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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难度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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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9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去自首! 为什么说去自首就是消极的做法?不管是消极还是积极,我只支持正确的做法!虽然主耶稣宝血赦免了人的罪,但是人还是要吃自己罪恶所带来的果子!比如大卫,参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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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0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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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0 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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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0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4-12-30 1:59:00的发言: 现实是,好像圣灵根本就没有在他身上动工呢? 为什么没有动工呢?
圣灵没有动工,我们急也没用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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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30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看来我们犯了罪用不着信主也可以上天堂哟~~多花点钱给受害人一点补偿就可以了呀~~~ 反正少一个人进天堂对他也没有任何好处是不是?

noya误会我的意思了.

你既然说那人要为受害者补偿.

去自首对受害者有什么益处呢?自首也补偿不了受害者.

还不如给些物质上的帮助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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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31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个问题,我提点看法!

是不是可以用耶稣基督交税钱的故事来看呢?

还有就是要迫切祷告,相信神的作为!

要勇于面对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责任,不要被自己打败了。

中国的法律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想不赔都不可能。不知道我的法律知识对不对,还忘懂法律的弟兄姊妹指正,谢谢!

最后玩笑话《无间道》台词:出来跑,迟早要还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31 22:54: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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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类似的问题每个人都有,我们可能没有那位老大那样罪大,但谁能说自己是无罪的呢,从来没有亏欠过神和人呢? 请参考一下下面的经节,我尤其宝贵使徒行传24:16和哥罗西3:15,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又要让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服从神圣膏油的涂抹。

Act 23:1 保罗定睛看着公的人,说,弟兄们,我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直到今日。 24:16 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

Romans 9:1 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有我良心被圣灵感动,给我作见证。

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Colossians 3:15 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且要存感谢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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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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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狡辩,自首是他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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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的法律要不要遵守的问题是应首先弄懂的问题,圣经这方面的教导是明显的。不遵守你能看到的人间的法律,怎能遵守主的教导呢?我绝不支持那些犯了人间罪恶的人以信了耶酥为借口否认自己有罪。否则,那样就会带来诸多问题,那是向国家的法律挑战,后果是可怕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 17:29: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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