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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使徒--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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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生命学习纲要--第十部分--三个圣经人物   第四十八章  保罗:使徒   主耶稣基督亲自召保罗去信靠祂和事奉祂。基督进而用着保罗: 一、写了新约十三巻书信。 二、赢取第一个欧洲人归信基督教(徒16:14、15)。 三、在外邦人中从事宣教工作,成了国外教会的伟大奠基人。 四、得着了很多犹太人和多不胜数的外邦人(他成了“外邦人的使徒”――罗11:13)。 五、通过他写给各地教会的书信,解释这新信仰的教义。 六、使之为基督的缘故受了种种的苦难。    在新约圣经里,我们可从保罗的一生学习到许多功课。保罗论到自己时说: 一、“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1:14)。 二、“情愿……将福音也传给……”(罗1:15) 三、“我不以福音为耻”(罗1:16)。 四、“我是为辩明福音设立的”(腓1:16)。 五、“我比众使徒格外劳苦”(林前15:10)。   我们从上述几节圣经中可略知使徒保罗对基督的奉献程度。须知保罗是一位为他的主和救主而孜孜不倦地工作的人,是福音的热心传扬者,是一位伟大的使徒和教师,并一位勇敢的属灵勇士(林后4:6-8)。 壹 保罗的早期生活(徒22:1-5)   根据这段经文和圣经的其它地方,我们可以重组一些关于保罗早期生活的事实。 一、他出生于主前一年,在地中海附近的一个富庶的商业中心,即基利家(今日土耳其南部)的罗马省省城大数(徒21:39)长大。大数与雅典和亚力山大并列为当时东方的三大学城。 二、他受过严格的犹太教育,他是散居在外的犹太人,属便雅悯支派。他第八日受了割礼,后来他到耶路撒冷受拉比的训练,因而通晓并能讲一口流利的希腊语和希伯来话(腓3:5;参看徒21:37、40)。 三、他在那被誉为犹太历史中七大拉比之一的著名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成了一名严谨的法利赛人(徒22:3)。他精通拉比的律法,并且狂热效忠于法利赛人的犹太教到一地步,凡他认为离弃了犹太教信仰的人,他都以 神的名义加以迫害(腓3:5、6;参看徒22:3、4)。 四、他生来就是一个自由的罗马公民(徒22:25-29)。这种身分使他获得了很多合法的权利和优待,可以更自由地外出旅游,这有利于他日后的宣教旅程,使他获得合法的演讲机会(徒16:37-39)。 五、在圣经里,他开始叫扫罗,后来叫保罗。对这双重名字的最佳解释是:前者是他的希伯来名字,而后者是他在希腊和罗马世界中的名字(徒13:9)。 贰 保罗的归正(徒9:1-18)   由于保罗独特和无可争辩的经历,有关他归正的书已经写了许多,以证明基督教是真理。保罗的归正大约发生于主后三十二年。 一、保罗本来完全不相信基督是弥赛亚,是复活的那一位,也不相信基督教具有任何有根据的真理(提前1:13:)。 二、保罗疯狂地迫害那些接受了这新信仰的犹太人,以此表明他彻底拒绝基督教(徒9:1、2)。 三、他去大马色迫害那里的基督徒,在路上,“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徒9:3)。他因那光,眼睛不能看见(徒22:11)于是他“仆倒在地”(徒9:4)。后来主耶稣指示他往大马色去,在那里将有人告诉他所当作的事(徒9:6)。 四、三天后,大马色的亚拿尼亚受差遣到扫罗(保罗)那里去,扫罗的眼睛就能看见了,亚拿尼亚按基督的旨意进一步指示扫罗今后的路程,又给他施洗,使他接受那新的信仰(徒9:9-18)。 五、亚拿尼亚看见的异象证实了保罗所看见的异象的真确性。亚拿尼亚看见了一个异象,要他到教会的头号敌人那里去;在这同时,保罗也看见了基督给他的一个异象,这异象改变了他的信仰,并要他到大马色去等候进一步的指示。这两个异象出现的时间决非出于人的巧合,它更加说明了两个异象有着超自然的来源(徒9:10-16)。 六、基督对保罗的呼召:基督指示亚拿尼亚到保罗那里去。显然,亚拿尼亚又把这件事告诉了保罗。 1、保罗是基督“拣选”的(徒9:15);他本人却没有拣选基督,他甚至拒绝基督。 2、保罗要“宣扬我(基督)的名”(徒9:15);而他在此之前却一直试图除掉这名。   3、保罗要在“外邦人”面前传扬基督(徒9:15);而他是法利赛人,总盼望能脱离外邦人。 4、保罗要受主的指示“为我的名必须受许多的苦难”(徒9:16),而他却一直在处心积虑地要迫害基督及其门徒。 七、保罗在他以后的有生之年中,坚定不移地认定自己亲自看见了基督,而且是受基督的差遣事奉祂的――这是使徒所应具备的身分证明(林前15:5-9)。 八、保罗在他以后的有生之年“比众使徒格外劳苦”(林前15:8-10)。 九、基督向保罗显现,为保罗的事奉揭开了新的一页。从此: 1、他坚持不渝地宣扬基督三十多年; 2、根据教父们的书面记载,他英勇无畏,为主殉难(提后4:6-8); 3、象基督起先所许诺的那样,他在君王面前传福音(徒9:15); 4、他完成了三次宣教行程,后来又有一次行程是由水路到达罗马,这些行程艰辛之程度,目的之专一,以及范围之广泛在当时都是空前的; 5、他忍受了宗教和人类历史上也许是无可比拟的接踵而来的艰险和苦难(林后11:23-33); 6、他年复一年地到处建立教会,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教会创建者; 7、他成了除基督以外,世界教会中所出现的最伟大的宗教导师。   如此的生命只可能来自回应基督的呼召,而真正地、彻底地奉献(加1:11、12)。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叁 保罗的早期事奉(徒9:19-31)   保罗既然是蒙基督呼召去传福音,他是否立即就成了教会的领袖呢?他是否马上就被认为是使徒之首呢?这些问题的答案使我们得益良多。 一、保罗在视力恢复和受洗之后,就在大马色的各会堂为自己的新信仰作见证(徒9:19-22)。 二、大家都看见他的生命改变了(徒9:21)。 三、他越发有属灵的智慧(徒9:22)。 四、他上耶路撒冷去,并与彼得同住了十五天(加:18)。 五、他从前的一些朋友后来成了他的敌人(徒9:23-25)。 六、他那时很想与基督的门徒结交(徒9:26)。 七、神为保罗兴起了一位基督徒朋友(巴拿巴),这位朋友将保罗引荐给别的信徒(徒9:27)。新信徒是需要有基督徒朋友的, 神在保罗未来的生活和事奉中大大使用了这位朋友。 八、他与讲希利尼话的犹太人讲论辩驳,使他们大为恼怒,以致“弟兄们……打发他往大数去”(徒9:29、30)。 九、他的老朋友巴拿巴把他带到叙利亚的安提阿,在外邦人的教会中一起同工,事奉主(徒11:25、26)。   综上所述,保罗虽年近三十岁就归正了,但他并没有马上就被 神置于“明星”的地位。相反,他在一步一步地接受磨炼,逐渐成长;一方面见证 神的道,另一方面为日后作坚固的准备。 肆 保罗对外邦人的福音宣教工作(加2:7-10)   使徒保罗在祷告时,圣灵呼召他去向各地的外邦人传基督救恩的福音。在叙利亚的安提阿教会经过禁食、祷告和按手在保罗和巴拿巴的头上之后,就打发他们出去了(徒13:1-3)。在保罗一生中这段时间大约长达九年,在这期间他: 一、在会堂中向犹太人传福音(徒18:4); 二、向外邦人传福音(徒13:47、48); 三、为了需用,接受馈送(腓4:14-17); 四、创立和建立教会(徒14:23); 五、给各教会写信(林后1:1); 六、给一些同工写信(门1); 七、陆上传道旅程(徒13:14-14:6); 八、航海传道旅程(徒20:6); 九、在教会会议上为真理而辩论(徒15:6-22); 十、行神迹奇事(徒19:11、12); 十一、听见 神的声音(徒22:18、21); 十二、遭受歹徒的攻击(徒16:22、23); 十三、被罗马人囚禁起来(徒21:32、33); 十四、被锁链捆住,但仍然唱诗,满心喜乐(徒16:24、25)。   保罗传福音的事奉工作可以通过他的几次宣教旅程来加以概括。 一、第一次宣教行程(徒13:1-14:28)。第一次行程始于叙利亚的安提阿(徒13:1-3),同行的有巴拿巴和约翰·马可。后来,在他们动身前往彼西底和基利家地区之前,约翰·马可就离开了保罗和巴拿巴返回耶路撒冷。这次宣教行程以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而告结束。 二、耶路撒冷会议(徒15:1-35)。这次会议是一个圣灵充满的教会为一个问题同心合意寻 求神的旨意,并最后在合一中明白 神的旨意的一个典范。 1.律法主义者坚持主张外邦人中的信徒必须遵守摩西的律法(徒15:1)。为此,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展开了辩论(徒15:12)。 2.雅各(耶稣的同母弟弟)显然是这次会议的主席,也是会议的发言人。他最后宣布 神的旨意是允许外邦人加入教会,而他们可以不必遵守犹太人的种种礼仪规例;不过,他劝告外邦人要禁戒被看为赞同拜偶像、不道德的事和喝动物的血(徒15:19-22)。 三、第二次宣教行程(徒15:36)。第二次行程是从安提阿出发的。 1.保罗和巴拿巴由于意见有一点不一致,所以他们同意分道而行,保罗带了西拉;巴拿巴则带了约翰。马可(徒15:36-40)。他们后来谁也不互相议论,他们都蒙了 神的祝福。 2.保罗和西拉探望并坚固他们在第一次宣教行程中所建立的教会(徒15:41-16:5)。 3.由于在异象中看见一个马其顿人在求帮助(徒16:9),他们就不往东方传福音,反而西行把福音带到欧洲的腓立比、帖撒罗尼迦、庇哩亚、雅典、哥林多,后来又到了小亚细亚的以弗所(徒16:12-18:19),由此,基督教开始散播全世界。这次行程以回到叙利亚的安提阿而告结束。 四、第三次宣教行程(徒18:23-21:17)。 1.第三次行程从叙利亚的安提阿开始,然后经过以弗所、马其顿、特罗亚、米利都、推罗、多利买和该撒利亚,最后到达耶路撒冷才结束。 2.保罗在耶路撒冷传福音,犹太人起了骚动,他们攻击保罗,于是罗马人将他捆锁下在监里(徒21:32、33)。保罗的被捕以及后来对他的多次审讯,显然都是出于 神的旨意,为的是提供更多传福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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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6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伍 保罗的书信(帖后3:17)   使徒保罗被称为世界上古今空前的书信写作天才。在这节圣经里,他解释了凡他所写的每一封信,都要有他的亲笔签名才是可信的。“有冒我名的书信……不要轻易动心”(帖后2:2),这话表明可能已经有人冒保罗的名给帖撒罗尼迦人写了一封假信;或者是有人可能误解了他写给他们的第一封信。保罗在传福音的宣教行程中写下了罗马书、哥林多前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后书、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和腓门书。 陆 保罗被囚及其最后的行程(腓1:12-14)   这段保罗的生涯包括从他在耶路撒冷被捕到他殉道期间所发生的事件。 一、被捕(徒21:18-23:22)。在第三次宣教行程的末了,保罗和路加回到耶路撒冷。雅各要求保罗进殿去向众人表明在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过程中,始终是循规蹈矩、遵行律法的(徒21:24)。保罗被指控将希利尼人带进了禁止外邦人入内的圣殿。合城起了骚动,保罗以自己的归正作见证(徒21:40-22:22)接着又起了骚动,罗马当局将保罗带到公会那里(徒22:30-23:10)。在保罗面临第三次生命危险时,为安全起见,罗马人最后将他送出耶路撒冷,转移到沿海城市该撒利亚(徒23:23)。 二、囚于该撒利亚(徒23:23-26:32)。该撒利亚是罗马在犹太省的首府,是巡抚居住和开庭审理之地。保罗在巡抚腓力斯面前受审,他被指控在罗马的一个省份内掀起了骚乱,他可以因此罪名而被判处死刑。腓力斯暗中向保罗索取贿赂,作为释放他的条件。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任巡抚之职。腓力斯为了讨好犹太人,把保罗留在临里(徒24:26、27)。在非斯都面前受审之后,保罗以自己是罗马公民,享有罗马公民的权利为理由,提出要上诉该撒(徒25:11)。这事以后不久,非斯都与罗马指派的亚基帕王第二讨论保罗的案子。亚基帕王听了保罗的申诉之后,决定让他坐船到意大利去,上诉于该撒(徒27:1) 三、前往罗马的航程(徒27:1-28:15)。这次航行是历史上一次海上历险。百夫长和船员不愿在沉闷的佳澳过冬(徒27:8)。他们不听保罗的劝告,冒险启航要到非尼基过冬(徒27:12)。非尼基是一个更好的港口,好玩的旅游城市。后来起了风暴(徒27:14),但按 神对保罗所说的话,所有276人中没有一人丧生(徒27:22-25、37、44)。使徒行传27章31节所讲的是一个典型事件,它以反论的手法强调人的作法违背 神的旨意。保罗告诉百夫长,他若让水手们弃船逃生的话,其余的都必将丧生。船沉了,但所有的人都安全地登上了米利大岛(今天的马耳他岛)。 四、首次囚于罗马(徒28:16-31)。保罗抵达罗马后,度过了两年,等候重新审理。在这整个期间,他仍传讲基督(徒28:30、31),有些人得救了,其中甚至有该撒家中的人(腓4:22)。除别的书信之外,他在这段时间里又写了三封专论基督的书信,即: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和腓立比书。保罗指出他的被囚“更是叫福音兴旺”(腓1:12-14)。 五、被害(提后1:8、12、16、17,2:9,4:6-8)。火烧罗马之后,尼禄诬控基督徒,从而开始大肆迫害基督徒。我们最后看到的是保罗在深受逼迫中说了那鼓舞人心的、崇高壮丽的最后言词“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后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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