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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爱的广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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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是撒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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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的广搏在2004-2-29 22:41:37的发言: 如果圣经没错的话,主的门槛对我来说就很高,要么做个绝欲的“圣者”,要么受主极端憎恶。 但主的爱,大家的爱,对我已经足够了,我不应该奢望太多。
主的门槛是不高的,其实我们在主面前都是有亏欠的。只是我们的过犯可能与你的有些不同而已,除了主耶稣以外别无义人。当然,我们都很渴望能够在基督里成为圣洁,但是往往又会有做不好的地方。主是希望我们效法他的,但是我们永远也做不到他那样的至善;我们也不是受主憎恶的,主只会在我们做错事的时候感到伤心和难过,主是爱的化身,他的心里只有爱、没有恨,即使是撒旦,主也是爱他的。 不要说什么不该奢望太多的话,主的爱一定会丰丰富富地浇灌你,他是很爱很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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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说的真好啊![em127] 希望楼主能在主面前安静下来,希望神开启你的眼睛。 在神的面前,我们都是需要悔改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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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感到,爱能溶化一切! 这里真的是一个温暖的家,回想我刚来的时候差点儿让置顶的帖子吓跑,真是好笑。 那个版主的“大陆佛教论坛”在哪里?让我去看看,我对佛教很熟悉,真善假善一看便知,实在不愿意相信21楼兄弟所说的话。 另外:这是基督受难记的bt地址,是在那个论坛看到的。 http://66.90.75.92/torrents/1279/The.Passion.Of.The.Christ.SVCD.TS-Centropy(1).torrent 大家快去下载,尽量多留一会儿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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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 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的广搏在2004-3-1 19:36:02的发言: 我现在感到,爱能溶化一切! 这里真的是一个温暖的家,回想我刚来的时候差点儿让置顶的帖子吓跑,真是好笑。
今天才有空去你顶楼给的那个链接看看,虽然到最后态度有点不妥,但是道理都没有错的。这里的确是个温暖的家,可是家里若没有真理这样的家要来也没用的,只有在真理中的爱才是真爱,所以我恳切的提醒你,[B]一定要认罪悔改[/B]!家里的弟兄姊妹接纳罪人(我们都是罪人),但是并不接纳罪,求主给你力量在神面前悔改,不再犯! 也再次恳请家里的弟兄姊妹为“爱的广博”祷告,求主光照怜悯,求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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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的广搏在2004-2-29 22:41:37的发言: 谢谢大家的关心!谢谢大家为我祷告! 我没有使用过约拿单的名字,“基督之家”在哪里呀?你把约拿单介绍给我好吗? 同性恋是不是天生的对我已经不重要了,反正那不是我的选择。 如果圣经没错的话,主的门槛对我来说就很高,要么做个绝欲的“圣者”,要么受主极端憎恶。 但主的爱,大家的爱,对我已经足够了,我不应该奢望太多。 善良的兄弟姐妹们,愿你们得享天国!
  约拿单弟兄是在很小的时候,在性别上被人误解而被做了手术的,到他长大的时候,一些生理特征才明显起来,这个时候一切都晚了。所以,这个弟兄和你的情况不一样,他的痛苦是人为造成的。两年来我一直在找他。     弟兄呀,神爱我们每一个人,为了把我们从罪中拯救出来,亲自来到这个世界上,为我们的罪,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当我们到他面前,承认我们是个罪人,我们就得赦免。   我觉得你目前的问题,不是在乎“同性恋”这个问题上,而是在于你是否接受耶稣为你的救主的问题上,当你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你的心理问题,也就不成为问题了。 主在等你回家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2 10:38: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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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接受了耶稣基督做我的救主,耶稣基督让我体会到了他的爱,我也体会到了你们的爱,我感到我已经被拯救了。 但有些问题的确很难! 我想上帝自有他的安排。 耶稣基督让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他,我就确实得负起自己的责任,但愿我是最后一个下地狱的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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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3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同性恋的定义可以界定一下吗? 在神经中,大卫和扫罗儿子(对不起,我忘了名字了)之间的感情如果界定为同性恋的那就全部都是到处同性恋了. 首先,犯罪要沾污身体切不可有苟且的事,不然求神洁净你. 对不超过正常行为的友谊没有什么不对. 没有天生的同性恋,更没有所谓的同性恋基因.事实上人从小开始每个人都有同性恋倾向的,但没有人认为这不正常,人都要经过从同性恋到异性恋的变化.这只是一个心理阶段罢了.如果看到小学男生和另外一个女生打得火热,人们倒要奇怪了.防止他们有进一步的发展.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过程没有完全结束, 因为某种原因,心理无法长大造成了这种情况.应该是一种性格上的畸形, 可以保有对同性的友谊,但不可以超过限度.另外更不可以被他所辖制.不然你的生活就有问题了.如果因为这种感情而连正常的工作也不能完成,绝对不会讨神喜悦的.当然这不限于同性,异性之间也是一样的. 只有仰望神吧.求神平息你心中的这份激情,把它用到正确的地方. 不知道这样的观点正确与否?请大家也谈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3 0:42: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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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3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4-3-1 11:03:26的发言: 那个论坛是我最早去的一个论坛。坛主并不是信徒~~~他同时还办了“大陆佛教论坛”~~ 经常煽动几个论坛的人互相攻击~~
啊?哦?有这样的事情?他好象很虔诚的样子哦。你是不是跟他有牙齿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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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3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爱的广搏在2004-3-2 12:38:40的发言: 我已经接受了耶稣基督做我的救主,耶稣基督让我体会到了他的爱,我也体会到了你们的爱,我感到我已经被拯救了。 但有些问题的确很难! 我想上帝自有他的安排。 耶稣基督让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他,我就确实得负起自己的责任,但愿我是最后一个下地狱的同性恋者。
既然已经信主,就不会下地狱了。连这点信心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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