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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自由与智慧树的果子
和未信者探讨圣经的时候, 经常会碰到一个问题,“既然上帝是全知全能,也明知人会犯罪,为什么还会把智慧树放在园的中央。”
对于这种问题,目前几乎是有所共识的解答是:因为神给人自由意志,让人自己作出选择。如果神不给人以自由意志,人没有主观能动性,那就和其它被造物一样,达不到应有的价值。
以前对这点深表认同,但在这次台湾大选中,对民主,对自由忽有所悟:不理后果的自由是否可取呢?
联系到伊甸园事件,上帝不但给人思想的自由,也给行动的自由,同时也给了人因为这种自由而必须承受到的几乎不可承受的后果。
今天我们毫无疑问都认同到自由的重要性和天赋性。但这个观念的根源似乎是在西方近代社会学。
解经方式很明显受到时代的影响。圣经也已经存在了三千多年了,可以猜想,其间有多少学说,思想,对伊甸园事件进行解释。
既然自由是如此重要,为什么圣经,似乎却没有对此提及,相对那些律法和道德观来说。难道圣经的永恒性是指它对时代学说的适应性?
还是这种解经方法有问题?
本人对哲学一窍不通,只是忽然有所疑惑。借Lucy姐妹的名义,向各位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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