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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书四章17节)
知道神的旨意却不去做,绝对不是一件小事。神称这种行为是罪。
我们可以为自己的不顺服找藉口,说:“我还没有预备好”、“等会儿再做”,或说:“我不认为这样做有何分别”、“我做不到”……。我们常为自己的藉口合理化,或拖延没有行动。在神眼中,合理化或拖延都是不顺服。
有时候,我们自己骗自己,以为好的动机等于顺服的行动。不,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当我们与神相遇,他给我们生命的方向。单单把日期写在灵修笔记上,或甚至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朋友及教会,都是不够的。神对我们的呼召,不是要我们“作决定”,而是要我们顺服!
决定顺服并不等于顺服(马太福音21:28~31)!大声肯定顺服的必要性,并不等于顺服(路加福音6:46)。在公开场合决志奉献,并不等于顺服我们的主。就算是自己努力的好成果,也不可能替代顺服。
神要扫罗王等候,直到先知撒母耳到来,但扫罗等不及就自己献祭了。扫罗十分讶异,他发现,看似很敬虔的行动也无法替代神清楚的命令(撒母耳记上15:22)。就像对扫罗一样,神期待你完全照着他向你所说的话顺服他。唯有顺服才能够满足神对顺服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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