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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的年龄不是和我来这个地方的,但是我还是来了。
过了11月27日后,我23岁了。我是个极其失败的基督徒,可以说是失败透顶。尤其看了这里的子妹的一些生活中所遇到的试探,痛苦,我更是无地自容了。可是我始终不明白性及性爱的概念在基督教中是处于什么位置。
既然谈起这个话题,就不得不说起我的一些事情来了。高中时我深深暗恋着一个很贤淑的女孩子,并祈祷能和她再一起,我不知道是偶然还是祈祷灵验,我们来到了同一所大学,同时也有她喜欢的一个男孩(也是高中同学),我想她表白了,和多数暗恋者一样的命运,被宛然谢绝了。但是她也没好到哪里去,她喜欢的 那个男孩找了另一个 女孩,起初她并不死心,找了我们大学同班的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那时我差点没气死,天天发怨言,到了大2,也就是这个学期的事,她和那个小伙子分手了。我有那么一丝的庆幸。但是我和她的关系现在只是保持在好朋友的基础上,这是自从和她三个星期没说话后下的承诺,她说“既然你这么说,我当然愿意”,我时刻警醒自己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不可能再一起。但有时我内心深处仍旧放不下她。终于在前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按医学解释就是所谓的春梦,我在梦里释放了积累已久的情欲,就和片里演的一样。
梦醒后我并不觉亏欠,反倒觉得意忧未进。
圣经里对好色是个什么概念?君子,食性色也,如果见到一个漂亮女孩不产生好感,我很难想象我还是不是人了。如果基督徒还是 弹性色变的话,我到觉得我们真不如当和尚算了,来个四大皆空,什么都戒了,也就不犯罪了。
还有,结婚后进行正常的性生活是犯罪吗 ?
我感觉我的 话题可能有点离题,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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