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历过两种类型的约会——一种是典型的、接近我们这代人思想的约会,而另一种则建立在 神的原则基础上。两者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点,甚至有很多互相矛盾的地方。 我第一次的恋爱对象是个叫山姆的小伙子,他从小就是个基督徒,而我的悔改也归功于他和他的家人。除此之外,我们之间的关系只有两点是正确的:我们俩都是基督徒;他是男孩而我是女孩。 由于我们的关系建立在身体吸引的基础上,我们的感情经历了5年以嫉妒、自私为标志的起起伏伏。要不是我们陷得太深,我们早就分手了,我们在一起的痛苦和失去对方的痛苦一样强烈。我认识他的时间太长了,面对和他没有未来这样的现实,就像要面对离婚或面对他的死一样,结束了那层关系也结束了我一生之中的一个篇章。 我一直没有再找什么新的恋爱关系。有一年夏天,我需要与一名叫斯坦希的男孩每天合用汽车40分钟。我试着找些平常的话题,但两周后我意识到要么是我太无聊,要么就是他太孤僻。 然而有一天当我提起回力网球 时,他开始侃侃而谈了。他询问我球拍的长度,喜欢怎样击球之类的问题,我很惊异。我完全是编造了这些问题的答案,其实我一生中从未见过这种球! 一下车我就痛苦地意识到我确实撒了谎,并且决定第二天我要谦卑地面对事实的真相。不知怎的,我的认错打破了僵局,从那以后,我们在每天40分钟的车程中,更好地了解了对方,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夏天。 从此,我们开始数个小时地面对面聊天,不在一起时就通过磁带交流。由于我们的关系没有肉体行为(并非缺乏肉体的吸引),我们开始了解对方的目标、理想和家庭背景。事实上,我觉得自己对斯坦希的了解比对任何一个男孩都多,不论他们是否是基督徒。我对他的个性了解得更多,那时我不可抗拒的感情是对他的尊重,最终慢慢地变成了真实的爱。 这个世界对这种爱知之甚少,这种爱说:“我非常了解你——你的能力和你的缺点——但我仍接纳你。”一年后我们结婚时都深信,是 神给了我们这段相聚的时光,是祂成就了我们的关系。只有在结婚后我才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并为此而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