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爱在人间
收起左侧

十个幼稚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4-13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在人间在2004-4-11 13:10:1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假山在2004-4-10 20:33:50的发言: 第一个问题有人回答了,不重复 第二个问题:上帝是万物的主宰,他管理着一切,包括人的生活行为。 第三个问题:没有“如果”,乃是一定。 第四个问题:旧约的圣徒也是藉着基督的血得救,因为他的救赎之恩是永恒的,这个“永恒”包括了将来,也包括了过去。 第五个问题:同上,基督徒包括了旧约的圣徒。 第六个问题:指的更多的是不信的人,基督徒也有,但为数不多,这些基督徒往往也是不热心爱主的人 第七个问题:只有刚硬不悔改的人才会亵渎圣灵。 第八个问题:是特别恩待保罗,神更特别恩待我们,因为我们是没有看见就信了,这是上帝在我们身上做的一个何等的大神迹。 第九个问题:受洗与得救的关系不是绝对的,当我们从圣灵受了洗礼,水的洗礼就给我们带来实际的益处。 第十个问题:世界上的东西都有相对性,惟有上帝是绝对的,他的真理也是绝对的。
*旧约时代没有耶稣啊,也没有耶稣的宝血。这个问题能说得详细点吗? *“第七个问题:只有刚硬不悔改的人才会亵渎圣灵”,还是不太明白,终身不悔改的人才算亵渎圣灵吗?若不是,一个人是否可以因认识并悔改自己亵渎圣灵的罪而得赦免? *“ 第八个问题:是特别恩待保罗,神更特别恩待我们,因为我们是没有看见就信了,这是上帝在我们身上做的一个何等的大神迹。”是否有点不妥,我觉得主若显现给那些因看见就能相信并得救的人才算算恩待嘛。 感谢弟兄姐妹,感谢主![/quote] 约翰福音第一章第一节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后面又说:道成了 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使徒书信中说:耶稣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远。 所以旧约没有耶稣吗?你认为耶稣是新约才显现的吗?那么耶稣不是神了吗?你需 要对他的神性好好了解。 关于旧约你说没有基督的宝血,上帝怜悯你,那么多次献祭预表了什么? 建议细读《希伯来书》关于“更美的祭司”是其中心主旨,你看了就懂了。 另外要说明的是关于“因信称义”,也就是你所说的得救,这个真理不是 新约才有,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创15章,罗马书4章,希伯来书11章全部讲 的旧约圣徒如何因信称义的?你去看看吧,上帝保佑你!^_^ 关于亵渎圣灵,你最好把原文再看一下,这句话的背景是当主耶稣行了神迹赶鬼后, 法利赛人说他是靠鬼王赶鬼,而主说一国若相争必站立不住,在这个前提下他接着 说:亵渎圣灵不得赦免。所以我理解的亵渎圣灵是指的,明知道是圣 灵的工作,硬说是邪灵工作。法利赛人不可能不知道主的能力是从何而来? 连一个被主医治的瞎子都知道说:我知道神不听罪人。(约9:31)而法利赛人精通 圣经,他们如何不知主的能力来源?有次他们试探主说你的能力从何而来?主反问: 那你们说约翰的洗礼从何而来?他们无话可说。原因他们怕说从地上来,百姓要拿石 头打他们,为什么打?很简单,连百姓都认约翰是先知,更何况他们这些自认精通圣 经的律法师?使徒保罗就出自这个教派,你看下他的圣经知识,可见端倪了。 所以正如经上所说的:他们油蒙了心,听见却不明白,看见却不晓得。因着他们那颗 嫉妒的心,反而使他们得不到永生,因他们不愿意接受基督。这等人叫做明知道,却 更怕失去自己所拥有属世的东西,不信也罢,却污蔑圣灵的工作,所以主说他们不得 赦免,是从这个角度说的。今天有没这样人偶不晓得,但我们不要是这样的人就好, 对吗?有人在蒙昧无知的时候把圣灵工作看成是迷信和荒唐的事情,这种行为神不会 赦免吗?他说:世人蒙昧无知时他并不鉴察……所以最关键的在于理解“何 谓亵渎”?上帝祝福你!^_^ 最后一个问题,记得主对多马说什么?“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 福了!” (约20:29)若你看见了才信,呵呵,和世上那些拜菩萨的有何分别? 信心最根基的就在于“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好好去看 这一章吧?我们的信仰不建立在眼睛上,乃在心灵里,因为我们所 “拜的是灵”不是什么“有形的实体”。 所以假山弟兄说的真好!我们最蒙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13 18:12:3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4-4-13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个问题:上帝创造的存在中,只有善,没有恶,恶是善缺乏的一种状态。(就像冷是热能缺乏的状态) 世界上的人都犯了罪,都不可能完全善,但是上帝是完全的,全善真善的。你朋友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是没有把创造者和受造物区分开来,创造者和受造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9 08: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