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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需要创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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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4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问题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上帝是超越物质界的,我们怎能用物质界的思维方式来思想上帝的事情?   用人类有限的思维来思想无限的上帝,这不是缘木求鱼么?   在我们的固有观念里,常常有一种二元理论。也就是说,有生,必有死。有善,必有恶。这也一直是中国人传统的阴阳两极理论。当我们受这种观念的影响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恶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正如有些人问我,将来到了天上,新耶路撒冷,怎么可能没有罪存在了呢?谁能保证人不再犯罪?其实不然。   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就知道了:   我们都知道,世界上有冷、热的感觉,那么是不是表示说冷和热都可以独立存在呢?其实热是一种能,可以量度。我们有很热、加热、超热、大热、白热、稍热、不热……等等各种感觉,但是却没有冷──当然,气温可以下降至零下273.15摄氏度,即一点热也没有。但这就到了极限,不能再降温下去。   因为这时候分子不再运动了,所以也就没有热量了。根据经典物理理论,此时所有物质的原子在这个温度时完全停止运动,在此温度下物质的热能为一定值,可取为“零”,这个温度科学上称为“绝对零度”。这是描述分子不再运动的状态,并不表示冷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因为冷不是一种能量,冷并不是一种与热对立的存在的能量,而是一种无热状态而已。   创世记告诉我们,上帝创造的世界里,有白天,又有黑夜。这是不是说黑暗是可以独立存在?黑暗和光明拥有同等的价值?   其实黑暗是不存在的,它只是无光状态。光可分微光、亮光、强光、闪光,黑暗本身是不存在的,它只是用来描述无光状态的字眼。同样的,我们把死看作和生命对立,是对死的无知。其实死不是可以独立存在的。死亡不是生命的反面,而是表示失去了生命。   那么,是否有所谓的“恶”或者“罪”呢?其实“恶”和“罪”是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的,恶只是失去善的状态。正如圣经所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为什么说世人都有罪?因为罪就是“亏缺”了神的荣耀。罪本身并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罪就是没有达到神在创造我们时要求我们达到的目标。没有达到神的要求,亏缺了神的荣耀,这就是罪!因此我们问“是谁创造了罪?”这个问题是一个病句的问题,罪的本身既不能独立存在,那又何来的“创造”呢?罪只是形容我们远离了神的一种状态。   这就好象一张白纸,原来是洁白光滑的,这张白纸在出厂的时候是合格产品,按照生产要求来说,它是完美的(符合要求的,合格的产品),即“无罪”的状态。但是有一天,一滴墨水染黑了这张白纸,然后留下一大块的黑印;或者是被撕破了一个洞。这时候这张白纸就变得有瑕疵,不再完美,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标准,这时候我们称这张白纸为“有罪”的状态。因为它已经离开了起初的目标,失去了起初的完美。记住:“美善”拥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而“罪”的本身是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的,“罪”只是失去善的状态。   上帝是一切美善的本体,所以对上帝来说,他永远都是“无罪”的。但是人类就不一样了,人类是一个中性的个体(即受造的完美),人类本身不是善的本体,所以人类有犯罪(不善)的可能。人类的罪是自己错误选择的结果,与神无关。因此,我们不需要问“是谁创造了罪?”这样的问题、   说了这么多,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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