天国的比喻(13)   (轶事:14-17)   5. 第四篇论谈:谦卑与饶人(18)   (轶事:19-22)   6. 第五篇论谈:责法利赛人(23)   7. 第六篇论谈:橄榄山论谈(24-25)   (轶事:26-28)   C. 按叙事而分(注53)   1.背景序言(1-2)   2.第一部分:叙事(3-4)   论谈:伦理(5-7)   结束:7:28-29   3.第二部分:叙事(8-9)   论谈:差遣(10)   结束:11:1   4.第三部分:叙事(11:1-12:50)   论谈:天国(13)   结束:13:53   5.第四部分:叙事(13:54-17:20)   论谈:作门徒(17:21-18:35)   结束:19:1   6.第五部分:叙事(19:2-22:46)   论谈:末世(23-25)   结束:26:1   7.跋言(26:3-28:20)   D. 按书内引示而分:   据学者N.B. Stonehouse观察,马太福音内共有两次「从那时候,耶稣....」的启语词(4:17;16:21),刻划全书的分段引示(注54),如:   1.耶稣是弥赛亚的身分(1:1-4:6)   2.耶稣是弥赛亚的宣告(4:17-16:20)   3.耶稣为弥赛亚的代死与复活(16:21-28:20)   另据学者J.D.Kingsbury   的查究,书中亦有五句「耶稣说完了这些话.....」(7:28;11:1;13:53;19:1;26:1),这正是全书的中枢,配合序言与跋论便构成全书架式(注55):   1-4 序论   5-7 耶稣教训门徒之道   10 耶稣教训宣教之道   13 耶稣教训天国之道   18 耶稣教训关系之道   24-25 耶稣教训末世之道   26-28 跋论   因这书中的「五书」,遂引至B.W. Bacon 认为马太故意如此构思,以之取代犹太人的五经,称为「基督徒的五经」,其大纲如下(注56):   导论 1-2   卷一 论作主门徒   叙事 3-4   论谈 5-7   卷二 论作使徒   叙事 8-9   论谈 10   卷三 论天国   叙事 11-12   论谈 13   卷四 论教会行政   叙事 14-17   论谈 18   卷五 论审判   叙事 19-22   论谈 23-25   跋言 26-28   VIII. 书的主题   马太福音的重要在乎其主题上的发挥,其困难亦在乎明白作者如何发挥其主题;按内容,全书主题可分六大点,这是全书的主旨架构:   1.以色列的王来了(1-4上)   2.以色列的国度来了(4下-10)   3.以色列的王被弃绝了(11-16)   4.以色列的国度被夺去了(17-25)   5.以色列的王被夺去了(26-27)   6.以色列的王回天国了(28)   若以书内钥节为全书主题的代表,21:43   「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或27:42  「他是以色列的王」。   IX. 书的神学   马太福音的神学主题异常丰富,多采多姿,主要范围有下列各项:   A. 天国论   马太福音的天国论是全新约中含量最丰富的一卷。「天国」一词曾出现六十次之多(马可少于二十次),是全圣经之冠。「天国」(basileia (GK); malkuth (HEB))这字含有双重意义,一指「领域」(REALM),即「国土」;另指「王权」(RULE),即「国权」(注57)。这两方面的含义正是旧约的神学核心,神在人心中掌王权,亦在选民的国土上掌王权。然而神在选民地土上施王权之首一条件乃是属灵的要求,悔改与重生,即神要在人心内先掌王权,否则神的王权便不能在国土上实施出来。此双重之天国观念在马太福音书内反复出现,亦是作者多次强调的。施洗约翰及基督的宣告:「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3:2;4:17)正显出「天国先在人心,国权才能在地上实施出来」的要求,故这是「先有RULE才有REALM」的天国真理。   这「先RULE后REALM」的步骤,在马太福音内逐点发挥。作者先以基督的「登山宝训」(5-7章)宣告成为天国子民该有的义行(5:20),此乃全段「宝训」的核心,亦是RULE方面的重点;作者再以基督的神迹证实他有建立国度的权能(8-9章),这是RULE 及REALM双方面的重点;最后基督差遣十二门徒到处传扬天国的福音(10章), 于是神选民便要负起接受或拒受的责任,可是国家领袖竟视基督建国的权能为鬼王别西卜的能力而成(12:24),这亵渎圣灵之罪,主认为今生来生皆不得赦免(12:32),于是拒绝天国的毒素便潜伏在选民中,天国建立的时刻不能在拒绝主的人中完成(此点在耶稣数个著名的比喻中清楚的说明(如凶恶园户的比喻(21:33-45);娶亲宴席的比喻(22:1-14)),故天国之REALM部分遂不能完成,然面RULE的部分在大多信者心中成为事实,「天国在人心」是千古不变的定律,早在亚当时代已有出现,在历史上虽经历不少阻拦,神的王权勇往直前,丝毫不受影响,这真理今在主的教导中再次得以证实,是为「天国的奥秘」(13:1-50)。换言之,天国非只是选民特殊的恩惠,亦是外邦人的恩典;他们虽称为「天国的儿女」,但「从东到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8:11),这亦回应旧约多处的预言(如赛60:3,10;诗72:11,17),是以天国藉着选民彰显神的王权,这应许全部的应验(RULE REALM)只能留待将来(19:28-29;25:1-30),只是神的选民却要经历灾难审判的苦痛(21:44;22:7;23:38;24:1-28),才能享受天国建立的福分。   天国由「近了」(eggiken)(3:2)至「临到」(ephthasen)(12:28)至「降临在他的国里」(16:28;19:28;20:21;23:38;25:31;26:29)至「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然后末期才来到」(heksei)(24:14)这些阶段正是马太福音的主旨,作者成功地辩证,天国为何不能在主降世那段日子内完成之,但天国终有完成   的一日。   B. 基督论   耶稣是神的弥赛亚(基督)是书中主题的一重要项目。弥赛亚是王的后裔,在耶稣的家谱内清楚证实(1:1-17),他的诞生是史前无例的,由圣灵感孕,由童贞女生下来(1:18-25),这双重神迹足以指出耶稣基督是神迹中的神迹,举世无匹。他亦称为「犹太人的王」(27:11,29,37,42),因他降生之目的是为要将神的王权,透藉神的选民国,伸张掌管全地之王权,由之成就拯救世人的伟工(1:18-25)。他是神的爱子,是神所喜悦的(3:17;17:5)。他又称为「神的儿子」(14:33;26:63;27:40,43),此点连魔鬼及众鬼也承认(4:3,6;8:29);此外,他是永生神的儿子(16:16),「那将要来的」(16:2),「大卫的儿子」(1:1;9:27;12:23;15:22;20:30-31),「人子」(17:22;20:18;26:22;26:64)等。除「耶稣」一词特指出弥赛亚的人性外,其他的名字皆是弥赛亚的别名,尤强调他的神性,连「人子」这词亦源自但以理书7:13-14,论及神在其儿子身上所得享的荣耀,犹太传统(如以诺书46:2-4;48:2;以斯拉二书13:3,12,25,51等)认为「人子」乃弥赛亚的别号(注58)。      C. 教会论   在四福音中,只马太福音记有「教会」这字(共两次16:18;18:17),但教会的观念在这福音书内虽只算是雏形,但若要探讨教会的始因,那非要倚助马太福音不可。   「教会」是一个属灵的团体,由属神的人组成,与「天国在人心」的真理相同,但教会的预告乃在以色列选民国决绝性(decisive)(以国家领袖作代表)弃绝耶稣为他们的弥赛亚后,故这宣告的时刻是重要的。若只照马太福音所言,(保罗在这方面从神得着补充的启示),教会乃是神的新选民,将要承以色列人民所失败的使命,是以教会可称为「新以色列」(参罗9:6;加3:7,29),如新约神学家G.E.   Ladd谓:教会是以色列的延续(注59)。神因为以色列人的失职,以致他在万民中选召「新的立约人」,成为弥赛亚国度里的首批见证人,直至国度建立之日(D.A.Carson称之为「末世团契的历史先锋」)(注60)。因这亦是当时的「新立约团契」,故主也给他们一些共同生活时该共守的规则(18:15-18)。   D. 律法论   马太福音描述耶稣基督是律法的完全者(5:17-18),在接受约翰的水礼时,主自己宣布「要尽诸般的义」(3:19);在治好长大麻风病者后,主吩咐他献祭给神(8:4);在责备法利赛人时,主以先知书的话教训他们(9:13;12:7;引自何6:6);甚至在宣告文士及法利赛人的灾祸时,主亦尊称他们为「律法的师傅」(23:1-2);他常矫正犹太人滥用及误解律法(5:22,28,34,39,44);这一切皆显明基督是极力维护律法;但另一方面,他似常不遵守律法(如著名的「安息日事件」,12:1-12),但这正显出基督俱备神独有的权能,能参透神订定律法的旨意,如R.T.   France所言)(注61)。无论在那方面看主的生平,他从没一次抵解神的律法。   E. 救恩论   符类福音的救恩论,往不及其他书卷的救恩观那么清楚,但资料不算缺乏。在马太福音内,基督的降生是为了拯救罪人,故名耶稣(1:21)。他一生与罪人为友(11:19),他自称「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9:13)。他的工作主要是传道和治病(4:23),传道是宣告他的身分和使命,治病是证实他所言的确凿的。据马太的了解,疾病是由罪来(8:17),而耶稣的工作正是为此点,于是作才特选一些事迹印证这论据(如9:1-8,18-22,27-29;15:21-28,29-31),只是他正确地指出,病得医治,罪蒙赦免,全因信心之故(8:8,10;9:28;15:28)。   F. 末世论   马太福音的末世内容非常丰富,在主祷文内(6:9-13);在天国奥秘的比喻内(13:1-40);在与财主论永生的事件内(19:23-30);在橄榄山论谈内(24-25章)尤最,其中一项重要的末世神学主题乃是天国论,因天国是现在的,也是将来的(正如永生般)。在施洗约翰及耶稣的讲道内,天国的「今」(3:2;4:17;6:33;12:28)及「将」(6:10;8:11;13:43;16:28;19:28;20:21;21:43;23:39;25:31;26:29)不难寻觅,而天国在人间(回应6:10的祷言)就是基督再回地上之时(10:23;13:41;16:28;19:28;20:21;23:39;24:30;25:31;26:64),只是在基督重回地上前,以色列选民国必经历一场灾难(21:38;24:6-22),这是因为他们杀戮过度,血流成河之故,他们之罪尤以杀害神的儿子为最(21:33-41;22:1-7;23:30-46),神必追讨他们的罪,直至他们受了审判才结束,可见神是轻慢不得的(参加6:7)。   在基督复临的前奏,「以利亚是否仍要再来」这问题是犹太人常寻问的一个问题(17:10)。但主的回答对信的人是清楚的,对怀疑派者却困惑得很(11:10-14;17:11-13)。基督再回来后,他要设立其宝座于选民之间,在他们中执掌王权(19:28;20:21;24:31)并审判万民(13:30,41-42,47-50;25:31-32),那时忠心的信徒必发光如旭日(13:43),享受「主人的快乐」(25: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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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2-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X. 书的历史背景   马太(意「神的礼物」)又名利未(意「联合」)(可2:14),可能是迦百农人,是亚勒腓的儿子(因此有说他是与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为兄弟)(注62),原是犹太人最恨恶的税吏,归主后成为有力的见证人,常向他的税吏朋友作见证(参太11:19;路17:34;15:1)。   当耶路撒冷教会建立后,使徒便成为信仰的权威,有关主生平的问题,使徒可以供给「官式」的答案。但教会开始受逼迫时(徒5:17-18),使徒便开始注意一些事情:(1)若教会被迫关门,或使徒统被囚,一般信徒如何才获得「官方」的教训代表他们的权威?(2)若使徒分散各处,或遭遇死亡,有何方法代替他们的「口」?尤因三个燃眉之急;司提反殉道(徒7:60)及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除使徒外,各人均四散了(徒8:1)并希律安提帕一世于44A.D.残害教会之毒辣手段(徒12:1),连使徒彼得也隐居他处(徒12:18);这一切更催逼教会面对目前的急需,如何为教会留下一些有关耶稣基督生平之「官方」记录,于是马太便受托「承办」此任务,马太福音遂应运而生(这虽是一个假设的历史重建,然而除马太福音外,其他三福音皆不配合此历史背景),因此马太福音便成为地上第一所教会之首本有关主生平之官方记录。马太的对象是犹太人,在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后完成此书是为最理想之时地。这福音书遂成为初期众教会间最流行之「教牧手册」(如Stendahl所言(注63))。      书目注明:   注1: Arthur K. Robertson, “Matthew,” Everyman’s Bible Commentary, Moody Press, 1983, p.6.   注2: R.T. France, “Matth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IVP, 1985, p.16.   注3: R.V.G. Tasker, “Matthew,”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erdmans, 1981 (1961), pp.17-18   注4: J.V. McGee, Moving Thru Matthew, Pasadena: Thru the Bible Books, n.d., p.3; Robert H. Mounce, “Matthew,” A Good News Commentary, Harper & Row, 1985, p.xiii.   注5: W. Kummel,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Abingdon, 1975, p.121.   注6: W.C. Allen, “Matthew,”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T & T Clark 1972 , (1907), p.lxxxi.   注7: D.E.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Vol.I,Moody Press, 1975,p.47 D. Guthrie,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Vol.I,IVP, 1970,p.29.   注8: T. Zah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II, K & K Christian Publishers, 1977 (1953r) , p.387.   注9: Ibid., p. 390.   注10: 有关这方面的细节可参W.F. Albight & C.S. Mann, “Matthew,” Anchor Bible, Doubleday,1971, pp.clxxvii-clxxxiv .   注11:E.J. Goodspeed, Matthew, Witness and Evangelist, Phil.: Wiston,1959, pp. 50-56; W. Wessel, “Matthew,” The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IV, Zondervan, 1976, p.517.   注12:R.H. Gundry, The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St. Matthew’s Gospel, Leiden: Brill, 1973, pp. 178-185.   注13:C.F.D. Moule, “St. Matthew’s Gospel: Some Neglected Features,” Studia Evangelica, II, 1964, pp.90-99.   R.T.France,“Matthew,” TNTC, p.33; Krister Stendahl, The School of St. Matthew and its Use of the Old Testament, Fortress,1968 (1954),   p.11,30.   注14:David Hill, “Matthew,” The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ry, Eerdmans, 1981 (1972) p.22.   注15:R.T. France, pp.28-29; R.T. France, Matthew :Evangelist and Theologian, Zondervan, 1985. p.13.   注16:D.A. Carson, “Matthew,”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Zondervan, 1984.p.4.   注17:Henry Alford, “Matthew,” Alford’s Greek Testament, Guardian Press,1976 (1974) p.31.   注18: W.R. Farmer, The Synoptic Problem, Macmillan, 1964, pp. 199-232.此作者另一精辟巨著 Jesusand the Gospel, Fortress,1982,pp.93-176力倡马太著成日期较马可为先的论点实不容忽视。   注19:J.A.T. Robinson, Redating the New Testament, SCM, 1976, pp.323-327.   注20:A.H. McNiel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tthew, Baker, 1980(1915), p.xxvii.   注21:R.T. France, “Matthew,” TNTC,p.29.   注22:H.W. Hoehner,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Mimeographed class note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3.   注23:如 W.C. Allan (ICC), p.xlvii; R.H. Gundry, Matthew, A Commentary on His Literary and Theological Art, Eerdmans, 1982,p.5.   注24: J.C. Fenton, “Matthew,” Pelica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Penguin Books, 1976 (1963), p.11.   注25: D. Guthrie,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Gospels-Acts), Tyndale Press, 1965 (1960), p.43.   注26: R.T. France, “Matthew,” TNTC, pp.29-30; 另参E.F. Harrison,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 Eermans, 1968, p.166.   注27: A.T. Robertson, A Grammar of the Greek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Research , Broadman Press, 1934, p.119.   注28: W.G. Scroggie, A Guide to the Gospels, Pickering & Inglis,1965 (1948), p.248.   注29: W. Hendriksen, The Gospel of Matthew, Baker,1973,p.97.   注30: R.T. France, Matthew: Evangelist and Teacher, p.91.   注31: R.H. Gundry, Matthew, p.88; E.F. Harrison, p.174; R.H. Mounce,p.xiv; C.C. Ryri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Moody Press, 1966 (1959),p.30; F.F. Bruce, “Matthew,” Understanding the New Testament, A.J.   Holman Co., 1978 (1970); p.6; B.F. Streeter, The Four Gospels: A Study of Origins, Macmillan, 1924, pp.500-527.   注32:S.G.F. Brandson, The Fall of Jerusalem and the Christian Church,SPCK, 1951,pp.177-178.   注33:W. Barclay, “Matthew,” The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Vol.I,   Westminster Press, 1975 (1956),p.2.   注34:R.T. France, Matthew: Evangelist & Teacher, pp.134-135   注35:D.E.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Vol.I, The Gospels and Acts, Moody Press, 1975, p.51.   注36:D.A. Carson, p.12.   注37:D.E. Hiebert, I, p.49.   注38:D.A. Carson,p.12.   注39:J.W. Wenham, “Gospel Origins, “Trinity Journal, 1978, 7:12-134.   注40:D.A. Carson, p.15.   注41:D.E. Hiebert,I, p.53.   注42:D. Guthrie (pp.38-39) 倾向此解释。   注43:D.E. Hiebert, I,p.55.   注44:T.Zahn, p.394.   注45:R.T. France, Matthew: Evangelist & Teacher, p.57.   注46:W.G. Scroggie, pp.268-270.   注47:E.D. Burton, A Short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s,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40, p.13.   注48: 如K. Stendahl, p.23; 另参 F.F. Bruce, p.6; E.F. Harrison,   p.163; “Matthew,” Harper’s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87 (1960), p.4.   注49:J.C. Fenton, p.33.   注50:Bastian Van Elderen, “The Purpose of Parables According to Mt.13:10-17,” New Dimensions in New Testament Study, ed., R.N. Longenecker & M.C. Tenney, Zondervan, 1974, p.190.   注51: 合J.D. Pentecost, Things To Come, Dunham, 1958, p.456; J.F. Walvoord, Matthew: Thy Kingdom Come, Moody Press, 1974, p. 9,12-13,17.   注52:J.C. Fenton, p.15.   注53:K. Stendahl, p.25.   注54:N.B. Stonehouse, The Witness of Matthew and Mark to Christ, Tyndale Press, 1944, pp.129-131.   注55:J.D. Kingsbury, Matthew; Structure Christology, Kingdom, Fortress, 1975, pp.7-25.   注56:B.W. Bacon, “The Five Books of Matthew Against the Jews,” The Expositor,15 (1918), pp.55-56. 另参D.Hill,pp.44- 48.   注57:F.W. Bear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Hendrickson Publishers, 1987 (1981),p.35   注58:W.C. Allen (ICC),p.lxii.   注59:G.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74, p. 110.   注60:D.A. Carson, p.370.   注61:R.T. France, “Matthew,” TNTC, p.50.   注62:W.S. McBirnie, The Search for the Twelve Apostles, Tyndale Press, 1973, p.174.   注63:K. Stendahl, 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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