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么”(路12:49-53)
我们的主是和平之君,他来使“地上平安”,那么他如何,会说出这些话,岂不令人误解吗?可是主的真意思是这样“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这火不是战争之火,乃指圣灵之火,“倘若火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么?”
主的愿望也就是巴不得这火已经着起来了,但是”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迫切呢”(路12:49—50)。
基督必须钉十字架,复活,进入荣耀以后,圣灵才降临(约7:39)。真的,直等到五旬节的时候,圣灵象火焰一般浇灌下来,那 时福音开始传扬,教会被建立,于是地上就有“分争”而失去“太平”。这里的“分争”不是指战争,乃指意见的分歧。这里的“太平”不是指与战争相反的和平,乃是指和睦安居,当圣灵的火丢在地上烧着的时候,特别在犹太人中,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二个和三个,三个和一二个,因为对于教会,对于基督,对于真理的看法有所不同而起分歧,不得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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