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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0-2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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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明白,感觉不是衡量爱的唯一标准。爱需要信任。
圣经说:“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饥饿吗?是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 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马书8:35-39)
换句话说,对于神的爱,你不能凭着感觉,感觉顺利,感觉平安,就认为神爱你。这样的爱不是神的爱。神的爱是有感觉,但是神的爱是超越感觉。当你没有感觉,甚至你的理性无法给你满意的理由,满意的答案,你的自由意志,依然要专注在耶稣基督里。这样的爱,才能永恒,才能持久,才不会随风飘动,随浪沉浮。有许多人的生命,常常凭“感觉”做人处事。“感觉”不可靠!你的爱若常常追求“感觉”,这种人是永远活在情欲的捆绑里,无法自由飞翔。
你注意一个人的生命,可以从他的口头禅,他的表达看出,他是以什么为最优先,若是他每次讲话第一句话就是“我感觉这样”“我感觉那样”,你就知道这种人,对人对事情的处理态度,大部份是凭着他的情绪和心情在左右他、判断他。
他对爱的态度,就会执着在“感觉”:“有感觉就是爱”“没感觉就不是爱”。所以他的爱是情绪化,有高低有变化,晴时多云偶阵雨,翻脸如翻书。喜怒哀乐全部写在脸上。也写在感觉上。
另一种人的生命,他的第一句话不是“我感觉”,而是“我认为”:“我认为这样”“我认为那样”。这种人对人事物的处理态度,大部分是凭着他的思想、看法、理性来判断他对爱的态度,“有理就是爱,没理就不是爱”。
所以他的爱,全部是冷冷冰冰的理性,分析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爱情就像你解剖台上的尸体,能够找出理由才能爱,才敢爱,才去爱,找不出理由就不爱,就不能爱!
第一种人是““我感觉”,第二种人是“我认为”。这二种人对爱的态度若走在极端,都会带来爱的矛盾、爱的冲突、爱的紧张。爱是有感觉、但它是超越感觉;爱是有理性,但它是超越理性。
神要我们达到的是“意志的爱”。意志的爱,不在乎有没有感觉。意志的爱,不在乎有没有理由。意志的爱,只有为爱而爱,继续往前行!神对人的爱正是这种“意志的爱”,这种爱是超感觉、超理性的。
这样爱如何成就?就是藉着“信心”注目看耶稣,与神建立关系;然后藉着“信心”注目看耶稣,与人建立关系。约伯与保罗他们皆通过“相信”神的爱,“信任”神的爱是永不改变,无论面临各种的苦难,都无法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原因在于注目看“耶稣基督”。因为神将他自己完全献上,没有比这个更大的牺牲,这些苦难算什么!
“信任神”与“信任人”的差别,在于神把他自己摆上。而人无法信任,乃在于自己和对方皆无法完全摆上。当你“相信”有一个人愿意将他自己献上给你,那一个人,就是你的朋友,就是你的知己,就是你的爱人。
“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有信任才有真诚的献上,你说对吗?如果你不信任对方,你怎么可能有真诚的献上呢?无论是对神对人,道理都是一样的。
如果你信任对方,对方也信任你,那么,这份爱就不需要通过“感觉”来维系。你也不会说行动上却似乎看不出来呢。为什么圣经要求基督徒要嫁给基督徒呢?就是先要我们培养与神之间的爱,然后用这份“意志的爱”去爱人,如果双方都这么做,就能达到最大的和谐与幸福。因此,你先要培养自己成为一个爱神的人,然后你才会成为一个“爱人”的人,你才能找到你想要的幸福与甜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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