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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是神的儿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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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真是神的儿女>
读经【约壹3: 1-15】【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在约翰壹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约翰以一种非常激动的情怀提醒信徒说:【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约翰说:“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那么什么是父赐给我们的慈爱?使徒就说:“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神使我们成了祂自己的儿女,这就是天父的慈爱!神把我们升高到何等的地位,神赐给我们是何等尊贵的地位,天父对我们的爱是何等的深切,这就是天父的慈爱!我们本是软弱无比,被罪恶染污而败坏不堪的,是本该灭亡的,因为我们与神圣洁的本性是格格不入的,但因着天父的慈爱,使我们能成为神的儿女。因此约翰要我们看,要我们留意,因为这是“何等的”恩典和福气!约翰不但提醒我们,我们是神的儿女,并加重语气告诉我们,”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这进一步指出,我们不只是在地位上“称为神的儿女”,也是在实际生命里“真是神的儿女”,我们就不要忘记这尊贵的身份。我们在基督里是为神重生的儿女,我们是有神生命的人。所以凡有神生命的人,就是神的儿女。没有神生命的人,即使你说自己是神的儿女,也是假的,不是真的。就如有许多人自称是基督徒,但没有神的生命,他就是假基督徒。但你何时信耶稣,愿意接受耶稣进入你的生命里,你就成为神的儿女,因为【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 12)所以我们真是神的儿女的身份,是父神的慈爱赐给我们的,也是主耶稣为我们做成的,靠着祂的救赎我们得以亲近神,也是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的。保罗在罗马书8: 14-15中把我们与神之间父子的关系说得十分清楚:【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这是何等的恩典,天地的主是我们的:“阿爸!父”,我们是祂的儿女。而“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神”,我们是神的儿女这个身份,是世人所不认识的,因为他们不认识神。世人既不认识神和神的作为,所以无法认识我们基督徒的真正身份。可是今天也有一些基督徒,自认是已重生得救,可是却很少想到自己是神的儿女,神是他们的父。因而把自己与神之间的关系拉开了,把许多恩典,许多属灵的福分抛了,这是生命中的一个大损失。因此每一个基督徒都要知道,神是高高坐在宝座的神,祂也是我们的父。所以作为神的儿女,我们是何等的有福!今天当我想到天父的慈爱,知道我们真是神的儿女时,我们的心就充满感恩、平安和喜乐,觉得自己真是有福的,一切的思虑烦躁转瞬间便消逝了。

接着约翰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使徒约翰再次提醒他所爱的弟兄:“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有了这一确认,虽然“将来如何,还未显明”,这是指将来像祂荣耀的程度多少还未显明,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35-41中讲到,信徒将来荣耀之身体,其荣光大小各不相同。“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就是当主耶稣再来的时候,“我们必要像祂”。今天信徒在属灵生命方面越像祂,将来在天上也越像祂的荣耀,那时我们“必得见他的真体”。由此可知,我们不只成为神的儿女,我们还有一个荣耀的盼望,就是将来我们必与主面对面,必得见主的真体,也必要改变形像像祂。“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那么我们怎么洁净自己呢?保罗在哥林多后书7:1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所以洁净自己就是要除去一切的污秽,得以完全成圣。现在我们若不分别为圣活出主的洁净,将来见主面之时,我们怎么可能会像祂呢?可是今天有些人信了主,却还是随从这个世界的样式去犯罪,原因就是他们对这个指望不清楚,不知道他们是多么的有福。世上有什么盼望比我们这个指望更美好的?没有!因此每一位神的儿女不但要看天父的慈爱,并且都要有这美好的指望,我们就要除去一切的污秽、洁净自己,追求圣洁,这样我们就会一天一天越来越像祂,到那一天见主面的时候,我们就要像祂!约翰又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这“律法”是指神的律法,所以违背神的律法就是罪。神的律法写在全本圣经里面,违背圣经的话就是违背神的旨意,也就是犯罪。信徒对罪的标准是以圣经为准则,这是神所承认的标准。而世上每一个国家对罪的标准是根据人自己所定立的法律,而这些法律随时都会改变,或降低标准以迎合人的喜好,就如同性恋、说谎、贪婪,婚外情等等。这些在有些国家的法律中,都不是罪,但是在神的眼光中,都是违背律法,就是罪。还有许多人认为,犯罪是个人的事,只要不触犯社会的法律,就可以为所欲为。所以就有不少人认为未婚同居不是罪,因为没有触社会法律,也没有伤害其他人,这是两个人的私事,别人不能管?但这都是违背神的律法,这是非常严重的罪!因为你所犯的罪是得罪,那位创造天地万物,拥有天上地上所有权柄,掌管世上所有生命的主,你该当何罪?因此每一位神的儿女今天都要记住:“凡犯罪的,就是违背神的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因【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所以违背律法就是死。故此,我们就不可放松对罪的警惕,并且要用我们的生命真正遵行神的律法和诫命,这样我们就是神圣洁的儿女!

接着约翰说:【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你们知道主曾显现”,这是指主耶稣第一次“显现”,就是主耶稣道成肉身,降生为人,目的并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并没有罪”,这是加强说明基督的降世受死不是因自己的罪,而是要除掉人的罪。只有没有罪的耶稣,全然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的主,才能除去人的罪。又因为基督本身是无罪的,祂是公义的,圣洁的,所以“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这里的“犯罪”是指持续不断地犯罪,也就是说,一个真正住在主里面的人,是不会持续不断地犯罪,因为他知道主耶稣是怎样的一位主,他也认识耶稣基督的本性是那么的圣洁,那么的威荣,所以就不会随便犯罪。因为我们的主是圣洁的,我们也要圣洁。若我们不圣洁,就不能与主保持密切及甜美的交通。而那些嘴上自称是基督徒,但行事为人却一直离不开罪恶,一直活在罪中,与罪为伍为友,这样的人就显出他们并不是真信徒。“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这里的“看见”,是是指属灵的看见,这就是说,一个惯常犯罪的人,是根本未曾真正看见过主、认识过主,这样的人并没有重生得救。因此我们今天不但要知道违背律法就是罪,并要因着主除掉我们的罪,我们的罪已被赦免,就不可再随便犯罪,而是要在主的恩典里面脱离罪的辖制,这样我们就能活出圣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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