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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情」字这条路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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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钱玉芬 来自神采飞扬 一直都有读者写信问到有关男女交往的问题,从一封封信件的字里行间,每每可以看到许多爱情的面向:羞涩、期待、旁徨、哀愁、甚至痛苦。 有人问:我爱他,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办?(那就想办法告诉他呀,别ㄍ一ㄥ了!) 也有人问:我爱他,可是他不爱我,怎么办?(唉!爱情是不能勉强的,你只能等他自己情愿,若觉得他不可能情愿,只好抱著祝福他的心情,死心吧!) 另有人问:我和他交往不久,虽然我很爱他,但两人个性不一样,相处起来很痛苦,怎么办?(没有一对情侣或夫妻个性是一样的,两个特别的人放在一起,自然会有许多特别的事发生,但解决之道却一点也不特别─惟察觉与修正自己、尊重与接纳对方,别无他途)。 上述的问题,在我看来都较不严重,而且解决之道其实是蛮清楚的。比较令人难过的,其实是有读者问到婚前交往时,身体的亲密程度该如何拿捏的相关问题,有些人已经与对方发生了肉体关系,甚至怀孕了、堕胎了,才来信问怎么办? 已经成为潮流的错误 这个问题为何会令人感到难过呢?因为我感受到,要回答这些问题,所要对抗的,不是一个偶发的情况,而是一种几乎已经成为潮流、时尚的错误,在这个错误底下,连属神的儿女─基督徒,可能也都轻忽圣经的原则,而被这个时代的谬误给吞吃了! 这个时代透过各种管道,包括:好莱坞式的电影、品味低俗的综艺节目、鼓吹颠覆传统道德的言论、对「一夜情」已见怪不怪的冷漠……,似乎不断的在明示与暗示年轻人,对「性」要自由、要解放、别压抑。因此,以这种时代的声音做背景,并且正陷于热恋中有著强烈的贺尔蒙作用的男女,在一时意乱情迷之际,常常找不到「踩煞车」的理由,于是胡乱地在心里找个一厢情愿的认定,两人就……做了那看似美好,其实是一点都不美、也不好的事了。 甚么是一厢情愿的认定呢?以下是我常听到年轻人告诉我的理由,以及我的想法: 「我们会负责的!」─可是事实上,你一点都无法负责。如果怀孕了,你所谓的负责,其实只是让自己成为一个扼杀生命的凶手,或者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去结婚」,并且让自己原来所规划的人生脚步大乱。 「反正我们会结婚!」─但是,因为有肉体关系而形成的婚姻,是次等的。有项调查研究发现,婚前有同居经验的夫妻,婚姻满意度低于没有婚前同居的,正是这个道理。 「玩玩而已,别太认真!」─但是在人的经验事实里面,肉体关系是一种合一的强烈感受,一旦有了肉体关系,不可能只是玩玩而已,所以两人即使一开始是协议玩玩而已,别太认真,到头来都会经验到不可能不认真。 「甚么时代了,还在意贞操!」─我不是要鼓吹「处女情结」,但是贞操在心灵层面上的意义是指「关系的完整」,如果身为人不在意贞操,不追求完整纯净的关系,让自己的爱情决定于肉体的情欲与贺尔蒙的作用,那你与动物何异? 蒙祝福的圣经原则 如果要逃避这些肤浅的、错误的时代声音,势必要明白圣经的原则。那么,圣经中的原则是甚么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二至二十节七次提到「身子」的重要: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吗?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甚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 因此,保罗明白指出「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婚姻中的性,才是圣经中的原则,才是蒙神祝福的关系。 选择完美的爱 心理学家史坦柏格( R. Sternberg )曾经提出一个爱情的黄金三角理论,他认为唯有承诺、激情、与亲密三者兼具才是完美的爱。其中承诺是指一生相许的誓约(婚姻正是此誓约的具体表达),激情是指性爱的生理基础,亲密则是指二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一体感。在此,我只能再三向已经有困扰的朋友用信心喊话:你是神眼中的宝贝,次等的爱你大可以拒绝,因为你有权利要最好且上好的爱情,如果你已经走岔了,别以为不可能回头,那不肯陪你回头的人,不会是真爱你的人,你要懂得分辨并做必要的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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