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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否适合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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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10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问题也有不少姊妹问过我(好象只有姊妹才有这方面的烦恼 :P ),要判断一个人是否适合独身,有这么以下几个原则可供参考。   首先,我们要明白耶稣所说过的话:独身的恩赐不是人人都有的,唯有神赐给谁,谁才有这个恩赐。(太 19:11)判断你有没有独身的恩赐,一般二个标准来界定。一个是,你最优先的委身对象该归给谁?另一个是,你性欲的旺盛力/控制力/节制力有多少?这是有没有独身恩赐的两个标准。   论到有关最优先委身的对象是谁;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委身对象。有的人委身给他的事业,有的人委身给他的理想,有的人委身给他的偶像,有的人委身给他的倾慕者。   当你的委身达到一种最优先的委身、最高点的委身,就是“除了神以外”没有比任何事业,理想,偶像,倾慕者更优先;那么,神便是你委身最优先的对象。   当你愿用你的身体、心灵、情感、理性、意志、时间、经历、耐力、能力、体力,尽心尽意尽力献给他、喜悦他、服事他,专心以主为念,讨主喜悦,为主毫无保留献上时;你就已经达到圣灵引导你独身恩赐的第一个标准。   这是针对基督徒而说的;无论你现在是单亲,单身或有婚姻生活。若你是非基督徒,可能你的事业,你的理性,你的偶像,是你最优先的考虑。但是,圣灵的引导是针对基督徒情感生活规划而说的。   而有关你生理上旺盛的性欲,及其控制力和节制力;若你能控制你的性欲、节制你的性欲、管理你的性欲,而不会让它随心所欲,那么你已经达到圣灵引导的第二个独身标准。   问题是,第二种独身标准,一般人很难做到。许多单身贵族并不是很尊贵,而是很像单身狗、单身猫……虽然他是单身,但他的性欲却使他滥用他的自由,变成没有结婚的法律效力,却做每一个结婚的人皆会做的事。   因为他比任何立约的人,更有自由地去过性生活;比如说同居的单身生活,或是滥用性关系的单身生活。按照圣经的严格定义,这种人并不是在过独身生活,外表好像是独身,但实际上,他是过一个有婚姻之实无婚姻之名的生活。   因此,所谓圣灵引导一个人是否适合独身,“性欲的控制力”是他独身恩赐的最大尺度。无论是单身或是单亲的家庭,皆是一样。若他的性欲无法控制而随心所欲,随便放电,漂浮不定;那么,他不适合独身,他也没有此恩赐。我建议他快快结婚,或是再婚,或是求主赐给他力量控制他的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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