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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人必因信得生[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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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义人必因信得生 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是教会信仰的基础。信徒若清楚明白这真理,就不容易受异端的诱惑。末世教会许多异端教训,都是含有与因信称义,凭神的恩典得救的真理违背的成分。为什么教会落在天主教的手中时,会发生那么多的错误,以为人若多刻苦修炼,就可以多得赦免?又以为人除了敬拜独一的真神以外,也应当拜圣母马利亚和许多古圣徒,求他们为我们代祷,而不信赖耶稣基督为独一的中保?为什么马丁路德改教以前的教会,竟会相信念珠数念圣母马利亚的名字,跪拜圣物等类的道理?为什么‘教会’竟会相信瞻仰一件古圣遗物可以得着若干年赦罪,而不信基督是独一赦罪的主?这无非都是因为不明因信称义的真理,以为人的善功可以抵罪的缘故。   ‘因信称义’就是因信靠基督的救赎而被神算我为义人(参罗四3-11)。神怎能算一个罪人为义呢?神算一个罪人为义怎能使他以后胜过罪呢?神是根据基督代死的事实算人为义的,并且所算为义的人,神赐给他们新生命,使他们能以行善。圣经说:“义人必因信得生”。这句出于旧约哈巴谷书二章四节的话,曾被三卷新约书信应用,即:罗一17,加三11,来十38,并且都在那三卷书中占极重要地位。这句话中有三个重要的字:“义”,“信”,“生”,概括了因信称义的三项要素,在此让我们根据这三个字的意义,说明因信称义的原理。 一、义   圣经给我们看见神所要求的义,是任何罪人所没有法子达到的;所以人必须接受神为人所设的救法“本乎恩,因着信”而称义得救。圣经说:“因为凡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二10-11)   “我们都象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象污秽的衣服;……”(赛六四6)“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   “……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6)   上列的圣经使我们看见两件事:第一,神所要的义,是没有犯过一次罪的义,是完全圣洁的义。一个人成为罪人,并不需要犯齐所有的罪,或不断的犯同一样罪才是罪人,他只要在某事上犯过一次罪,他便不能在神面前被算为义人了;因为神所要求的“义”,不是比较别人好些的义,乃是绝对圣洁的义,人若要守律法靠善行称义,就要守全律法。不能违背任何一条神的律法。第二,这里告诉我们什么叫做因信称义。因信称义,就是完全不凭人的行为以求取神的称义,乃是完全凭神的恩典,因信耶稣基督的赎罪,承受了基督的义而被算为义;而所谓恩典的意思,就是白白的得着的。   从这两点,可见人要得救称义,只有两条路:第一,完全不犯罪,竭力遵行神的律法;第二,完全依赖神的恩典不依靠自己的善行。在这两条路中,曾经热心律法的使徒保罗,起初走了第一条,但后来他得着圣灵的光照,知道只有靠基督代死的功劳才能得救,他就放弃第一条路,选择了依靠神的恩典而得称义的路,并且他又断言:“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马丁路德也曾试过走第一条路,他曾经加入了著名的奥古斯丁会(是一个行乞的团体与法兰西斯会相似),他又行了许多刻苦己身的方法,多次数珠,念主祷文,行告解礼……等,希望多得赦罪之恩。但至终他发觉这些方法并不能真正除罪,所以他也拣选了靠基督的恩典,因信称义的路。   在此,我们要十分注意,在靠行善称义,与靠神的恩典因着人的信而称义,这两条路之间绝对没有第三条路。如果我们在这丙条路之间另外开一条折衷的路,以为未信主之前固然是靠神的恩典,因信称义,但信主以后,就要有好行为才能得救了。这完全违背圣经的意思;是照人的意思所设想的道理,这正是马丁路德所要改革的道理。天主教的人也是讲信耶稣的,但他们仍是信了又再加上善行才得救。他们不是不讲恩典,但他们以为人必须有若干“功绩”才得若干恩赦。他们的恩典是用“工价”得来的,这不是神要给人的恩典(罗十一26)。   譬如,多数人买东西总是先给钱才把所买的东西拿回去,但是有些商店为着竟争生意,他们可以让客人先把东西买了回去,到后来才上门收款的。但注意不论是先付钱后买东西,或是先买了东西以后才付款,都同样是要用钱买的,不是赠送的。   许多人对因信称义的领会,就是好象一个人先买了东西回去,以后才付款一样。如果我们以为凭基督救赎的恩典得救的意思,只不过是未信主以前是凭恩典,信了以后就要凭行为的话,我们就完全中了魔鬼的诡计;因为这实际上就等于因行为称义,这是把靠行为得救的观念,加在因信称义的真理中的一种道理。有人在纪念马丁路德大会中劝勉人行善得救,这未免有点“幽默”;因为他所传的正是马丁路德所要改革的信仰,这样的纪念马丁路德改教运动,等于自己讽剌自己。   从前有一个忠心的佣妇,在一个富翁的家庭中工作了多年,有一次她偶然不慎打破了主人的一件名贵的古玩花瓶,价值数千元,她惊惶失措,不知道怎样办。后来,她主人体念她多年的忠心工作,便对她说:“你打破这个小花瓶,价值数千元,我估谅你赔偿不起;但你既然忠心工作了这许多年,这小花瓶就算我送给你的好了。”可是这女佣却说:“主人这样大的恩典我实在担当不起,还是请你扣除我几个月的工薪吧!”但她的工薪每月只有三块钱,这个佣妇,完全不知道,她主人绝对不在乎她的几块钱。 她主人所要的是:她照古玩的价值足数赔偿,或者完全当做主人的恩典白白送给她;但她把只有三块钱一个月工薪扣给主人的结果,既不够赔偿古玩的价值,又使主人的恩典变成不是恩典。照样我们得救,也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就是:或者我们完全遵守神的律法,一生中保持不犯一次罪;或者我们完全倚靠神的恩典而因信称义。但如果我们以为,除了倚靠神的恩典以外,还要加上自己的善行才能得救,这完全是蔑视神的恩典,不信任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赎罪的功劳,有完全拯救的功效。只着重自己那些不完全而含着自私伪善成分的行为。 二、生   “因信得生”实意即因信活着,这活着或“得生”是指灵性方面,先得神生命才能有灵性生活。不信神的人不都是有肉身的生命么?他们什么都不信,同样活着;但与灵性无关。但领受神生命的人,必有因信神而活的生活。生命在生活之先,二者紧密不分。所以圣经给我们看见,因信称义的人,不只是在地位上得在神面前被算为义,同时也得着重生的生命;并且只有已经得着重生被称为义的人,才能借信神而活,行神所喜悦的善。但他们所行的善,完全不是为着使他们可以得救,或保持他们不至灭亡,他们所以要行善,完全由于他的里面所领受的新生命的一种“要求”,一种自然的表现,不是由于害怕地狱的刑罚行善,乃是出乎神的爱的激励,而甘愿离恶行善。   “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   “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太七17-18)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   也许,当我们听到说得救是完全出于神的恩典,不但未信之前不在乎人的行为,就是信了以后,仍然不是靠行为称义的时候,我们心里就会有谜放不下。如果这样,岂不是信徒可以随便犯罪吗?其实我们这种忧虑完全是多余的,是照着“人为的道理”想出来的忧虑。如果耶稣基督只救我们脱离我们信主以前所犯的刑罚,而没有给我们新生命的话,那么诚然可能一个人信主以后会随便犯罪;但基督不只是使我们的罪得赦免,也使我们得着神的生命。这新生命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有行善的要求和倾向,使我们不是被迫而行善,乃是本身有行善的“要求”而行善。   “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这也是马丁路德喜欢引用的一句话。这句话说明一个人因信称义后的行善绝不是为求称义,乃是一种生命的自然表现。一棵树不是先结许多好果子才是好树,乃是已经先是一棵好树,然后才结出好果子来。它也不是为要成为一棵好树所以去结好果子。乃是因为它既然是好树了,就自然结出好果子来。我们也不是行义才被神称义,乃是被称义以后行义。我们不是现在信耶稣,到了将来才称义,乃是现在信耶稣,已经称义得救了,然后行善(罗五1)。行义不是要使我们成为义人,乃是证明我们确已是义人而已。   圣经中因信称义,靠神的恩典得救的真理,使基督徒对于行善的观念,完全与天主教或其他宗教不同。所有属世的宗教都是把行善当作一种“功德”,并且藉着自己所积蓄的功德希望减免将来罪恶应受的刑罚。这种行善的出发点是低级的和自私的,一种出于自私的目的。和出于惧怕刑罚的动机而行善事,在神面前绝不能算为一种真正的善;但基督徒的行善绝不是为怕刑罚或求功绩。使徒保罗给我们看见,我们将自己完全奉献给神过圣洁的生活完全不是一种功绩;乃是“理所当然的”,雅各书四章十七节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人若行一样善只不过没有犯一样罪而已。行善乃是极当然的本分,全无可夸之处;而且我们行善的动机也不是为要免受神的刑罚,乃是要使人因我们的善行就归荣耀给天父(太五16),而是自愿行善的。   所以,如果我们以为:若告诉人得救完全出于神的恩典,绝不靠自己的善行,恐怕会叫人随便犯罪,便私自把人的道理加到圣经的道理里面,告诉人信主以后还应当要有好行为才得救,这完全是自作聪明,绝不能藉此提高信徒的道德标准,反倒是降低了信徒的道德标准;因为照圣经的意思,信徒应当把行善完全看作是分内的事,毫无功劳可言。信徒是不可以因为自己行了一点善事便以为自己比别人好,以为夸口。信徒应行善,乃是理所当然的。
 楼主| 发表于 2003-9-1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信   圣经给我们看见:因信称义的信,乃是有生命的信,是继续增长的信,是有主观经验而不是只有客观知识的信,是必然有行为表现的一种“活的信心”。   “耶稣说:‘是因你们的信心小。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有信心象一粒芥菜种,就是对这座山说:你从这边挪到那边。它也必挪去,并且你们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十七20)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二20,22,26)   主耶稣将信心比作一粒芥菜种。因为种子乃是有生命的东西,我们的信心大或小是另一件事;但必须是有生命的活信心。雅各书用身体与灵魂的关系比喻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也是表明真信心是活的,是必然有行为的信心。活信心是不离开行为的,正如身体与灵魂之合一不分。我们不是因行为称义(罗三20)。乃是因“必有行为的信心”,靠基督的救赎而称义。   属于客观知识的信,和属于主观经历的信,有时似乎差不多,其实很不一样。在抗日时期我曾有过几次逃避轰炸机的惊险经历,在那以前我也曾听过人家讲到逃警报的惊险情形;但我听人家讲的时候虽然也信他所讲的,却不会产生象我自己正在飞机轰炸的危险下那种急要逃避的经历。   现在许多人信耶稣,只不过信历史中有一位基督耶稣,却不是信一位作他自己救主的耶稣。许多人对于耶稣基督的受死,救赎,复活,升天,只是按理论来相信,只在思想上承认这样讲是合理的;但并没有真正看见自己是一个罪人,极需救主的拯救,也未觉悟到神的审判必要临到,急须设法逃避,所以他们的“信”并不发生真实的功效。“因信称义”的信不是这种信,乃是有主观经验的信,是必然先对自己的罪恶有所觉悟,知道自己无法自救而投靠基督的信,是必然有行为表现的信。   为什么有些人对于“因信称义”的真理不放心,以为若对人说完全凭对神的恩典得救会使人随便犯罪?因为他们未明白“因信称义”的信是怎样的信,许多人急于要在传福音引人归主方面看见果效,于是不管那个人是否有了真实的信心,只要他口头说信,愿意来聚会,就赶紧使他受洗,成为教友。象这样的人,听见完全凭恩典得救的真理,当然会放胆犯罪了;因为他根本还不是基督徒,他不过按教会的手续而成为基督徒不是按信心成为基督徒。他们可以学会基督教的习惯;但他们没有基督的生命。于是我们为着恐怕人随便犯罪,就加上一些防止犯罪的道理说:得救虽然是凭神的恩典;但得救以后就必须要有好行为才不致灭亡。这是十分危险的;这种思想就是使教会落到罗马教那种田地的根源。   总之,虽然我们的心巴不得能看见许多灵魂得救,教会兴旺起来,但我们必须实实在在地拯救一个人的灵魂,不可只求教会的人数多,有一个好听的数目,只要人肯说一个“信”字,就赶紧说他已经相信了,已经得救了,已经救了一个灵魂了!我们必须知道,如果一个人并未真信主,我们因为急于看见工作的果子,就算他已经真信了,这完全是害人不是救人。我们不可忘记主耶稣怎样责备当时的法利赛人说:“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太二十三15)那些法利赛人虽然热心引人入教(指犹太教),却不是真心要引人敬拜真神,乃是为自己的荣耀,显示自己工作的成绩。现今的教会,若不摆脱寻求虚荣的作风,也必走上法利赛人的道路!这个世界还有好人吗?当我们说“不希望坏人太有福”的时候,是否在表明自己比那些人更圣洁?但圣经说得很清楚: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3-24)   “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   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做基督徒,大家都一样,都是蒙恩的罪人,没有什么分别。 我们都象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象污秽的衣服。我们都象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象风把我们吹去。”(赛 64:6) “污秽的衣服”如果看原文会发现指的是:“妇女月经时用过的月经布条(古时是用布条)” 在旧约里我们看见,妇女月经时都为不洁净,何况用过的月经布条! 所以人的义在神的眼中又是何等的污秽!?... ... 唯有耶稣基督的义------神的义... ... “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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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5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弟兄[姐妹]主内平安! 方才看到你发的"我们有信仰自由吗?"多文,对我的震惊很大,对主内弟兄所受的苦难深表同情,我的心与他们同喜、同忧、永远心联着心。求神保守他们,多多恩待他们,使他们在至圣真道上站立得住,阿门! 我以为二十一世记的今天,基督的真理越来越被国人所理解,认可和接受,怎么有些人还这样愚昧黑暗,任意践踏宪法和神给我们自由,[请不要以为我幼稚可笑,网上经常看到,社会上人压迫人,不公义的事同样比比皆是。] 结局自有神公义的审判。 我是个热爱自由的人,应此而皈依了基督,是三自教会里的一名平信徒,虽然是平信徒也有自己的神学观点,既反对不信派,又反对异端邪教,不参予国外网站交流,以免自讨麻烦。今天看到你为真理,为弟兄姐妹所受的苦难杖义执言,感到非常敬佩,心想这个路云是谁呢?[我是新手]故此查阅你写的帖子、发现该文,又引出一段话语。最近我写了"因信称义"一文,其中给合三个见证,约拿认为尚须修改,我自己现在看来确实水平太底,你的"义人必因信得生文"对我的认识帮助很大,必要好好的学习,本帖随感而发,如有错漏希多多包涵,就以马内科! "这样,我们也当走出营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希伯来书13章13节] 一只 孤独的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5 10:02: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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