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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渴慕主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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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的人为了不犯罪,一定要分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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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位初信的耶稣的信徒,我与女友认识两年多了,她也是一位忠实的基督徒;而且已洗礼了;在我们相恋中,我们很少在一起而且是异地相恋,今年我要求她留在我身边,她同意了而且住在我家里,但两人在一起总有情欲的,而做为信徒我们知道是犯罪,不知该如何是好,我们准备下半年举行婚礼,要是现在我们领了结婚证是否可以同居在一起了,请主的的弟兄姊妹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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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的犯罪指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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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答11楼, 登记结婚以后住在一起不算犯罪. 但是有人认为婚礼后才开始婚姻的生活则婚礼(特别是基督徒的婚礼)更有意义, 这要看你们个人的想法. 如果选择等待, 则应该另租一个住所给女友, 或与别的姐妹合住. 鼓励你一下: 值得等的, 婚姻有一辈子, 婚礼只有一次, 感觉绝对不同的, 你们共同的生活值得一个隆重庆祝的开始! 回顶楼, 你们不需要分手, 只需要对约会的内容做一些调整, 不要枯坐在隐蔽处, 找点阳光下的快乐! 婚前纯洁的交往会大大增加你们彼此了解和沟通的程度, 是送给自己一份可贵的结婚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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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为了这个事情而分手,撒旦会很高兴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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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3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楼主标题的这个逻辑关系并不成立啊,如果楼主觉得一定成立,那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呵呵,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就像客旅所说的,你们不需要分手, 只需要对约会的内容做一些调整, 不要枯坐在隐蔽处, 找点阳光下的快乐 我不觉得在游乐场,在踏青,采风都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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