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信称义”请看罗马书3章,不管别人怎么样认识,理解,我们正确的认识是更重要的。 罗3:1-2
既然都是一样的,那么作为犹太人又有什么好处呢?行割礼的理由是什么呢?应该是有益处,才会行割礼的吧?我们胜过外邦人的是什么呢?有很多的。而最主要的是:神的圣言交托给我们。
我们的特权就是:神的话语首先临到了我们的身上。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呢?我们能够先于别人听到神的话语,真理,我们能够听神的话语。要珍惜主的话语。珍惜这样的特权。
往后的3-8节的话语有点难,而且容易混淆。所以,就把这些话语用易于理解的话解释一下。
罗3:3
就算有些犹太人不信了,那又怎么样呢?难道因为他们的不信,神也会跟着废掉他的信吗?就算那些信的人当中的一些人不信了,难道神也要跟着废掉他的信吗?就是这个意思的。
“断乎不能”。不是这样的。神跟你们是不一样的。你们是那个样子,不信了,过着犯罪的生活。可是,神还是神。你们虽然不义,但是神是公义的。神是公义的神。
罗3:4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世上所有的人都是虚谎的,但是,神是真实的。圣经上也有记载:你的话语里面总是流淌着正义,在被人议论的时候,一定是得胜的。
即使你们不信了,废掉了你们的信,但是,神却不是这样的。因为神总是正义的。神总是按着公义审判人的。所以,他会判断一切的。
罗3:5
如果说:我们的不义反而显出了神的正义的话,那怎么办呢?难道我们能说:对我们发怒的神是不对的吗?这只能是人的想法而已。
神总是真实的,改变的是我们自己。所以,这样比较起来,就会明白:啊,神果然是不变的。果然,神是公义的神。我们的不义,更加证明了神是义的。难道我们能够说:我们的不义显出了神的义,所以,神审判我们是不对的吗?因为,他是因为我们的缘故显出了他的义的呀。既然这样,神就不应该跟我们发火了吧。可是,保罗是非常尖锐的。绝对不可能这样的。6节里面这样说的。
罗3:6
但是,这是人的想法的。绝对不是这样的。如果是这样,那神怎么能够审判世界呢?
罗3:7-8
或许你们还会问:如果我的虚谎反而显出了神的真实,对神的荣耀有帮助的话,为什么我还要被判为罪人呢?
不仅是这样,也许你们还会说:索性我们行恶,来成就善吧。而事实上,有些人就是在毁谤,说我是这样说的。但是,他们才是应该被定罪的人的。
现在,保罗的话语是非常尖锐的。你们行的不义,在某些方面证明了神的公义。可是,一说到这些,他们就会提出这样的三个问题的。
(1)神是因为我们的缘故,而显出了他的义的。那么,神是不是不应该惩罚我们呢?
(2)如果说我们的不义显出了神的真实,对神的荣耀有帮助的话,那我为什么是罪人呢?(3)那为了善,索性行恶好了。
会有人这样说的,而你们的里面有些人这样毁谤我的。
可是不是这样的。保罗说:不是这样的。结论就是:神是公义的神,神是义的。可是你们是罪人。你们总是行不义的。而你们越是行不义,就越会显出神的义。而且,所有的人都是在公义的神的面前的,都是在他的审判的震怒之下的。
3:9-20
现在是把两个都一起讲。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无论是信的人,还是不信的人,都是罪人。关于我们的里面普遍存在的罪。
罗3:9-18
结论就是:凡是人,都是罪人。这里讲了罪的普遍性。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乌有。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人都死了就进入坟墓。喉咙是敞开的坟墓。虽然我们都是活着的人,可里面是已经死在了罪中的。就是里面是尸体。里面充满了死人的骨头。所以,人就是坟墓的。就因为里面都腐烂了,所以,出口的都是不好的。
“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毒气是什么呢?被毒蛇咬的话,会死的。就是,人竟说杀人的话的。杀人的话,这就是毒气的。
“满口是咒骂苦毒”。现在,一直在说口的事情。一连三个句子都讲了舌头,嘴唇,口。
15节:“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本来应该是在救人的事上快的,可是,反而在杀人的事上很快的。
16节: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这条路是破灭的,劳苦的。这样做的时候,就会灭亡,有劳苦的。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这样的生活的时候,就不会有平安的。总是不安的。
“他们眼中不怕神”。就是因为他们眼里不怕神,才会这么做的。智慧的开端就是敬畏神的。所以,他们是无知的。
罗3:19-20
“好塞住各人的口”。就是堵住了我们的口的。我们无话可说的。因为都是罪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是罪人的。
罗3:20
没有人可以靠着行为称义的。律法多么多呢?600多条。谁能够靠着行律法而称义呢?守了这个,就犯了那个。因为太多了,也不清楚应该先守哪个。没有人能够这样被称为义的。那么,拥有了律法又有什么益处呢?又有什么优势呢?还是有优势的。律法叫人知罪的。因为有了法,所以我们知道了自己是罪人。外邦人是不知道自己是罪人的。至少明白律法的人是知道的:啊,原来我是罪人。
罗马书3:21-31. <称义/义人>
称义就是被称为义的. 义认就是认定为义的。
罗3:21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 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但如今”. 一直都没有这样, 而现在, 但如今! 这是一个气氛的转变. 是一个新的转换点. 就是现在转换到了一个新的局面了. 律法虽然叫人知罪, 但是不能够使人从罪恶当中得到解放. 不能让人从罪中得到自由. 而在这样的时候, “但如今”. 如今, 来到了一个新的时候. 来到了一个新的时候, 出现了一个神的义. 如今, 不再是停留在单纯的明白罪的阶段, 不是停留在做罪的奴隶的状态, 而是打开了一个让人从罪中得自由的新的世界.如今出现了律法之外的神的义. 律法也告诉我们一种义的. 犯了罪, 就要受到惩罚.这也是一种义. 这样一来, 正义就实现了. 不只是犯了罪,也不过问. 或者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 这样就可以实现正义的. 而现在, 出现了一个新的义, 一个新的神的义. 而这个义是有先知和律法为证的. 我们来读一下罗1:2.
罗1:2
这里的’经’指的是旧约. 在旧约里面应许过的, 现在成就了. 罗3:21 也是同样的意思. 已经被见证过的, 曾经应许过的, 现在终于出现了.
我们来看罗3:22. 这是很重要的. 这里出现很多的重要的话语.
罗3:22 就是神的义, 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 并没有分别.
1)“神的义”
神的义加给了一切相信的人, 并没有分别. 在这里, “神的义”是什么呢?
-à 就是指: 即使我们是罪人, 但是不问我们的罪, 饶恕了我们, 无条件的接受了我们的恩典.
这就是”义”的. 我们说出现了另一种义. 换句话说来讲, 这个义就是恩典.
启3:20
“站在门外叩门” 神在哪里呢? 他就是站在我们的门外叩门的. 其实, 本来是我们自己跑出去的.我们自己离家出走的. 这样的话, 任凭我们也是没有什么的, 是自讨苦吃的. 但是, 神并没有任凭我们, 而是来到我们的门外来叩门的. 这就是恩典, 这就是神的爱的. 这就是向着我们的神的恩典的。
2)”相信的人”
而这样的恩典降临在了谁的身上呢? 这里说: 一切相信的人. “相信的人”指的是什么呢? 就是说: 凡是接受神的爱和恩典的人. 这里指的”相信” 并不是那种: 主啊, 我相信不可相信的. 这样的相信.而是说: 接受的人. 就是说: 我只要接受神的惊人的爱就可以的. 只要接受了神的爱, 我们就能够经历到神的恩典, 能够生活在神的恩典里面了.
神的爱是怎样在我们里面显现出来的呢? 具体是用怎样的形式显现的呢? 就是以饶恕的方式, 具体地体现出来的.神没有惩罚我们,而是饶恕了我们,接受了我们.
所以, 对犹太人来讲, 这是非常陌生的, 而且是很意外的. 对犹太人来讲, “义”是什么呢? 就是: 犯了罪就要惩罚的. 这样才是对待罪的方式的。法是什么呢? 就是对于所犯的罪, 施于相应的惩罚, 以此显出正义的.犹太人认为这样做是对的.
箴17:15
恶人是恶的. 义人是善的. 而把它反过来说的人, 是神所憎恶的. 这就是犹太人的想法.
出23: 7
我必不以恶人为义. 这就是律法.
耶稣的很卓越的一个比喻就是浪子的比喻.浪子的比喻告诉了我们另一种新的义. 路15章里面有3个比喻的. 这三个比喻的共同点是: 都是丢失了之后, 重新找回来的故事. 浪子的比喻也是失去了儿子以后重新找回来的故事.这个浪子明白了惊人的爱.
对待罪人的神的心,就是这位父亲的心情的.如果连先去找你的父亲,你都不接受的话,那真是很坏的.真正的罪人是什么样子呢?不单单是我们犯的这样那样的罪,而是拒绝神的爱的罪.拒绝神的恩典,这是最坏的.是最丑陋的.
3)"信"
我们重新来看一下"信"这个词.它跟"相信的人"也很有关联的. “我相信!要有大的信心”…这也是信心. “在不可相信的时候相信”, 这也是信心的. 就好象在不可望的时候的望是真正的盼望一样, 在不能爱的时候的爱是真正的爱一样, 在不可信的时候的信才是真正的信心.
这里的信心是有点不一样的. 这里的信心是: 接受神的爱和恩典. 接受神的恩典, 这就是信心. 保罗把这个称之为”信心”。 “信心是接受恩典的通道”, 我们接受的时候, 恩典才能够进来的. 拉着窗帘, 阳光是照不进来的. 要拉开窗帘, 让阳光照进来,这样我们才能沐浴在阳光之下的. 信心就是指: 拉开窗帘, 接受这个恩典.
没有信, 我们是不能够得救的. 我们说: “因信得救”,可是这个”信”, 并不是一个条件. 不是说: 你要树立信心的条件. 而是指: 接受的意思,我们很容易误会这句话..
4) “并没有分别”
徒2:17-18
无论是少年人还是老年人,无论男女老少, 没有分别的,而且超越了身份的差异.
路18:10-12
法利赛人连祷告也不在一起的. 他们分开站着祷告的. 勒索就是抢别人的东西的. 这里的意思就是:我是义人,我又做禁食, 又有奉献, 我做了这么多的好事…这样的人的心里面只有他该得到的东西. 我做的这么好…律法是等价的, 所以, 我做了这么多的好事,神应该给我的赏赐了.而税吏是怎样的呢?
路18:13
税吏知道自己是罪人. 并且因此而痛苦.
路18: 14
谁是义的呢? 就是税吏, 主说: 这个捶胸的罪人更算为义的. 这样的没有分别的惊人的神的恩典, 是这个罪人先得到的. 为什么呢? 因为他知道了自己是一个罪人. “凡自高的, 必降为卑;自卑的, 必升为高.”
原来神的恩典是这样没有分别的,我们不能只知道这一点就结束. 我们要成为这个没有分别的恩典的受到者.要成为得到这个恩典的人.
罗3:23,24节.
罗3:23
罗3:24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 因基督耶稣的救赎, 就白白地称义.
没有义人, 连一个也没有. 本来所有的人都是罪人. 我们都亏缺了神的荣耀. 我们都不能够来到神的面前. 但是, 因着基督耶稣的救赎, 我们能够来到神的面前了. 救赎就是拯救. 通过基督耶稣的救赎,我们白白地称义了.
后面有一个比喻. 我们读保罗的书信的时候,保罗为了说明拯救的信息, 使用了比喻.就是为了便于理解. 因着基督我们得到了拯救, 这样的一件事实, 对我们来说也可能是很陌生的. 有很多人这样说的:耶稣死了就死了嘛,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为了说明这件事情与我们有关,是拯救我的,所以他使用了比喻.
献祭的比喻. 这个比喻对犹太人来说是很亲切的. 对于我们也许不太熟悉.犹太人是很容易听得懂这个比喻的. 献祭的比喻是这样的. 我们犯了罪. 而罪人是不能够来到神的面前的. 罪人若是想要来到神的面前, 就要献上没有罪的祭物. 人是堕落了, 但是, 万物没有堕落. 比万物更腐败的是人. 人堕落了. 堕落的人想要来到神的面前的时候, 就把没有罪的万物立在中间为中保, 来到神的面前的. 就是: 主啊, 请你接受我吧. 这就是献祭的比喻. 而耶稣基督就是代替这些天天献上的祭物死去的. 虽然我是罪人, 但是因为没有罪的主代替我成为祭物, 所以, 我就可以来到神的面前了. 耶稣替我背负了我的罪, 我就成为了无罪.
罗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 是凭着耶稣的血, 借着人的信, 要显明神的义;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这就是献祭的比喻. 耶稣就是被立为和睦的祭物的. 不仅是在利未记, 旧约里面出现很多的关于献祭记载. 有赎罪祭 还有和睦祭.
利5:1-6
利未记5:1-5 讲了关于罪的部分. 这样这样的事情就是犯罪… 5节是承认罪. 6节 就是因着所犯的罪, 向神献上赎罪祭. 犯了罪的人是不能够直接来到神的面前的. 要献上赎罪祭. 献上赎罪祭, 然后通过他来到神的面前的. 因为犯了罪而献上这个赎罪祭. 神看的是这个祭物的牺牲. 把我的罪加在没有罪的羊身上, 让它替我死. 这真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牺牲的.“耶稣就是做了这个和睦的祭物的.” 耶稣的宝血就是牺牲. 牺牲是什么呢? 就是爱. 通过这样的耶稣的牺牲, 爱, 我们跟神的关系变得和睦了.就是说, 因着他而不问我们的罪了. 罪被遮盖了. 本来我是罪人, 但是因着祭物耶稣, 这个罪被遮盖了. 因为他代替我背负了这个罪, 我的罪不再被问了.
罗3:26-27
罗3:28 所以我们看定了: 人称义是因着信, 不在乎遵行律法.
因着耶稣, 不仅耶稣是义的, 不仅神是义的, 连信耶稣的我们也成为义了. 因着他的牺牲我们成为义了. 就是因着他的牺牲,他的宝血我们被称为义了. 所以, 我们有什么可夸耀的呢? 我们有什么样的行为, 什么样的律法, 能够夸耀的呢? 我们要夸口的话, 也只有夸口信心,我们可夸的只有恩典. 相信这个恩典, 就是信心.
我们之所以得到自由, 不是因着行为, 而是因着信心. 所以, 现在我们因着他的恩典, 我们成为了主的子女. 不再是奴隶(仆人), 而是子女. 所以我们能够称神为阿爸父了.
加4:6
现在我们称神为阿爸父了. 这是多么喜乐的一件事情呢? 我们就应该享受这样的恩典. 这样惊人的特权. 这才是真正的特权的. 阿爸父. 这样的关系. 在这样的关系里面享有平安的. 这样的关系里面有自由的. 我们应该享受到这些.
罗3:29 难道神只做犹太人的神吗? 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吗? 是的, 神也是外邦人的神.
罗3:30 神既是一位, 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 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难道神只是犹太人的神吗? 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吗? 是的, 也是外邦人的神的. 不仅是义人的神, 不仅是为了义人的神, 也是为了罪人的神. 他叫日头照好人, 也照歹人; 降雨给义人, 也给不义的人.这也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分别的神的恩典的. 不论好人坏人, 同样的降雨, 同样照射阳光. 神是一位的. 不是两位不同的神, 而是同样的是一位. 无论是对这个人, 还是那个人, 无论是对孝子还是不孝子, 父亲总是一位的.
申6:4
神是独一的神. 无论是对义人, 还是对罪人.à 称人为义的神是一位.
罗3:31 这样, 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 断乎不是! 更是坚固律法.
我们讲了信心, 也讲了恩典. 那么就废掉了律法吗? 难道律法是没有用的吗? 会有这样的问题. “断乎不是! 更是坚固律法.” 所谓的信心, 所谓的神的爱, 所谓的神的恩典, 不是废掉了律法. 反而是更加坚固律法的. 耶稣有讲过关于这方面的问题. 在山上宝训上, 是这样讲的.
太5:17-20
罗13:8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罗13:9
既然是爱, 谁还会奸淫, 谁还会杀人, 谁还会偷盗呢? 所以, 这一切已经包括在了爱人如己这句话里面了.
罗13:10
不是废掉, 而是完全的. 反而是成就了旧约的应许的. “未完成”成为了”完成”的. 罗1:2/罗3:21, 在圣经里面借着众先知和律法已经见证过的. 这里说是已经应许过的. 既然是应许, 那么, 就应该成就,
罗3:21-31, 这里的结论就是: 我们是因着神的恩惠, 因着神的恩典, 因着神的爱, 因着接受了他, 因着信心, 被称为义的. 这就是”称义”. 我们被称为义了. “义人”. 就是强调了这个的. 这就是福音的核心: 不是因着行为, 而是因着信心我们被称为义了. 这是谁也不能够打破的不能否认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