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018|回复: 4
收起左侧

胜过世界的秘诀(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9-29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约壹五4-5:“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罗六3-4:“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加六14:“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在圣经里,“世界”至少有三重意义:一、神的创造(约一10);二、人类(约三16);和三、与神为敌的整个系统(雅四4)。本文所论的“世界”主要指第三重意义。人原是属于神,活在神手中,一切倚赖于神的。但自从人堕落之后,撒但就编组了世界来代替神,供应人的需要,人就离弃神,倚赖世界,而被世界所引诱、所霸占了。所以,无论是人,是事,是物,不管是善,是恶,是美,是丑,只要是霸占人而叫人离弃神,忘记神,不活在神手中,不倚赖神,不属于神的,都是世界。例如,儿女、配偶、父母、工作、事业、家庭、钱财、地位等等,本来都是人的需要,也都是好的;但若它们在人心中取代了神的位置,就成为“世界”,需要被胜过。   一、 胜过世界不同于从世界出来   当一个人靠着耶稣的血得救的时候、他也就从世界的辖制中出来了。但是,这并不表示他已经胜过了世界。他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胜过世界。(约壹二15-16)根据神的应许,他也能够胜过世界。(约壹五4-5)   如果一个基督徒还没有胜过世界,那幺他就会受到世界两方面的影响:第一,他会受世界的缠累,使他不能专心地寻求神,服事神,以至无法结出属灵的果子。无论是我们生存必需的事物,还是超过我们生存必需的事物,只要它一直系住了我们,叫我们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不能被神完全得着,这对我们就是一种缠累。   比方儿女、金钱、工作,这些都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但许多基督徒被这些事物所缠累、甚至被它们取代了神在我们身上的地位。 如果我们不能胜过它们、撇下它们,我们就反被它们缠住。这种人就像耶稣所说的那些“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人,他们“不配进神的国”。(路九62)他们又像那撒在荆棘里的种子,“那落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走开以后,被今生的思虑、钱财、宴乐、挤住了,便结不出成熟的子粒来。”(路八14)   世界对那些没有得胜的基督徒更严重的影响,就是逐渐地把他们拉回去,使他们重新落入世界的捆绑中。这就像当年的罗得,逐渐地挪移地界,最后就住到所多玛去了。又像罗得的妻子,虽然已经出了所多玛,却不听天使的劝告,对所多玛流连往返,竟变成了一根盐拄。(创5十九26)今日同样有不少的信徒,决志信主以后不久,却又被世界拉回去了。这些人是出了世界、却没有胜过世界、反被世界所胜的人。   这情形好比一个磁铁和铁棒的关系:当铁棒被拉离磁铁的吸引范围时,它不过暂时地与磁铁保持了距离,但并没有真正脱离磁铁的影响。只有当铁棒完全改变性质,变成铜棒、金棒时,它就不再受磁铁的影响了。即使把它放在磁铁上面,它也不受吸引!所以,我们初步得救以后,还要胜过世界,才能够使我们不再受世界的污染和吸引,并且能够靠着基督来改变世界。 待续......   
发表于 2004-9-29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弟兄讲的很精彩!

圣经说不要效法这世界,要查验神的旨意。但活在这世上又很容易被周围的一切所污染,所以所有的事都要完全听从神的旨意来行,也就胜过这世界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9-29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 篇好帖子,待续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9-29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Fruit弟兄的分享,很多基督徒都有这样的经验,我们在世界面前,有时是胜利者,有时却是失败者。胜败得失的关键在于我们的心思是否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是否依靠主,而不是依靠自己。因为只有主耶稣基督是在世界面前的完胜者,“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弟兄姊妹们,若是我们时时刻刻在主里面,那得胜者的奖赏就必有我们的份,因为神是信实公义的。

希望看到后续的部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9-29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2:15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2:16 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2:17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翰壹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8-23 07: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